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水煮大神 一度君華 第2頁,共2頁

寫作文的時候老師說文到最後還要做個總結,如果我們要對這個人做總結的話,也許這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小透明寫手。

有點點小才氣,有點點小驕傲,有點點小自卑,不抄襲、不刷分、不抱團,只是埋頭默默地更新。會因為漲了一個作收而興高采烈,會因為編輯的一條訊息而激動不已,會因為讀者的一個評論而手舞足蹈。

好不容易終於碰到一個自己仰慕的大神,還得因為怕被人視為抱大腿而避嫌,不敢搭腔半句。

筆者私以為這應該是個值得尊敬的寫手,須知這世間不論網路還是紙書,不為人知的寫手對文字有著更勝於名家的熱愛,所以她們能夠耐得住寂寞。

沒有名,沒有利,所憑藉的,便只剩下對文字的愛和忠誠。這斑駁史冊,能數出無數一流文豪,但這些文壇大家之下掩埋著多少小透明,則永遠無法計算。

唐黛便是這麼一個小透明,以前在晉江的時候,縱然自己的小說冷得可以做企鵝養殖基地,她依然會推薦很多人的作品。這些人或許比她紅,或者比她更冷,但這些文字永遠是她所真正喜歡、沒有高下之分的。

所以來到這個時代,當溫飽問題被解決之後,她的爪子癢了,便思謀著重操舊業。

在現代,寫文不難,咱有電腦啊,哪怕就一臺上網本呢,往桌上一擺,碼字多快啊。但這個時代就算穿越者再多、科技再先進,也沒達到使用電腦的地步,準確地說,這個時代尚沒有電力。呃,當然啦,在城郊大樹下劈死王二麻子的那道閃電驚雷不算!

唐黛這幾天一邊要飯一邊思謀著這個問題,這裡用的都是毛筆,這對這種爪子敲慣了鍵盤的廢柴來說,難度確實是太高了,唐黛無數次窩在長街角落時淚奔——早知道小學時候就不嘲笑書法班那般人傻叉了!

魯訊先生說有一個叫阿q的人他有一種精神是值得大家學習的,唐黛便打算深入學習——毛筆白紙算啥,總比用小刀刻龜殼強罷!!

她在當天下午收工下班時去商店買了文房四寶,掌櫃的估計第一次見著要飯的買這些東西,還很好心地勸她:「要飯就好好要飯嘛,買什麼筆墨啊,要對自己的職業充滿熱誠撒,整天就想著轉行,一點乞丐的職業道德都沒有。」

唐黛:……

長街周圍白天不夠安靜,等晚上夠安靜了又沒有光了。雖然唐黛想過鑿壁偷光什麼的,但始終沒敢下手——真鑿了人家牆……她賠不起吧?

所以她在問了路人甲已丙丁無數人之後,終於也打聽了一個地方——蘭若寺。

唐黛一到寺裡就覺得這兒在月黑風高或風雨交加之夜,一定也是個匯聚奸/情的地方——因為它是一座破廟,而且這間破廟確實很破。

但唐黛依舊很滿意,也許是離城較遠的緣故,這裡並沒有其它的乞丐入住,如果細細打掃一下,也算是個清靜之所。

唐黛拿一天沒去要飯,騰出時間將破廟裡裡外外都打掃了一翻,連斑駁的神像也給擦了個乾乾淨淨。

除了日常用具,她沒置什麼傢什,一則是閒錢不多,二者財不可露白,這兒地處偏僻,若是來個歹人什麼的,她估計自己也守不住。

而且半個月的要飯生涯,唐黛覺得自己對生活的要求好像越來越低了……

於是一天收拾打理之後,寺內地被掃得乾乾淨淨,一應雜物均堆於院子旁邊,沒有床,牆角有以前的木板上面有以往行人用過的幹稻草,唐黛把稻草抱到院外曬了曬,秋陽仍烈,一天下來便也算軟和。

她就置了一床最粗劣的被子,晚上裹住被子往幹稻草堆裡一蜷,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