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夢鱗堅決的搖頭:「你每天都把我留在這裡,我也要出去玩!」
思遠嘆了口氣,默默的搖頭:「好吧……但是你要答應我,去那裡之後不能亂跑。」
「好的呀。」夢鱗的情緒頓時高漲了起來:「那你會給我買好吃的嗎?」
「嗯,你想吃什麼都行。」
也許是因為夢鱗是鎧甲成精的原因,所以她顯得特別特別粘人,而這種粘人雖然帶著一點孩子氣的無理取鬧,但實際上並不招人討厭,夢鱗沒有進攻性、懂事、安靜,除了在思遠和大狐狸面前會活潑一點之外,在別人面前完全就是一個安安靜靜的初中生模樣,很是招人喜愛。
所以把她帶去上班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跟人說這是妹妹就行了,而且今天思遠也是打算去辭職的,在那個單位裡其實思遠已經沒辦法繼續幹下去了,兩次救了林林,孫總肯定不會再把他當成普通員工,那……本來就是熟人,那麼再過於親近的話,會顯得特別難堪,起碼思遠是這麼覺得的。
騎著電驢帶著夢鱗來到公司之後,這個丫頭立刻成為公司裡的人氣王,無論是誰走來走去的都要過來看上一眼,本來就精緻漂亮的夢鱗再穿上那件千若挑選的萌系套裝,頓時就像三次元裡的二次元姑娘一樣,可愛的程度讓人承受不住。
「喲,思遠來了。」孫總走進公司門就見到思遠和夢鱗正在大廳裡應付那幫無所事事混混小姑娘的逼問:「這是?」
「哦……是我室友的妹妹。」思遠笑著:「今天打算帶她去辦上學的事。」
「哦,這樣啊。走走,去我辦公室。」
孫總的到來讓那幫閒人頓時作鳥獸散,而思遠也被徑直叫到了辦公室,當到了辦公室之後,孫總又是泡茶又是上糖果,最後弄得思遠都有些不好意思。
「孫總,那個……我……」
「哦,先聽我說。」孫總咳嗽了一聲:「我打算正式跟你爸提了,今天剛好碰到你在,我乾脆就直說了。我打算讓林林嫁給你。」
晴!天!霹!靂!
思遠的大腦頓時一片空白,他連連擺手:「不不不……孫總……孫叔,我有女朋友了。」
「哎……思遠啊,你這不是還沒結婚嘛。你就體諒體諒我吧,我年紀也不笑了,過兩年也該退了,你知道林林多不老實,我根本管不住他,可我就這麼個女兒,以後家裡產業怎麼辦?不瞞你說,自從上次在我家出了那檔事,她現在提起你那眼神都不一樣,我估計也就是你能說的動她了,你就當幫叔叔這個忙。你是……覺得林林難看?」
難看?真的不難看,林林其實屬於那種典型的小家碧玉,標緻的很。人家都是化妝之後漂亮,而她是卸妝之後才清水出芙蓉,總體來說評分能有八十五到九十分,絕對是個標緻的小美女。
可……思遠實在是覺得這不合適,先不說沒有感情基礎,光是她那性格自己其實就已經無福消受了。說句實話,他寧可天天接受千若的摧殘、寧清遠的高冷也不想自己的女朋友是個動輒就在外頭通宵過夜狂歡吸毒的人。
看到思遠的表情,孫總也是長長嘆了口氣,思遠細細一看才發現這幾天的功夫,這個本來精壯有力氣的土豪就好像老了二十歲一樣,臉上的皺紋已經佈滿,鬢角的白髮赫然在目。總之……再有錢也抵不住歲月侵蝕。
「思遠啊,叔不難為你。這樣行麼,你就算不想跟林林處,叔也不強迫。但是我只想有個人能管著她,叔怎麼著也就是這一個女兒。」
「嗯……」思遠點點頭:「您說。」
「哎……在我這幹,委屈你這能耐了。我打算出錢給你開個專門抓妖怪的工作室,讓林林在那打工,當你助手。全部的資金我都出,然後每年分紅你覺得呢?」孫總說得很嚴肅:「你八我二,你看怎麼樣?」
「這……」
「別猶豫了,地方我這兩天給你張羅好,保證最好的地方,而且這個有的賺,我投資不會錯。」孫總一拍大腿:「就這麼定了!」
「好吧……」思遠實在不忍心再拒絕他,畢竟林林這麼愛惹事,不給找人地方關起來,她那條小命遲早是要保不住的,而思遠畢竟跟她也算是半個發小,再加上孫總從頭到尾都很照顧自己,所以這件事也就這麼決定了:「那就這樣吧……」
「行叻,算叔謝謝你了。你的事,叔不會跟你爸說,算咱倆之間的秘密。」孫總笑了起來:「對了,昨天晚上我跟一老朋友聊天,他好像認識你?」
「誰?」
「寧三思。」孫總嘆了口氣:「這傢伙福氣好,有個懂事的女兒。不像我……對了,他讓我轉告你一聲,今天下午六點半他在老地方等你,說不要讓清遠知道。」
「啊……」
孫總站起身拍了拍思遠的肩膀:「小子好好的,叔相信你絕對不是池塘裡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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