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小有名氣!

都怪那聲鳴笛聲,哼!突然泰妍瞪大了美眸,自己怎麼會產生這種方法。

「你可是金泰妍,不是隨便的女人,你要矜持,你要鎮定。」

可轉念一想到金秀尷尬的表現,心裡一股甜蜜閃過,臉上綻放起一絲微笑。

眯著眼睛,憋著笑意,不由自主的哼起了歌。

傍晚時分

金秀在江南大學城附近找了個賓館,相較其他的豪華酒店,這裡的更經濟實惠一點,對於自己摳門這點,他是絕對不會承認的。

等洗完澡已經到傍晚了,跟泰妍打了通電話,聊了會兒,在其抱怨聲中,到了聲晚安。

這個酒店的環境很好,能夠俯瞰整個江南的繁華。

看了會兒夜景,金秀嘆了口氣,轉頭一頭載進床上,沒過一會兒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

金秀早早地起床,晨練了一會兒,買了份早餐,回到酒店。

話說每次酒店的服務生看自己的眼神都是怪怪的。

早上剛到酒店,就看到一眾服務員站在門口對著他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金秀疑惑的檢查了一下衣物,雖然老土了一點,但還不至於被人歧視吧。

走到門口轉頭看了那些服務員一眼,只見他們轉過頭,划拳的划拳,淫詩的淫詩,反正就是不幹正事。

搖了搖頭,剛要走進酒店。

「安寧哈塞喲(你好),請問您是這個人嗎?」

一個女服務員,滿臉紅暈的走過來,手上拿著電話,正播放著一段影片。

金秀看到後面的眾人,也是期待眺望著。

這才仔細看向影片,不禁搖頭失笑,正是自己試鏡時候的影像。

「沒錯,是我!」

金秀微笑著點了點頭,旋即一股歡呼爆發。

遠處的眾人一窩蜂的湧過來,將他團團圍住,臉上滿是激動的神色。

額....

金秀嚇了一跳,後退兩步,苦笑道:「各位好漢,這是要幹嘛?」

「你是這個殺人犯對嗎?」

「我是你的粉絲,偶像啊!」

「求籤名!」

眾人激動的七嘴八舌,場面突然亂糟糟的一片。

金秀恍然大悟,隨機苦笑一聲,壓了壓手掌,讓眾人安靜。

等眾人心情平復,金秀眨了眨眼睛道:「首先我叫金秀,不叫殺人犯,若是警察把我抓走了,你得負責啊!」

眾人轟然一笑,而喊金秀殺人犯的青年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還有,我還不是明星,沒練過簽名,你們真想要的話,我就給你們籤,字可能很醜。」

眾人擺手說無所謂....

金秀苦笑一聲,一個個給他們簽名,最上頭寫上「獻給最親愛的人,這是我的第一批簽名。」

眾多服務員心滿意足的拿著簽名離開了,金秀也走向房間。

意外的插曲,令他很意外,卻不反感,有那麼多人喜歡自己,他高興還來不及呢。

簡單的吃了早飯,金秀坐在椅子上,手裡拿著一個本子跟筆,這是早上在文具店買的。

他在冥思苦想,兩世的經驗告訴他,有錢不行,沒錢卻是萬萬不行地!

可絞盡腦汁他都想不到,一個好的賺錢點子。

這時電視上放出一部電影,是很老的一部片子,卻也很經典叫「我的野蠻女友」

突然金秀眼睛一亮,一股明悟爬上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