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承認

但程雲鴻交待的又是另一個版本。他說孟毅仁有一批水泥磚運到上海,因專案延期無處擱置,而他在北京新建的倉庫時臨峻工,願意出高於市價三倍的運輸和租用倉庫費。商人多重利,他也不例外,所以答應了。

他說孟毅仁稱要往北京參加個會,順便去參觀他的倉庫和看看那批水泥磚的質量,他也沒理由不同意,倆人下飛機乘計程車去亦莊,路上孟毅仁打電話給客戶約來提貨,給他的解釋是那個專案實際黃了,他把水泥磚轉售也是即使止損,但該給他的錢一分不少。

後來孟毅仁聯絡的客戶來了,就他們三個在倉庫內交易,他這才知道,水泥磚裡混入了空心磚,一掰就開,內藏一包包海洛因。孟毅仁竟然暗中幹著販賣毒品的生意,還想把他拉下水。

他雖愛財,但也要取之有道,毒品這玩意他堅決不碰的,叱責他倆後打算先離開,哪想孟毅仁掏槍出來指著他,那客戶也拔槍了,讓他倆舉起手來,還說他是警察,孟毅仁這時突然連開兩槍,你們就衝進來了。他說的一板一眼,語氣緊張但連貫,沒有明顯的邏輯漏洞。

三人三個說法,陷入了羅生門。

唯一能證明他們誰說謊的只有邱耀華,但他頭部中彈,昏迷不醒,躺在醫院生死未卜。

此時虞嬌提供的證據無疑變得至關重要。

馮浩給了她一張故宮的門票,難得來趟北京,可以先四處逛逛。她哪裡有玩的興致,走馬觀花出來已是中午,吃了碗小腸陳的滷煮,就乘公交往局子去,坐在緝毒隊的辦公室裡看報紙,馮浩為她安全考慮,除宋處長及相關個別領導知道她的身份外,仍給予保密。所以大家都以為她是要分配來實習的,也不把她放眼裡。

正無所事事時,進來兩個警察,一個在問另一個:「程飛鴻的侄子審訊怎麼樣?招了沒?」另一個答:「招啥呀?他好像懵了,問什麼都不知道。」虞嬌的心頓時像被針紮了,騰得起身攔到他們面前,問道:「你們說的是程煜輝嗎?為什麼要審他?」一個點頭說是的,是叫程煜輝,另一個笑道,審他肯定是因為他是犯罪嫌疑人啊!

馮浩給宋處長及相關領導彙報完案子的審訊情況後,得了會休息,打算到外面抽根菸,哪想剛走出會議室,就被虞嬌使勁揪住衣袖,她大聲質問:「你抓程煜輝幹什麼?他什麼都不知道。」

馮浩看看四周投來的詫異眼神,簡短地說:「你跟我來。」隨手擰開另個會議室的門,正巧裡面沒人,倆人進去後,他訓了一句:「你嚷嚷什麼?一點不像樣子!」

虞嬌紅著眼睛只是重複:「程煜輝是無辜的,你們抓錯了人,他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馮浩嗆她:「你說他無辜就無辜了?我們辦案講究的是發現犯罪,蒐集證據,再確定犯罪嫌疑人,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有犯罪的動機,就要進行調查核實,沒罪肯定會放,有罪就得抓起來判刑,不是你說怎樣就怎樣,不能感情用事!」

虞嬌完全聽不進去:「我可以當程煜輝的無罪證人,程雲鴻在亦莊馬駒橋鎮的倉庫地址,是他告訴我的。程雲鴻四月二十三號和孟毅仁飛北京來倉庫卸貨,也是從他手機裡看到的,如果他是罪犯,他會坦蕩蕩告訴我?會坦蕩蕩讓我看他的手機?如果不是他,怎麼可能把孟毅仁他們抓個現行,一併繳獲了五十公斤的毒品。」她想說程煜輝的父母就是被毒販害死的,他恨死毒販了,怎麼可能還幫著他們販毒呢!但這是程煜輝的隱私,且牽涉他父母秘而不宣的身份,話到嘴邊又咽進肚裡。馮浩從她的話裡聽出問題:「你之前不是說都是孟毅仁告訴你的?」見她閃避開他的眼神,頓時明白了,臉色沉下來,抑忍著怒氣問:「你是不是和程煜輝一直沒斷?」

「嗯,分不開。」虞嬌低著頭回答,她完全可以撒謊,只要拒不承認,馮浩想必也拿她一點辦法沒有,但她不能眼睜睜看著程煜輝這樣,她受不了!

