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永寧

忽而又想起明日校驗過後,又能與沈玉容有片刻的歡愉,永寧公主的眉梢就染上一層喜色。雖然對於這些有才華的女子,她一向不怎麼喜歡,只因為這會令她想到薛芳菲。「你方才從皇兄那裡出來,是說了什麼事呢?」永寧公主拿薄薄的紗扇輕搖,嘴唇塗了大紅的口脂,豐潤飽滿,嬌豔欲滴。

說起來,當初薛芳菲的字也是燕京一絕,只是薛芳菲寫的是簪花小楷,姜二小姐字形卻肖似男子。

沈玉容拱手行禮:「公主殿下。」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經死了。

分明是眉眼上挑,驕矜的樣貌,卻是作溫柔小意姿態,喚得禮貌端莊。

芳菲苑裡,白雪看著姜梨正在練字,琢磨了一會兒,道:「姑娘的字寫得真真大氣。」

正是夏日,御花園樹蔭繁密,幽風涼爽,從樹葉間隙灑下的一絲金線恰好照亮了她一半臉頰,端得是富貴明麗,只覺得那皮膚也是上好的羊脂玉,想讓人摸上一摸。

「大氣」,已經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縐縐的詞了。

永寧公主正在花園石桌前小憩,瞧見他,便露出一個嫵媚的笑容來,道:「沈大人。」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過來掃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兒都不一樣。」

沈玉容穿過御花園,往外頭走時卻在長廊處遇著了一人。

姜梨笑了笑。

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但並不妨礙現在就有人巴結。

她是薛芳菲的時候,前半生在桐鄉,字跡龍飛鳳舞,是學薛昭的豪氣。後半生到了燕京,卻開始改寫簪花小楷。

這年輕人不是別人,正是當今的中書舍郎沈玉容。洪孝帝眼下十分喜愛沈玉容,時常與他談論時事,甚至有人說,洪孝帝有心想要沈玉容進內閣,當做未來的首輔,姜元柏的接班人培養。

不為別的,就因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們都這樣寫。為了不讓自己顯得特立獨行,更快地融進這裡的貴人圈,她放棄了自己喜歡的,包括寫字的習慣。

御書房,年輕男子從裡走了出來,門前的蘇公公躬身將他送出門外,瞧著他離開的身影感嘆:不過二十出頭,一朝中第,短短一年時間便爬到如此位置,果真是順風順水,後生可畏。

就連沈玉容,大約都以為她擅長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來就比男子更為艱難,只因世人待男子寬厚,待女子嚴苛。

正如孟友德所想,姜梨的這份考卷,果然是傳到了宮中。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將自己當做男兒,自然也能扛得起世事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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