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上次律師假裝沒認出她,不說破,只是為了麻痺她,怕她情緒失控,或者會跑掉、躲起來。畢竟律師和唐浩誠找了她兩三年,都找不著,誰知道一轉眼就到了顧少鈞身邊!
提起這個小曼就恨死了唐浩誠,如果不是他把她關起來,她也不會害怕到逃跑,慌里慌張被人哄騙拐賣進窮山村。
律師說,唐浩誠很難過,他在參與一個非常重要的科研,不能離開海島,但他無時不刻不惦記小曼,希望能得到小曼的諒解,並和他通話。
只要小曼點個頭,律師將代表唐浩誠,立即著手幫助她恢復姓氏、迴歸唐家。
小曼不加考慮,拒絕了。
律師還想繼續勸告,小曼流著淚說:求求你們,我不能原諒!這輩子,除非死了,活著絕不再見唐家人!
說完起身就要走,被顧少鈞緊緊拉住,並讓律師連夜離開他的家!
原以為顧少鈞會跟她說點什麼,但顧少鈞只是一如既往敦促小曼學習,不提一絲一毫關於唐家的事。
小曼雖然知道了那照片上的姑娘是誰,卻沒有勇氣離開,因為每次她想開口,顧少鈞一記目光就會讓她閉嘴!
她也說不清那目光裡到底包含了多少意思,總之,她就是感到無比心痛、不忍割捨!
這個男人不屬於她,他是那個萱萱的,答應跟她結婚,要給她一個落腳安身之地,只不過是為了替萱萱做補償!
她想說不需要,想硬氣地轉身離開,可是,她做不到!
喜歡聽他說話,願意接近他,只要他在,整個世界都和平安寧!她當他是主骨心、守護神,也是她想守護的、這輩子唯一珍而重之放進心裡的男人!
厚著臉皮,硬著頭皮,小曼依然留在了顧少鈞身邊。
但是顧少鈞健康狀況越來越差,實在支撐不下去了,需要接受從京城來的醫學專家治療,還會有很多京城來的親戚朋友過來,其實包括唐家人,和萱萱。
小曼不願意和唐家人面對,但為了顧少鈞,她沒有提出迴避,倒是顧少鈞,讓律師送她去往另一個海邊城市,並告訴她:等他好轉,那些人走了,就接她回來!
然而,一個月後律師過來告訴她:顧少鈞走了!
沒有道別,沒有任何留言,只給她幾份檔案,是她現在住著的高層公寓房和幾處產業贈予,律師解釋:原先他們住的那幢別墅是家裡準備給顧少鈞和萱萱結婚度假用的,而這套房子,是顧少鈞為你準備的,也是你喜歡的臨海城市,很好的地方。
小曼苦澀一笑,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樣嗎?他所做的一切,只是想為另一個人對自己做出補償。
連最後一面,都不必見。
她沒有接受那些贈予。
三年栽培,她有手藝能養活自己,三年多的工資是一次性打進她卡里的,這些錢足夠她跑到任何一個城市去求生存發展!
顧少鈞還詢問過她的意見,為她辦了全新身份證,一線城市戶口,恢復莫小曼這個名字。
足夠了,顧少鈞。
但我只記著你的人情,絕不承認這些與「萱萱」有任何瓜葛!
不顧律師勸阻,小曼硬生生將眼淚吞嚥下肚,所有悲傷都壓下心底,打起精神收拾了自己的東西,決然離開。
她自以為走得乾淨利落,不留下一絲痕跡,誰知律師很快又出現在她面前,陰魂不散,請道師都趕不走他,以朋友身份干預她的工作,自封法律顧問插手她的生意,小曼強烈抗議,律師拿出張紙在她面前甩了甩:顧少鈞早料到你這性子,這是委託書,他生前親筆擬寫,按了手印!要求我看著你好好生活,我受理了!你們倆當著親戚朋友的面宣佈過婚約你沒忘記吧?只要你沒另嫁,我就得代替顧少鈞照管他未婚妻!
隨後又有幾個人陸續出現,都差不多一樣的說辭!
日子久了悲傷淡了,唯餘想念和感恩,律師告訴小曼,其實顧少鈞在她離開之後就陷入昏迷,一直到他心臟停止跳動都不再睜開眼睛。
他早就知道自己活不久,遇到小曼之前,醫生甚至預測他最多還有八個月時間,可他硬是把八個月活成了三年!
讓律師把小曼帶走,除了不想她看到他那種樣子,傷心難過,最緊要的是避開唐家人,以及別的不利於她的事情。他不能兌現承諾和她相伴一世,總該保她一個平靜安寧、沒有煩惱的環境!(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