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洋找了一張裡面沒錢的閒置銀行卡。把賬號報給了對方。很快的,三分鐘還不到,劉洋的手機就收到了簡訊,當看到那條簡訊時候,他的眼睛瞪得都圓了:那是一條銀行通知簡訊,這簡訊告訴劉洋,剛剛有一萬塊的現金打進了他的賬號裡。那時候,劉洋趕緊又在電腦上查詢了自己的銀行賬號。確確實實,一萬元的現金已經打了進來。
這下。當電話鈴聲再次響起的時候,劉洋已經是不敢再把「唐律師」當做騙子置之不理了——無論對方是什麼人,但能隨隨便便拿出一萬元現金來證明自己誠意的人,那都不是可以輕忽小看的,這次,他很認真地和對方談了下去。
「那個唐律師。他到底想幹什麼?」這時候,連許巖都對這件事感興趣和好奇起來,他問道:「你見到他了嗎?」
劉洋點點頭:「見倒是見到了——後來,我跟他約在學校裡的咖啡館裡見面,那唐律師倒是蠻斯斯文文的一個人。確實像是個搞法律的知識分子。他跟我說,只要我們答應他做一件很簡單的事,他那邊就可以支付給我們五十萬元——是立即支付的哦!」
說到「五十萬」的時候,劉胖子眉飛色舞,顯得頗為激動的樣子。
許巖聽得微微蹙眉——最近他掙的錢多了,眼界也廣了。劉胖子所說的五十萬元的報酬,聽著是蠻多,但他倒也不怎麼在意了。他在意的,是劉胖子所說的「我們」二字——許巖問道:「胖子,唐律師找的是你吧?怎麼又變成我們了?你是不是說錯了?」
劉洋連忙解釋:「沒錯沒錯,我決計沒有搞錯。巖子,他其實要找的人是我倆,只是你一直不在學校裡,他找不到你,只好找我,讓我來給你轉達這個意思。」
「哦!」許巖微微頜首:「那麼,唐律師找我們,他到底想我們幹什麼呢?他該不會想我們幹一些違法犯罪的事吧?」
因為跟文修之這些情報系統的人員接觸多了,許巖也學到了一點他們的特質:多疑。
如果平常老百姓碰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他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歡天喜地地慶賀,但放在那些有經驗的特工眼裡,碰上這種無緣無故的好事主動上門,他們的第一反應卻是感覺到威脅:這是敵人給我設下的陷阱和圈套吧?對方無緣無故給自己好處,到底有什麼目的?
現在,許巖首先想到的是:莫非,這是個針對自己的陷阱?
但,對方是誰,又是怎麼知道自己身份的呢?
劉胖子興高采烈地說:「我跟唐律師打聽過了,完全沒有那回事——人家是律師,乾的就是法律的事,人家肯定懂法的,怎麼會做違法犯罪的事呢?」
「嗤!」許巖嗤之以鼻——倘若是以前,他還真會相信這種說法。那些未經世事的老百姓往往都有這種錯覺,以為警察、檢察官、法官、律師,這些跟法律打交道的人肯定懂法,他們是不會幹出違法犯罪的事。
但真正懂事的內行人都知道,這些直接在一線面向犯罪的行業,那往往都是最容易犯罪、犯罪率最高的人群——這些執行法律的人們,他們就像一道防波堤一樣,用他們的身軀在黑暗世界與正常社會之間築起了一道隔絕的牆。但因為直接面對黑暗和罪惡,他們的正面往往也給罪惡同化了,半黑半白。
所以,劉洋說對方是律師,許巖的警惕心並沒有絲毫放鬆——就像自己打過交道的錦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支隊長黃山,他和他的同伴做事亦正亦邪,根本不受法律的約束,其心狠手辣、殺伐果斷,不在任何一個黑幫頭目之下。
「胖子,你真是越來越囉嗦了,唐律師到底想要我們怎麼樣,你還沒說呢?」
劉洋皺著眉頭想了一下,像是這件事他也感覺很困惑,他說:「唐律師說,大家都是有文化有身份的人,他絕對不會讓我們幹違法犯罪的事情。他讓我們辦的事情很奇怪——呃,他說的也很含糊,說他有個委託人無意中得罪了我們,只要我們答應放他朋友一馬不追究也不報復了,大家和好,他的委託人願立即給我們五十萬。」
「咦?!」許巖頗為驚訝,他不敢相信地問道:「唐律師真這麼說了?我們什麼也不用幹,只要答應不追究他朋友,他就願給我們五十萬?其他什麼事都不用幹?」
胖子肯定地點頭:「正是這樣!我開始也不怎麼敢相信咧,我反覆跟他確認過了,他都是這麼說——只要當著他的面,我們表態說一聲不找他朋友麻煩了,那五十萬當場就給我們,而且是給現金!」
「那,唐律師的委託人是誰?」
「他不肯說!」
「嘿!」許巖牙疼般咧咧嘴,這下,他可以肯定了,對方該肯定是衝著自己來的——光靠劉胖子的仇恨,應該還不值人家拿五十萬來抹平。
許巖猜想,對方該是無意中得罪了自己,後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於是想方設法想跟自己緩和關係吧?
但問題是,這個無意中得罪自己的人,到底是誰呢?
許巖苦笑——若說仇家,自己的仇家確實不少了。在日本,自己一口氣殺掉了好幾個警察,跟日本的公安警察結下了深仇大恨——但日本人不可能跑來錦城這邊出五十萬想要跟自己和解吧?
跟自己有仇怨的,還能隨隨便便拿出五十萬現金來的人——許巖想來想去,他只想到了自己在京城遇到的丁司長一家——丁泉的兒子丁三是個紈絝,在街上碰到朱佑香,驚為天人,想調戲她,結果與許巖結了大仇,被文修之嚴厲報復,全家都被文修之送進了紀委,等於是家破人亡了——許巖想來想去,他覺得,跟自己有著仇怨,還能隨隨隨便便拿出五十萬現金來跟自己和解的人,也唯有丁泉這一家人了。
但有些事,許巖也想不通:文修之告訴過自己,說丁泉一家人已經被紀委和檢察院聯合抄家了,說是證據確鑿,在他家裡翻出了幾千萬現金?既然如此,那丁泉一家現在該在看守所裡了,他們又怎麼能出來找自己活動?而且,在先前,丁泉不是已經給自己送過錢了嗎?丁泉怎麼會這麼蠢,把同樣的錯誤給犯上兩次?
陡然,許巖想到了一個可能:難道,是京城的事情有變化了,丁司長一家死裡逃生了,重獲自由了?
可是,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文修之怎麼會不跟自己說?(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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