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那就租下來吧

「嗯,」小晨曦點點頭,表示是這樣。「不行啊,你們年齡都不夠。」村長很失望,煮熟的鴨子展開翅膀要飛走了。

「這樣啊?」張嵐有點犯愁,事情總不能快要成功的時候在這裡卡死了?拿自己還不得鬱悶死?得想個辦法。

有了,張嵐眼睛一亮,「王大爺(指支書),先把我的年齡放在一邊不先討論。假設我可以承包的話,承包費是多少?」

「反正那塊地也就是一塊荒地,」會計答道。「就按照最低的承包價給你,十年的承包費三千六百元。」

三千六百元十年?平均一畝地一年只有十元的承包費,這麼算起來也不算貴,張嵐盤算一下,轉頭問支書,「承包費我自己拿錢,合同用我爸爸的戶口本能辦的下來嗎?」

「這個沒問題。」支書點點頭,只要能拿的出錢,那就沒有任何問題,就是有問題那也會變成沒問題。

「能把合同先給我看一下麼?」張嵐問。

當然沒有任何問題,毫不擔心這小傢伙認不認得字,會計把合同遞給張嵐。仔細打量一下,果然,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承包期為十年,承包面積為三十六畝,承包費用十年共計三千六百元。然後是被承包地所在的地點,東西南北的界限。張嵐點點頭,合同很簡單,但是上面寫的很清楚,沒有什麼可以讓人曲解的地方。

「能不能把合同改一下?」張嵐指著合同,「把承包期限改成五十年,承包費用每十年支付一次。十年後經雙方協商後,可對承包費用酌情進行增加,但是增加部分不得超過上次承包費用的%,否則乙方(張嵐)有權拒絕支付承包費用,且土地的使用權依然歸乙方所有?」

「當然沒有問題。」支書。會計和村長三人對望一眼,眼中露出一絲欣喜,這下子賺大發了!原本以為能租出去就不錯了,大著膽子寫了承包費三千六,原本是怕這小子還價,故意把承包價格報的高一點的,實際上那裡用的了這麼多!有一半就差不多了。承包時間一般都是十年,這倒沒什麼問題,沒想到這小傢伙不僅沒還價,還要增加承包年限!還要包五十年!

有錢人家的孩子就是不拿錢當回事!三千六說扔出來就扔出來了。會計咂巴咂巴嘴,一陣羨慕。

同意改合同這就好辦了。張嵐點點頭,轉向小晨曦,「姐姐,麻煩你回家把咱們的錢拿三千六來,然後把爸爸的戶口本拿出來。」

「好。」小晨曦點點頭,轉身出去。

半個小時後,小晨曦返了回來,把錢遞給會計。會計數了一下,三千六正好。把錢分別遞給村長和支書數了一遍,完全沒有問題——當然不會有問題。

接下來就好辦了,把張宗君的身份證號碼寫在合同上,張嵐蘸了蘸印泥,把自己的手印落在合同上,至此,整個承包合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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