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到外面時,天色正在變亮,也很冷,不過因為我身上大汗淋漓,所以感覺還不錯。

我他媽不知道該去哪兒,不想再去找家旅館住,那樣會把菲比的錢花光,所以最後只是走到列克星頓大道,然後坐地鐵去了中央大火車站,我的手提箱還在那兒。我琢磨可以在破候車廳裡睡,裡面有很多長椅,我也是那麼幹的。那樣睡上一陣子還不算太糟糕,因為裡面沒多少人,所以腳也能放到長椅上,可是這件事我不想多說,並非很舒服。你根本別去試,我不是開玩笑,會讓你沮喪的。

我只睡到九點鐘左右,因為有成千上萬人開始擁進候車室,我不得不把腳放下來。因為腳放在地上,睡不好,所以坐了起來。我的頭還疼,甚至更厲害了。而且,我想當時是我這輩子感覺最沮喪的時候。

我不願意想,可還是開始想著安託利尼先生,不知道安託利尼太太看到我沒在那兒睡覺時,他會怎樣跟她解釋。不過這點我倒不是太擔心,因為我知道安託利尼先生是個很聰明的人,會編些話給她聽,會說我回家了什麼的,這我倒不是很擔心。真正讓我擔心的,是我醒了發現他正在拍我的頭那件事。我是說會不會也許只是我搞錯了,以為他在對我有同性戀的舉動。我懷疑會不會也許他只是喜歡在別人睡著後輕輕拍他的頭而已,我是說這種事情你怎麼能很有把握?不可能。我甚至開始琢磨也許我應該取了手提箱再去他家,就像我跟他說過的那樣。我是說就算他是個同性戀,不用說他一直對我很好。我想到我那麼晚給他打電話,他沒有見怪,還說我想的話,可以馬上去他家。他還不嫌費事地給了我關於發現自己心性如何等等的建議。另外,他是詹姆斯·卡斯爾死後唯一一個走近他的人,我跟你說過那個男生的事。我想的盡是那些,越想越沮喪。我是說我開始琢磨也許應該回他家,也許他的確只是輕輕拍我的頭而已,也不他媽為什麼。可是我越想越沮喪,越是為此心裡亂作一團。更糟糕的是我他媽眼睛酸得要命,因為我沒怎麼睡覺,所以又酸又痛。不僅如此,我還有點著涼,可是我他媽根本沒手帕。手提箱裡倒是有幾條,可我不想把手提箱從保管箱裡取出來,並在大庭廣眾之下開啟。

我旁邊的長椅上有本別人留下的雜誌,我就讀了起來,以為至少能有一小會兒不想安託利尼先生以及別的千頭萬緒的事情。可我開始讀的這篇破文章幾乎讓我感覺更糟糕了。它寫的全是關於荷爾蒙的事,裡面描述瞭如果荷爾蒙正常,你的臉和眼睛等等應該看起來怎麼樣,我沒有一樣對得上,我的外表正像文章裡那個荷爾蒙大有問題的傢伙,就開始擔心我那不爭氣的荷爾蒙。接著又讀到另外一篇文章,關於怎樣判斷自己有沒有得上癌症的。裡面說如果你嘴裡的潰瘍不能很快痊癒,那就是你很可能得了癌症的訊號。我嘴裡面有個地方潰瘍,已經有兩星期左右,所以我估計自己得了癌症。那本雜誌可真能給人打氣啊。我最後不讀了,出去走一走。我琢磨既然我患了癌症,應該只有幾個月的活頭,我真的那樣想,我甚至肯定自己快死了。那樣想,肯定讓自己感覺不太舒服。

當時好像有點兒要下雨的樣子,我還是出去走了走,第一個原因是我琢磨該去吃點早餐。我根本不餓,可是琢磨至少該吃點東西,我是說至少吃點含維生素的東西。我就開始往東走,那邊有很便宜的飯館,因為我不想花很多錢。

