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男人離開,按摩間裡頓時爆發了激烈爭吵。
發難者是那個滿面嫉妒的女人。
「那是我們大家的錢,憑什麼你要一個人獨吞?」
她大概三十多歲的樣子,只是皮膚很白,保養得很好,臉上沒多少皺紋。女人抬起手指著陳琳,憤憤不平地嚷道:「這不公平!主管大人的賞金必須平分,憑什麼每次你都要全部拿走?不行,你今天必須給我們一個說法。」
「說法?」
陳琳絲毫不顧紗質內衣被水分沾在肩膀上,毫無遮掩露出雙腿中間的隱蔽位置。反正在場的都是女人,那點秘密就算不看別人,回到各自房間以後同樣可以翻著看個究竟。她現在絲毫沒有之前侍候俘虜營主管的諂媚和小心,眼睛和臉上充滿了毫不掩飾的鄙夷。陳琳掂了掂手裡的那些血幣,冷笑道:「想要分錢?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是什麼貨色。媽壁的!要是沒有我,你覺得那些男人會老老實實付錢?」
陳琳是一個很瘋狂的女人。
只有經歷過生死,被無數男人背叛,也曾經得到過友誼和關愛的女人,才會在絕境中變得尤為瘋狂,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
在公共車站被老婦舉報,落入附從軍手裡後,陳琳用非常狠辣的方法證明了自己不是反抗者。
她很精明,平時就很注意收集資訊。儘管與反抗組織毫無瓜葛,陳麗在城內遊蕩尋找食物的時候,還是通過自己的觀察,發現了某些蛛絲馬跡。
反抗組織也要吃飯,也要生活。
不是每個人生下來就會偽裝,身份上的掩飾必須經過長期訓練才會變得完美。這與某黨在大革命時代前的地下工作極其類似,一旦身份暴露,結果同樣是死。
按照兇屍的思維邏輯,只要戰鬥力強悍的人就能成為附從軍,只要是通過認可的技術人員就能成為市民。雖然建立的警察局,可是兇屍統治者在如何偵破案件方面毫無經驗。或許在未來它們可以通過再次進化補上這一缺失環節,可是就目前來說,無論附從軍還是附從警察,在對付反抗組織並且查詢他們秘密據點之類的問題上,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無論是誰,言談、舉止、行為方式都要受到神經控制。主觀思維決定了這一切,也決定了他們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情緒外表會同時產生連帶反應。就像小孩子看見糖果會「格格格格」笑個不停,初戀男孩看見喜歡的女孩會不由自主臉紅,老鰥夫在公共車上看見穿著清亮的女人會忍不住過去伸手撫摸,就像島國動作片裡的「痴1漢」。
陳琳知道這座城市裡某些地方有反抗者。數量不多,也就是十來個而已。
之所以知道這些訊息,有兩方面原因。
第一:陳琳很擅於觀察。這是她確保安全,並且一直活到現在的關鍵。與太多的男人往來勾搭,陳琳的人生閱歷極其豐富。她可以通過隨便幾句話判斷出對方身份,看到對方臉上表情與實際正在進行的動作,就知道是否言不由衷。這種可怕且強大的能力,就像和平時代在無數犯罪案件中浸淫多年的老警察。
第二:這座城市其實很小。兇屍暫時還沒有能力將統治範圍擴充套件到舊時代的完整城市規模。它們現在的統治區域大概只有和平時期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小。在如此之小的圈子裡,加上每個人的活動範圍都被限制,而且還是固定的,也就不難找出他們的所在位置。
附從軍之所以逮捕陳琳,就是認為她是反抗組織成員。
反抗者已經成為兇屍的心頭大患。無論抓住任何一個,下場都是死。
陳琳在第一時間公開了自己分析所得的那些情報。
她並不認為這是出賣,甚至根本不能用「出賣」這個詞解釋自己的行為。
很簡單,她根本不認識那些反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