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登律師事務所的弗蘭克·史密斯律師,這位譚先生是高登律師事務所的客戶,雖然我很少處理這種治安糾紛,但是每個在香港生活的人都知道,警官,你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為我的客戶戴上手銬,是非常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我會寫信給布政司署下轄保安司,投訴你的這種行為。」
藍剛吐了口氣,扭頭看向遠處已經只剩隱約背影的齊瑋文等人,再度看向車內的譚經緯:
「我只是路過,剛剛還拷的你,你去投訴他好了。」
譚經緯把頭靠在椅背上:「是想讓我帶著史密斯先生一起去警局跟警官你學規矩,還是現在我下車,不打擾警官你執行公務?」
藍剛盯著譚經緯,手放在槍套上,他覺得放掉譚經緯會是個大麻煩,可是如果現在在按照齊瑋文說的,當場殺人,旁邊這個很明顯是譚經緯安排好的鬼佬可是英國律師,如果想找自己的麻煩,在香港這個殖民地有一萬種方法。
而且從內心來說,藍剛覺得齊瑋文的話有些誇張,哪怕對方是想要找齊瑋文的麻煩,大不了自己派幾個手下,這段時間二十四小時在九龍飯店或者齊瑋文住的樓下盯著,這傢伙總不會誇張到主動殺警察吧?
盯著譚經緯足足幾十秒之後,藍剛把手從槍套上拿開,朝著自己的手下瞥了一眼,手下開啟車門,譚經緯和四哥從車上走下來,藍剛的手下幫兩人把手銬開啟,譚經緯把手銬拎起來遞給藍剛的手下,眼睛望向藍剛,開口笑笑:
「謝謝。」
說完之後,譚經緯帶著他稱為四哥的手下,朝著街對面的那輛黑色雪佛蘭轎車走去,絲毫沒有掩飾他早就安排了律師等在這裡的佈置。
藍剛有些煩躁的轉身,抬腳踢了一下警車的輪胎,朝著陳文鳩招招手,陳文鳩跑過來,藍剛看向陳文鳩:「你帶阿德阿毛回差館,其餘三個跟我走,幫我們四個和探長打個招呼,就說追查一起泰國人與本地字頭搶地盤的案子,這幾日需要二十四小時盯人,不能回差館。」
「知道了,無頭哥。」陳文鳩連聲答應,只要不讓他親身涉險,什麼事都沒問題。
藍剛對三個手下開口:「這幾天盯緊了文姐,不能讓任何人找她麻煩。」
幾個手下剛剛都見到了譚經緯大搖大擺的離開,此時又聽到藍剛的話,急忙都答應下來。
「走,去九龍飯店,對了,讓福義興的金牙雷派個人來九龍飯店,有些事,也需要交代給他。」
街對面的雪佛蘭轎車已經開動,朝著前方駛去,四哥坐在譚經緯的旁邊,副駕駛上坐著史密斯律師,開車的則是史密斯律師的青年助理,此時史密斯和助理兩人目不轉睛的望著前方,對後座上的譚經緯兩人視如不見。
「譚先生,要不要我先和史密斯律師去警局,把齊瑋文在警局裡的這個小靠山拔掉?如果順利,今晚就能……」四哥瞥了一眼後視鏡,對譚經緯說道。
「一個探目,一個江湖女子,這幾日如果得閒,順手做了就是,何必特意為他們特意浪費大把時間,再說今天晚上上海商會有個晚宴,四哥還是先跟我去赴宴罷,順便見見上海那些人,畢竟以後和他們中的人,少不了打交道。」譚經緯划著了一根火柴,自己點燃了香菸,看向副駕駛的史密斯,悠悠的說道:「有個英國狗腿在身邊,的確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