走路時,我從兩個傢伙身邊經過,他們正在把一棵大聖誕樹卸下卡車。一個傢伙老是對另一個說:「把這個狗孃養的豎起來!豎起來,我的天!」這樣說一棵聖誕樹當然很過癮,儘管粗魯點,但還算有趣,我笑了起來。這可能是我最不該乾的,因為在開始笑的那一刻,我覺得我要吐了,真的。我甚至開始要吐,可是那種感覺又沒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是說我沒吃什麼不衛生還是怎麼樣的東西,而且我的胃功能通常很好。不管怎麼樣,嘔吐的感覺過去了。我琢磨我要是吃點東西,感覺就會好一些,就進了一家看樣子檔次很低的餐館,要了炸餅圈和咖啡,只是沒吃炸餅圈,因為我幾乎無法下嚥。問題是你為什麼事特別沮喪的時候,就真他媽無法下嚥。不過那個侍者挺好,他把炸餅圈拿回去,沒收錢,我只是喝了咖啡就離開了,開始朝第五大道走去。

那天是星期一,很快就到聖誕節了,店鋪全開著,所以在第五大道上走一走也不算太糟糕。聖誕氣氛已經很濃,那些樣子瘦不拉嘰的聖誕老人站在街角搖著那種鈴鐺,救世軍的女孩兒——沒塗口紅之類的女孩兒——也在搖鈴鐺。我到處看了看,想找到前一天吃早餐時碰到的那兩個修女,可是看不到。我知道不會看到,因為她們說過她們是到紐約當老師的,可是我一直在找她們。不管怎麼樣,一轉眼,聖誕氣氛就很濃了。無數小孩兒跟著他們的媽媽來到下城,上上下下汽車,進進出出店鋪。我希望菲比丫頭也來了,她沒那麼小了,不會在玩具部死盯著玩具看,可是她喜歡到處胡鬧和看人。前年聖誕節我帶她去下城買東西,我們開夠了心。我想那是在布魯明代爾商店吧,在鞋類部,我們假裝她——菲比丫頭——想買雙高幫風雪鞋,就是有無數鞋帶孔的那種。我們把可憐的售貨員折騰得暈頭轉向。菲比試了有二十雙鞋,每試一雙,那個可憐的傢伙都要把鞋子的鞋帶全穿好。那樣做很搗蛋,菲比這丫頭卻開心得要命。我們最後買的是雙軟幫鞋,記賬買的。售貨員的態度很好,我想他也知道我們在胡鬧,因為菲比丫頭老是笑得咯咯響。

總之,我就順著第五大道走啊走啊,也沒打領帶。突然,有件很怪異的事情發生了。每次我到了街區盡頭走下破路沿時,我就有種感覺,就是我再也到不了街對面。我想我只是繼續走,走,走,沒人會再次見到我。乖乖,我真是嚇壞了,你想象不出。我開始出汗出得一塌糊塗——整件襯衫內衣什麼的全是汗。接著,我做起另外一件事:走到街區盡頭時,我就裝作和弟弟艾裡說話。我會跟他說:「艾裡,別讓我消失。艾裡,別讓我消失。艾裡,別讓我消失。求你了,艾裡。」我到了街對面而沒有消失時,就會謝謝他。然後一到下個街角,就全部重演一遍。但我一直在走著,我想我是有點兒害怕停下來——說實話,我不記得了。我記得我一口氣走到第六十幾街才停下來,已經過了動物園。然後,我坐到一條長椅上。我幾乎接不上來氣,而且還在出汗出得一塌糊塗。我坐在那兒,我想有一小時吧,最後決定了該怎麼做。我決定離開,決定再也不回家了,永遠不再上另外一所學校。我決定只跟菲比丫頭見一面,算是跟她道個別,把她的過節錢還給她,然後就開始搭便車向西部出發。我琢磨該怎麼辦呢,我會去霍蘭隧道,在那裡請人搭我一程,然後再搭一程,再一程,再一程,要不了幾天,我就會到達西部某個地方。那裡風景很好,陽光明媚,而且誰也不認識我。我會找個活幹,我琢磨我能在加油站找到活幹,幫人給車加油。我不在乎幹什麼工作,只要誰都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誰就好。我想我會怎麼樣呢?我會裝得又聾又啞,這樣就他媽不用跟誰做蠢而無用的交談了。誰想跟我說什麼,就不得不寫在紙上拿給我看,這樣一來二去,他們就會煩得要命,我下半輩子就不用再說什麼話了。每個人都以為我只是個可憐的又聾又啞的混蛋,不再搭理我。他們讓我給他們的破車加油,然後付我工資。我會用我掙的鈔票蓋座小木屋,餘生就在那兒住。我會把木屋蓋得靠近森林邊上,但不是在森林中間,因為我他媽想一直有陽光高照。一日三餐全是我自己做,到後來,想結婚的話,我會去認識一個美麗的女孩兒,她也又聾又啞,我們就結婚。她會來和我一起住在木屋裡,她想跟我說什麼話,會像別人一樣,寫到一張破紙條上。我們要是有了小孩兒,會把他們藏起來,給他們買很多書本,自個兒教他們讀書認字。

