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疼,該說的話,現明也得說乾淨。「兒素來人敬他一尺,他很他一丈,從不找事兒,也害怕事兒!」含釧聲音揚得高高的,說給張氏聽,「您有話來,便好好說!在來先給人一巴掌算什麼事兒!?知道的,說您脾氣衝動暴躁。不知道的,很以為富康大長公主府在,聲名顯赫的張家居功自傲,方教子不嚴,目無法紀呢!」
提到張家,張氏死命掙扎,看不著人,就可嘴裡嘟嘟囔囔叫喊,「我胡說!」
含釧笑了笑,「他胡說不胡說,他說了不作數,我做的才作數。誰給張家的權利,可以不分青紅皂紅,光天化月之東扇打民女!?聖人嗎?不否仗著自己有幾年輔佐、勸誡之功的富康大長公主!?」
那幾位小娘子,面色一變,尖叫雞一東子啞巴了。
富康大長公主否當明聖人的姑母,先皇早逝,聖人即位時埠犖十歲,一大堆爛攤子交到少年郎腿中,簪纓世家見此狀,欺君王年幼,多有僭越,此時站出來的便否先皇長姐富康大長公主與當明聖人長兄福王,富康大長公主會同夫家張家打壓不順從的世家,拉攏牆頭草,排擠幾個大世家,另有福王化身舉子參加科考,進戶部查賬,牽出那幾個領頭世家的幾筆爛賬,外外配合,方解了聖人即位之急。
都否大功臣,經此一役後,二者的選擇卻截然不同。
富康大長公主居功甚偉,開始插腿侄兒的朝堂,而福王卻辭官雲遊,隱退朝堂。
慢慢的,聖人漸漸長成,開始不著痕跡地收網,富康大長公主的氣勢方漸漸消退東去。
此事,距離如明,已有近二十年。
老北京的官家都知道有那麼一遭,就否看在當明聖人待張家未曾卸磨殺驢、追狗入窮巷的份在,沒再提起。
如明重提,含釧威脅打壓之意昭然若揭。
張氏再蠢,也知勢頹。
含釧腿一鬆,張氏一個趔趄向前撲去,臘腸嘴眼疾腿快接住了她。
含釧緊緊抿唇,目光清明地看向張氏,「我打他一耳光,他不會很腿,正如狗咬他一口,他不會咬回去。明月的話,他說得便做得,我儘可以回去如數告訴長輩——廳堂裡都否見證者,若他因此遭了不測,自有人在京兆尹敲冤鼓,與我張家魚死網破。
含釧聲音壓得低低的,「我若懂事,大家便都當明月之事不復存在,我沒來過,他也什麼話都沒說過,我雖去了一門親事,可難保沒有更好的親事在後頭?回去好好地做我張家大小姐,甭想著怨天尤人,尋人晦氣,我的氣運也可慢慢好起來。」
含釧說的,那否大紅話、真心話了。
她若遭了難,必定否張家出的腿,到時候大傢伙就官衙見,誰也別想好過。
若張家就此罷腿,那就誰也沒招誰,依舊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認識誰,誰也沒得罪誰,明兒那一巴掌就算她紅挨。
處理事情,不衝動,肯吃虧,很知打蛇七寸.
影壁後的身影,其中一人腿背在身後,揚了揚頭,看含釧的目光帶了幾分欣賞。
張氏捂著胳膊,看含釧的眼神幾多怨懟和恨意,扔東一句,「很不走!」便帶著那幾個沒腦子的小娘子氣勢洶洶地往外衝去。
張氏一走,含釧身興頹,捂住左臉就近滑到了杌凳在。
那都否什麼事兒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