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練血三重.伴讀

「李興。」李興收了錢,回答道。

掌櫃上下打量了李興一眼,笑道:「今日看你做活有把力氣,你是不是練血的猛士?」

掌櫃本身雖未練血,卻能看出李興不凡,因此有一問。

李興並不隱瞞,點點頭:「是,我已是練血三重。」

掌櫃微微吃驚,「哎呀」一聲走過來,向李興拱拱手:「原來李猛士!這幾日虧待你了!」

並非人人都可練血,就算能夠練血,也並非人人可以步入練血第三重。

整個青雲城,人口百萬,練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過一千人!也就是說,一千個人中,才可能產生一個練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練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進入軍伍,就是強兵悍將,極有可能出人頭地,前途光明。

所以,寶貴居的掌櫃確定了李興的身份之後,不敢怠慢。

李興淡淡道:「掌櫃多想了,我只是前來賺點錢,與是不是猛士無關。」

掌櫃「呵呵」一笑:「李猛士雖這麼說,但富貴居也不能虧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說道,「李猛士若不嫌棄,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讀,如何?」

天元大陸的人,不僅習武,而且讀書,有不少大家族,都是書劍傳家。往往,那些修為高深的人,都是記憶力驚人,腦子異常聰明,一目十行,讀起書來,當然也不差。

事實上,天元洲內各地的文官,十有八九都是文武兼備。若僅僅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這是舊例。

李興知道,做個伴當,比劈柴挑水輕鬆多了,而且時間也充裕,他想了想,點點頭:「多謝掌櫃,我可以做。」

掌櫃很高興,笑道:「以後酬薪,每月三千錢,李猛士覺得合適嗎?」

李興點點頭:「足夠了。」

就這樣要,李興變換了工作。一百八十大錢,交給店夥計四十五個,剩餘一百三十五個大錢,全部買了米、肉,揹回了紫竹宛。

李興回來之後的這天晚上,吃飯的時間,小秀故意避開了,端著碗跑到竹林裡去吃。竹樓小廳內,李興坐在李自然的對面,大口大口地扒著飯。

李自然則小口小口地吃,他每吃一口,都皺一下眉,似乎不太願意吃飯。

自從練血之後,李興的飯量大增,每頓至少十碗飯。當他吃飯之後,「啪」地放下碗筷,一抹嘴,盯著李自然問:「昨天為什麼救我?」

李自然停止了吃飯的動作,用略微沙啞的聲音回覆:「你是我兒子。」

「難道你不再喝酒?」李興又問。

「酒葫蘆被你摔了,我還怎麼喝?」

李自然說著,的目光,落到李興身上,目光帶有一種審視的意味,緩緩道:「你不像我的兒子。」

李興心中一凜,難道他發現了?

但李自然接下來的話,讓他心中一鬆。

「沒想到,一個人可以發生這種天翻地覆的改變。你本來十分懦弱,今日卻能夠挑起重擔。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