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新時代 第54章 大事件(下)(求月票!)

「引入陪審團制!」

望著表情嚴肅的先生,陳默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陪審團制?」

司馬不禁一愣,過去自己曾在西北推行過與陪審員制相當的「仲裁團」制,但是在推廣時卻碰到了問題,幾乎在除了西北市之外,都受到了普遍的抵制,國內的現代法律體系習自日、德兩國,根源自大陸法系,如果冒然採用英美法系,會令各地法官、檢察官極不適應,甚至可能會導致案件審判混亂。

與重建一個法系相比,沿用舊法無疑是避免混亂的最佳選擇,這也是最後作出讓步的根本原因,而現在眼前的這個陳默然竟然舊話重提,提出引入陪審員制。

「照你的意思,難道說我們要推翻我們現在的法律,重建一系列的法律嗎?」

說的話是西**學院的趙念初,同樣的所有人都抱著相同的疑問,如果真這麼做的話……混亂!一定的是混亂!他們大都將陳默然的建意視為調整中國法系依據,畢竟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真正陪審員制的大都是英美法系國家。

「當然不是!先生們,我所說的是引入陪審團制,而非重建一部法律。從所周知,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同時存在的陪審團制度,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式以法官為重心,突出法官的職能,具有糾問程式的特點,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審員共同組成法庭來審判案件。我們現在同樣有陪審團,甚至於還建立了一套以選舉權公民為基礎的隨機抽選制,儘管我們建立了很好的制度,但是現在卻是陪而不審,陪審制度已經形同虛設,實踐中實行陪審的案件也大大減少。其不過是一項訴訟法的原則,甚至已經不能稱其為一項原則,陪審制度幾乎成了可有可無的制度。」

陳默然提到了一個最現實問題,中國不是沒有陪審團,中國同樣有,只不到了可有可無的地步,甚至於在很多案件的審理上,陪審團早已不復存在,所有的一切判決最終是由合議庭做出。

在陳默然說話時,顯然沒有注意到司馬臉上的表情,因為這個陪審團制,實際上是過去西北公司時期的「仲裁團」留下的尾巴,只不過在共和中國訴訟法中留下了一個印跡而已,但是這個印跡卻根本沒有發揮他的作用,過去在西北有地方法典保護著陪審團的權力,而在統一後實施統一法,訴訟法對陪審團制職責未加明確,直接導致了現在的這種局面,倒至這種局面的直接結果就是現在這種陪而不審的結果。

「固然,陪審團制度是有明顯的弱點,我所有的「法制」都會有「人制」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審理的過程,最終的判定,都有「人」的參與。前人立法之後,有後人修正的可能。在執法的過程中,有不同的人對於法律條文的不同解釋。即便是同一類案件,即使是法律專家,也是各作各的判斷,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律專家,照樣會判出不同結果來。」

說到這時陳默然才注意到先生臉上豐富而多變的表情,注意到先生表情的急劇變化,陳默然一時間猶豫著自己是應該說下去。

在陳默然話聲稍頓的時候,原本與其可謂是針峰相對的梁謂先卻出人意料的在陳默然猶豫不決時,把話接了過來,畢竟任何一名法律專家對目前國內陪審團,陪而不審的局面都是深惡厭絕的,但面對舊成傳統卻幾乎無能為力。

「先生陪審團制度的設計,強調整個審理過程是完全由專業的律師按規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規的法官控制「公平審理過程」。當該擺出來的所有合法證據,都已經擺在大家面前,雙方律師該說的都已經說了之後,然後按照法律有關判定的指示去合議出一個一致的判斷。這個制度的設計立論認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瞭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經足以判斷。如果證據是矛盾的,有疑問的,判案的法律指示已經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如果一切是有爭議的,法律也規定審判將宣告失敗。因此,這個時候,關鍵的問題已經不是判案者是不是專業人員的問題,而是判案者是否公正的問題了。這個公正,是指判案者首先絕對沒有陷害被告的動機,並且儘可能不受任何其他影響,而僅僅以證據為依據去進行判定。以美國為例,美國人之所以堅持用陪審團制度,而不用其它任何制度替代,這是因為陪審團制度有一個最大的特點,那就是,陪審員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縱控制的。」

此時房間內的人都已經注意到先生表情的變幻不定,不過他們並不知道此時司馬的心裡卻是異常的苦澀,走了一圈的彎路,最後又走了回來,如果當初自己在在這個問題上稍加堅持,態度再強硬一些,或許……

「先生……」留意到先生走神時,趙念初輕喊了一聲。

「啊……你們繼續!」司馬尷尬的笑了一下,頗為無奈的在心下輕嘆一口氣。

得到先生的許可後,陳默然感激的看了一眼梁謂先,儘管兩人先前存在著爭執,但最終在這一點是卻是有著共同的看法。

「先生,為什麼美國人在世界上眾多審判制度中,唯獨選中陪審團制度,而且守著不肯放呢?當然,你也知道,陪審團制度並不是美國人的發明,它的產生遠早於美國的誕生。在中世紀的英國,司法相當黑暗,監獄形同地獄,屈打成招比比皆是。十二世紀以後,逐步建立了陪審制度。美國獨立之後,建國者們即將陪審制度作為憲法的一部分肯定下來,此後的憲法修正案又作了進一步的補充。美國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就認為,這種審判制度在維護自由所起的作用上,比選舉權還要重要。確立這樣一個制度,它的立法精神就在於防止聯邦政府和政府的官員濫用職權,踐踏人民的基本自由。」

在沙發上有些如坐針氈的司馬站了起來,陪審團的優點自己非常清楚,陪審員獨立於政府之外,獨立於司法系統之外,獨立於任何政治勢力之外。

他們的判斷,就是一般民眾放在法律對陪審團的規定之下都會作出的判斷。他們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法庭為他們保密,使他們沒有心理負擔。他們只要自己不想出頭露面,可以永遠不被周圍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所以最沒有除了他們應該考慮的證據之外,非考慮不可的其他因素。當然,這有一個基本條件,就是這個社會是自由的,普通民眾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這些原因正是自己當初在西北推行仲裁團制的原因,只不過自己沒有堅持到最後,最後自己犯下了一個錯誤,像很多人犯的錯誤一樣,抓大放小,在所謂的大原則上不讓步,所謂的不起眼,但卻恰恰是最重要的地方,做出了不應該做的讓步。

司馬衝著陳默然做了一個手勢。「繼續!」

「先生,用陪審團即是仲裁著,同樣是監督者,只有讓民眾參加其中,方能讓他們相信法律的公正,現在我們的問題不在於引入陪審團制,我們本就擁有陪審團,在訴訟法上早已詳細列出了陪審員的資格條件與篩選條件,唯一的問題就是,我們如何結束現在的這種陪而不審的局面!」

望著陷入沉思的先生,陳默然的眼中帶著一絲期待。

重坐到沙發上的司馬直視著眼前這個年青人。

「那你來說說,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

「修憲!」(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readnovel。,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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