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眾衙役們早已忍無可忍,聽見主審官羅本下令,立刻撲上來,將張明鑑按到在地。拔下褲子,一五一十地打了下去。
都是些用刑的老手,當然知道如何讓犯人受到最大的痛苦,卻不會立即要命。連二十棒子都沒打完,張明鑑已經疼得滿頭大汗,雙手舉起來,大聲討饒,「別打了,青天大老爺。我招,我什麼都招!」
參軍羅本這會兒氣兒消了大半兒,猛然間想起來,自己根本沒有下令打人屁股的權利。趕緊將驚堂木在桌子上敲了敲,就坡下驢。「既然你肯識時務,本官就免你皮肉之苦。來人,先把他帶到一邊去,穿上褲子,聽候宣判。」
「是!」衙役們還沒打過癮,又狠狠敲了張明鑑幾下,才將起拖起來,像拖死狗一般丟到了審判場的角落裡。
「現在,請陪審的宿老投票表決,張明鑑犯有故意殺人罪,可否通過?!」按照事先對朱八十一想法的理解,參軍羅本大聲喊道。
「通過。」「當然通過,這麼好幾萬人,還能冤枉了他?」眾陪審異口同聲,都認定了張明鑑罪責。
「那接下來表決第二項,張明鑑犯有縱火罪,諸位宿老可否通過?」
「通過!」「他要是沒放火,揚州城是誰燒的?」眾宿老還是沒有異議,全票通過了對第二項罪名的認定。
「第三項,張明鑑犯有教唆手下,搶劫罪……」
「第四項,張明鑑犯有綁架勒索罪……」
「第五項……」
幾乎每一項罪名,都獲得了十三位宿老的一致通過。然而,當主審官羅本說出第八項,也就是最後一項罪名,張明鑑犯有瀆職罪時,眾宿老當中,卻有一大半兒人搖起了頭來,「這個,他這狗官,椅子都沒坐熱乎呢。不派人救火,算不上瀆職!」
「火是他放的,他當然不會救。跟他是不是揚州總管沒關係!」
「咱揚州父老講道理,從沒認可過他這個總管,當然也不求他能幹人事兒!所以瀆職不瀆職,沒啥關係!」‘「這個?」有人一邊說一邊看羅本的眼睛,發現主審官大人沒有發怒的跡象,硬著頭皮補充,「他不救火,也不算瀆職吧。當時鬧事的亂兵太多,他的確想管也管不過來啊!」
……
越說,眾人膽子越大。一番討論下來,居然有九個人都不認為張明鑑是真正的揚州總管,所以也不願意平白冤枉了他。主審官羅本雖然覺得出乎意料,卻也按照事先制定的規矩,不得不接受了眾人的裁定,推翻了最後一項罪名。
隨即,他又用力敲了下桌子,命衙役將張明鑑拖回審判場中央,當眾宣佈此人犯有故意殺人、縱火、教唆殺人、搶劫殺人等七項大罪。按照每項判一個絞刑演算法,共判了七次絞刑。兩次絞刑遞進一次斬首,則是斬首三次外加絞刑一次。
「你應該慶幸,我家總管不喜歡那麼多殺人花樣!」最後,主審羅本看了一眼張明鑑,大聲宣佈,「無論多少次斬首,都歸結為一次。張明鑑,如此判你,你可心服?」
「大人非要殺張某,張某也沒辦法。但張某現在卻已經痛改前非,做了紅巾軍的滁州總管。你要殺了張某,未免有同室操戈之嫌!」張明鑑明知道在劫難逃,卻依舊不甘心。低著頭,大聲抗辯。
「本官才不管你做了什麼總管!」參軍羅本憋了一肚子火氣,說出的話不管不顧,「罪行就是罪行,你投靠了誰也洗不乾淨!即便有人賜了你免死金牌,只要你罪行屬實,本官依舊要為揚州父老討還個公道。本官自從追隨我家大總管那一天起,就聽我家大總管不止一次說過,他恨得不是蒙古人,而是恨蒙古人的所做所為,恨得是蒙古人拿大夥不當人看。你既然做得連蒙古人都不如,本官今天要是放過了你,豈不是為虎作倀?!來人,推出去,斬了,首級掛起來示眾!」
張明鑑還想再分辨幾句,卻被對方那一句,「恨得不是蒙古人,而是蒙古的所做所為。」說得無言以對。踉蹌著被拖出了審判場外,越走越遠。猛然間,覺得自己大腿根兒處一緊,有股熱乎乎的東西,嘩啦啦淌了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