馮浩恨鐵不成鋼:「你呀你,你讓我怎麼說你,怎麼對得起宋處長、我還有張誠生對你的信任。當時你是怎麼在我們面前深刻反省,又是怎麼信誓旦旦保證的?你這種欺上瞞下,陽奉陰違的行為,是要受紀律處分的,以後再有案子,你說誰還敢重用你?你是在自毀前程,你懂不懂!」

虞嬌含淚不語。

馮浩心知事已至此,再罵也無用,沉默會兒道:「程煜輝你別管了。我們自有判斷。你提交的錄音等證據還在稽核當中,你去辦公室等著,隨時會找你配合調查。」

馮浩復又回到會議室,物證科已經將虞嬌提供的證據彙總整理好送過來,宋處長等幾凝神認真聽著錄音,他等他們聽完後,不得不把虞嬌和程煜輝的關係進行了彙報,他必須說,因為關係到這些證據的真實性。果然,眾人都皺緊了眉頭,副處田慕軍不滿道:「這臥底是誰找來的?這樣的也敢用?為什麼不找經驗豐富的女警察去辦這事兒?」

馮浩先自我檢討:「是我找的,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唐馨是個女孩子,年紀小,大學還沒畢業,就接下這麼艱鉅的臥底任務,整個過程對她從心理和生理都是一種考驗,是我對她關心不夠,溝通不足,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現在不是追究這個的時候。」宋處長打斷道,盯著他問:「馮隊你怎麼想?這些錄音可以用麼?」

馮浩斟酌著措辭:「通過和唐馨這一年多的接觸,她雖然是個年紀很輕的女孩,人也比較單純,但可能和她從前的生活經歷有關。」他簡要的介紹了下她來自吸毒村及悲慘的身世,接著道:「正是因為有這樣特殊的經歷,她對緝毒工作有超乎尋常人的理智和信念,雖然和程煜輝在感情上糾纏不清,但她執行任務的整體表現不錯,並沒受到感情的影響,這些錄音也是她冒著生命危險偷偷搞到的,應該可以用,如果有剪輯拼接或其它痕跡,物證科應該在送來之前就會被發現。」

宋處長只聽沒表意見,又問:「邱耀華,醫院怎麼說?」

馮浩回答:「才下手術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醫生說命保住了,但能不能醒過來是個未知數。」誰都知道,邱耀華如果能醒轉,他們就不用這麼難了。

宋處長思考片刻:「我有個主意,現在審訊陷入僵局中,這個唐馨,和孟毅仁、程雲鴻還有程煜輝都有過深接觸,不如讓她去探探他們的底,這比我們的警察在那幹審有用多了。」

馮浩立刻表示反對,唐馨是臥底警察,按照紀律原則,人都抓了,她的任務基本完成,最好不要再暴露在他們面前,再說了,她以什麼身份出現在他們面前,警察?還是證人?他們或許會有激烈的情緒衝突,對她無疑又是一種傷害。她沒必要承受這些。

宋處長道:「你說的也有道理!但紀律原則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按目前的情況,時間緊迫,雖然我們當場繳獲毒品,逮捕了孟毅仁程雲鴻等犯罪嫌疑人,加上唐馨提供的錄音等證據,也可以給他們定罪,但是誰也保不準在法庭庭審上,被律師一攪和,會出現怎樣的逆局。一但判成無罪,那就是放虎歸山,後患無窮,所以最好在這之前,我們能掌握的證據越多、越紮實越好,鐵證如山,讓他們想翻也翻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