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參與炮擊的只有3艘戰艦,但是火力強度等同於3個
2c177年,「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立項前,共和國的3家軍事科研單位在電磁炮的幾項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電磁炮裝艦成為了時間上的問題。。。
當時,共和國海軍對電磁炮上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阻礙電磁炮推廣的問題只有兩個,一是材料,二是能源。
軌道電磁炮需要兩種極為特殊的材料,一是作為導體的高溫超導材料、二是製造「炮管」的高強度耐磨材料,兩者缺一不可。
高溫超導材料容易解決,難的是高強度耐磨材料。
作為「炎黃計劃」二期研究工作的重點專案,高強度耐磨合金不但是製造電磁炮的關鍵材料,也是製造電磁彈射器的必要材料。
為了降低研製風險,共和國不得不採用雙管齊下的策略。
重點研製軌道電磁炮的同時,海軍與陸軍聯合成立「電磁武器裝備研究辦公室」,共同出資上億元,委託5家科研機構與科研單位進行線圈電磁炮的前期研製工作,集中力量攻克數項技術難關。
從工作理論上講,線圈電磁炮比軌道電磁炮更加先進。
當然。線圈電磁炮地研製難度更大。除了不需要高強度耐磨材料之外。線圈電磁炮在其他方面地要求均超過了軌道電磁炮。特別是「高密度感應線圈」地設計與製造方式。沒有任何國家有充足技術儲備。
只要攻克了材料技術。軌道電磁炮地研製難度並不大。
對共和國來說。能源問題很容易解決。在國家集中力量解決「空基雷射攔截系統」地前提條件下。電磁炮地能源問題非常容易解決。對海軍來說。因為戰艦有足夠地空間。所以能源問題並不突出。
按照理論計算。雖然電磁炮需要12級複合蓄電池驅動。但是可以用8、甚至6級複合蓄電池作為儲能載體。不需要全部採用12級複合蓄電池。
也在這個時候。海軍與國防部在巡洋艦與驅逐艦地動力方案上出現了分歧。
電池可以作為電磁炮地能源載體。也可以作為動力系統地能源載體。在8級複合蓄電池地產量提高數十倍、暫時沒有投入民用市場地情況下。國防部傾向於建造「全電動戰艦」。而不是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主要就是聚變反應堆地造價居高不下。「核電混合動力系統」地成本非常高昂。海軍則傾向於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而不是「全電動戰艦」。因為只有配備了聚變反應堆。戰艦才擁有真正地持續作戰能力。不然遲早都得返回港口或者依靠其他戰艦提供電能。
這裡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種戰艦,即「華夏」級航母。
作為共和國第一種配備了聚變反應堆的水面戰艦,設計「華夏」級航母的時候,工程師就想到了在海上為編隊裡地「全電動戰艦」提供電能的情況,因此「華夏」級的聚變反應堆可以在短時間內以125%的設計功率運轉,同時為2護航戰艦充電。
根據這一情況,國防部堅決認為沒有必要在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
如果為「秦嶺」級配備2500~:6級複合蓄電池、550~:級複合蓄電池與80~:12級複合蓄電池,不但能夠保證其最大8500海里地續航力,還能在海里續航力的基礎上為2門各配備了550發炮彈的電磁炮提供全部電能,無須在補給彈藥之前充電(充電可以與彈藥補給同時進行)。
海軍仍然堅持在大型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海軍的理由很簡單,護航戰艦不可能一直伴隨航母作戰,在很多時候需要單獨作戰。為此,海軍以美國海軍「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在伊朗戰爭中的作戰行動為例,證明配備了電磁炮(電熱化學炮)的大型戰艦不但能夠擔負起對地支援地重任,還得離開航母單獨行動。
海軍與國防部的爭執,差點葬送了「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
直到2019年,電磁炮即將研製成功時出現地一件事情,最終使國防部改變了態度。
當時美國已經制造出複合蓄電池,並且以「甩賣」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上推銷配備了2級複合蓄電池地民用產品,向一些國家出售配備了級複合蓄電池、甚至6級複合蓄電池的軍用產品。共和國立即修改「電動產品出口規範」,向國際市場推銷包括民航飛機、高階電動汽車、高階電動遊艇在內地配備了6級複合蓄電池的民用產品,向「友好國家」出售配備了8級複合蓄電池的軍用產品。
如此一來,6級複合蓄電池與8級複合蓄電池的市場需求量猛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