衷情

慶宥四年慶宥五年,於元明姝而言,卻是最幸福最和平的一段時光。朝中無事,四方平定,她往返於洛陽於虞城之間,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住在虞城,白天跟高昶一塊在田野間巡視耕種,關心縣中庶務,晚上一塊吃飯睡覺,縣中沒有太多複雜的人事,原來主持縣中的大族劉家,基本上也都聽高昶的指揮。虞城縣窮,高昶做縣官也窮,他要幹事業,各項公私大小支出全靠元明姝貼補,然而元明姝一力支援他,不管是從感情上還是從物質上。夏雨冬雪,五百多個日夜裡,元明姝同高昶形影不離,夜間在被子裡摟抱作一處,纏綿恩愛言語難表。

世間最幸福也不過如此了,元明姝想,這個世界,她大概找不到比高昶更好的男人。高昶話不多,大多數時候都很沉默,但是元明姝能從他的眼神和動作中感到愛意,這種時候她心裡就十分幸福滿足。一天一天,她看著高昶從一個半大男孩子變成一個男人。

因為經歷的關係,他比任何男人都要早熟而穩重,高昶的整個少年時期都是在元明姝身邊渡過的。

他沒有母親,元明姝充當他的母親,給他準備衣食,他沒有父親,元明姝教會的他讀書,識字,做人,做事,他沒有兄弟姐妹,元明姝做他的兄弟姐妹,陪他說知心話,陪他玩樂,疼愛關照他。最後元明姝是他的妻子,跟他同呼吸共命運,晝夜相伴,床笫恩愛時,他們從彼此身上獲得最深切的快感和極致體驗。

這讓元明姝感覺他是完全屬於自己的。

元明姝剛嫁給高昶的時候他才十五歲,現在已經二十二歲了,這天晚上,一場情事之後,元明姝躺在他懷裡,突然回想起來,才驚覺他們已經結了婚有七年。

七年,真是讓人不敢相信。

元明姝想想這七年,她和高昶就沒紅過一次臉,沒吵過一回架,每日都像在熱戀,從來不曾膩味厭倦。元明姝喜歡他,嘴裡有說不盡的甜言蜜語,每天捧著他的臉恨不得咬他吃他,好像他是個可口的糖人兒。她喜歡一個男人的時候就恨不得天天疼他寵他,事實上高昶年紀比她小,元明姝看著他成長,真就把他當自己兒子一般的疼。而高昶性格好的不能再好,溫柔,負責任,有擔當。很奇怪,明明他什麼也沒有,但是元明姝跟他在一起就是覺得很安全,不管遇到什麼,他總會擋在前面。

元明姝已經不能把他跟小說中的那個高昶聯絡在一起了,她時常有種錯覺,好像她知道的那個可怕的瘋子高昶只是她做的一個夢,而身邊這個男人才是真實。

是蝶夢莊周,還是莊周夢蝶?

元明姝分不清楚。

哪個才是真實,哪個幻境。

元明姝手一下一下摸著他臉。

她莫名的想起一句古詩,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她頭一次體會到這句平淡的詩中飽含著的濃烈深切的感情,她想,她也算是得了一心人了,至少現在她感覺很幸福,要是能跟他白首不相離也是真好。

他臉上褪去了青澀,原本光滑柔嫩的下巴,如今用手摸能摸到細細的胡茬子,他的五官輪廓更加鮮明深刻,他少年時期還有點雌雄莫辯的美豔,現在已經看不出來了,不論如何也不會有人把他當姑娘了。他身板也結實了不少,雖然還是瘦,腰細細的,但是有了點男人的肌肉,薄薄一層,手摸上去讓人感覺到力量。

兩條腿也是修長結實,硬硬的,有肌肉。

高昶以為元明姝挑逗他呢,他閉著眼睛,並沒有睡著,感覺元明姝手在他腰上摸,就抓著她的手往下邊放:「摸這裡。」元明姝笑出聲,趴過去抱住他,剛剛發洩過,高昶那東西現在像軟皮條似的,元明姝搓來弄去,疼愛撫摸,高昶摟著她在懷中親吻,也將手探進她胸懷,那軟顫顫的豐滿柔膩在手中握的實實的,肉感溢位指縫來,高昶上嘴咬了一口。男人的天性,他對這個東西是格外的迷戀,元明姝深深嘆息,高昶翻過身將她按在下方,專注的埋在她胸乳間親吻。

元明姝抱他,也是抱的結結實實的,結實的細腰,光滑的脊背,屁股挺圓挺翹,元明姝心說,愛死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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