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最好的款待

當彭禮和黃元壽正在討論手裡的毛筆是小狼毫還是大狼毫的時候,蘇軾正在隔壁的湯餅店裡大快朵頤。

「彭兄,筆有豐狐、蟓蛉、龍筋、虎僕及猩猩毛、狼豪,何來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禮輕輕地用筆尖點著自己的指甲笑道:「黃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間。質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體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發開全毫,用之最宜;北筆內用狼毫,中實以鬃,外覆兔毛,發透全筆,實用稍差。

不過,此狼毫筆被人謂之小狼毫,蓋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黃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這支筆,用的卻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稱之為大狼毫。

這支筆筆鋒很硬,不耐墨汁,寫出來的字瘦骨嶙峋,剛勁至極,不可多得。」

黃元壽拱手道:「彭兄博聞強記,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該棲棲遑遑,為何卻有心思在這裡討論這些雅事?」

彭禮呵呵一笑,用銀幣付過筆錢,提著筆盒走出四寶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歲月圓之時,老夫也曾與友人在鬧市閒遊,今日之境與去歲何異?此去西關一萬里,煙波浩海無人愁!」

黃元壽笑道:「愚兄也有此感,臨來哈密之前,老夫曾與老妻言,此去萬里之遙,恐將埋骨荒蠻,已經讓她給我準備了衣冠冢,並且留下一縷頭髮,老妻聞言嚎啕不絕,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禮哈哈大笑道:「一樣,一樣,都是一樣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無顛沛之憂,不如就把這裡當做宦遊之所,三年之後再回大宋,上下無憂,豈不快哉!」

黃元壽跟著哈哈大笑,牽著彭禮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后與長公主已經在雲堂備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禮,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話。」

彭禮哈哈笑道:「什麼西域之民,黃兄睜大眼睛仔細看看,不論是剛才那處縫衣之所,還是方才路過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著一口伶俐的宋話,就連那個西域皮匠的宋話,老夫也能聽得明白。這樣的地方,與我大宋城關何異?你看那處名叫杏花樓的地方,定是一處風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與黃兄探查一番,與西域豪客爭一下纏頭,看看這裡的姐兒到底是喜武,還是愛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發了少年豪氣,愚兄怎能不緊緊追隨!」

兩人喚過吃飽喝足的蘇軾,一起沿著青石板鋪就的大街向城裡走去。

全身沐浴在店鋪人家叫賣的嘈雜中,三人竟然覺得全身舒坦無比,這一條街,他們竟然整整走了一炷香的功夫。

街道漸漸地變得安靜了下來,人流卻並未削減多少,只是道路兩邊的清香木忽然多了起來,遠遠地就能聽見瀑布的轟鳴之聲。

走過一人高的清香木矮牆,一道白亮亮的瀑布就掛在前面的小山崖上,水流砸落在一汪深潭裡,泛起滾滾的白浪。

水霧襲來,燥熱頓時消散。

領路的僕役躬身道:「此處即為城主府廣場,乃是夏日裡最好的消暑之地,您看,即便是到了晚間,這裡的人流依舊不絕,是我清香城一等一的好去處。等天色完全黯淡下來之後,廣場上的氣死風燈就會點燃,幾位相公要是不耐暑熱,晚間來這裡觀書,聽聽西域俚曲也是好的。尤其是從龜茲來的舞女,月上半空的時候總會出來跳舞,只是相公們一定要備好紅銅錢當賞賜才好。」

吃飽喝足正在四處巡梭異族美人蘇軾,精神一振,連忙追問道:「龜茲歌舞甲天下,這裡也有?」

領路的僕役驕傲的道:「在西域,論到繁華,那裡可比我清香城?那些龜茲來的舞女,如何會不來我清香城?哼哼,他們即便是想要進來,也必須在城外的沐浴更衣,確保身上沒有蝨子,身體沒有病患才能進來!」

黃元壽對面前這個談吐文雅的僕役非常的感興趣,連忙問道:「這位小哥談吐不俗,可是讀過書?」

僕役笑道:「我尉遲一族從未有不讀書者!」

彭禮大驚道:「哎呀呀,眼前竟然是一位皇族,失敬,失敬!」

僕役還禮道:「我尉遲一族蒙大王千里救援才能苟活下來,上下一體都念大王活命之恩,已經忘記了自己曾經是一個王族。王族之說休要提起,如今,只想在大王的羽翼之下快活的活著,期待族群繁衍壯大之後再為大王效力!」

黃元壽根本就不能理解這個尉遲皇族的子弟,從昔日高高在上的皇族,變成如今卑賤的僕役,她們竟然沒有絲毫的不甘,這太難以理解了。

作者「孑與2」的其他小說

大宋的智慧》《唐磚》《我不是野人》《唐磚(雲歸喜事)》《漢鄉》《唐人的餐桌》《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