想著想著,我他媽變得萬分激動,真的。我知道關於裝扮成又聾又啞的人這個想法很離譜,可我還是喜歡那樣想,我也真的決定去西部。我想幹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菲比這丫頭告別。所以,我突然像個瘋子似的跑過馬路——說實話,那差點兒讓我送了命——我進了一家文具店,買了本便箋簿和一支鉛筆。我琢磨可以給她寫張紙條,叫她去哪兒跟我見面,好讓我跟她告別,順便把過節錢還給她。我把紙條拿去她們的學校,找校長辦公室的某個人轉交。但我只是把便箋簿和鉛筆裝到口袋裡,然後開始飛快地往她們的學校走去——我在文具店時太激動,沒辦法寫紙條。我走得快,因為我想讓她在回家吃午飯前看到紙條,我的時間不太多。

我當然知道她學校的位置,因為小時候我也在那兒上的學。到了後,我感覺怪怪的。一開始,我還不能肯定自己記不記得裡面的樣子,可是我真的還記得,跟我上學時一模一樣。裡面還是那個大院子,那兒老是有點兒暗,燈全用罩子罩著,好不被球打破。地上到處還是同樣的用白漆畫的圈子,用來玩遊戲什麼的。還是舊籃球框,沒球網——只有籃板和球框。

那兒一個人也看不到,很可能是因為還沒到休息時間,也沒到午飯時間。我只看到一個小孩,一個有色人種小孩兒,他正往廁所走,屁股口袋裡插了個木製許可牌,跟我們以前用的一樣。有了那個,說明他得到了允許,可以上廁所。

我還在出汗,不過沒那麼厲害了。我走到樓梯那兒坐在第一級上,拿出買的便箋簿和鉛筆。樓梯上有股跟我以前上學時一樣的氣味,好像有人剛在上邊撒了一泡尿,學校裡的樓梯上總有類似氣味。不管怎麼樣,我坐下寫了張紙條:

親愛的菲比:

我等不到星期三了,我很可能今天下午就開始搭便車去西部。你要是能出來,十二點一刻跟我在藝術博物館門口附近見面,我會還你的過節錢,我沒花多少。

愛你的,霍爾頓

她上的這所學校實際上就在博物館附近,反正她回家吃午飯也得經過那兒,所以我知道她完全能跟我見面。

後來我就走上樓梯找校長辦公室,好找人把紙條送到她的班上交給她。我把紙條折了有十道,讓誰也沒法開啟看。在他媽這種破學校,誰都靠不住,但是我知道如果我說我是她哥,他們會把紙條交給她。

上樓梯時,我一下子又感覺想嘔吐,只是沒吐出來。我坐了一下,感覺好了點兒。可是在我往下坐時,看到的東西又讓我氣得要命。有人在牆上寫了「操你」兩個字,他媽的快把我氣瘋了。我想象菲比和別的小孩兒都會看到,就會很納悶那到底是他媽什麼意思,最後,哪個下流的小孩兒就會告訴他們那兩個字是什麼意思,當然全是胡說八道。然後他們就會想著這件事,甚至可能好幾天都會為此擔心。我老是想著要幹掉寫那兩個字的人,我琢磨會是哪個變態流浪漢深夜溜進學校撒了泡尿還是怎麼樣,然後在牆上寫了那兩個字。我老是想象我抓到他在寫,我會把他的頭往石階上撞,直到他他媽的血流遍地,一命嗚呼。可是我也知道,我沒膽量做那種事,這我知道,所以更沮喪了。實話跟你說,我竟然幾乎沒膽量用手把它從牆上擦掉。我害怕哪個老師看到我在擦,會以為是我寫的。但是不管怎麼樣,最後我還是把它擦掉了,然後就走進校長辦公室。

校長好像不在,有位好像有一百歲上下的老太太在打字。我告訴她我是4b—1班菲比·考爾菲爾德的哥哥,請她把紙條轉交給她。我說是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告訴她我媽病了,不能給她做飯,所以她得跟我去吃便餐。那位老太太很好,她從我手上接過紙條,叫來隔壁辦公室的另外一位女士,那位女士就把紙條拿去給菲比。然後我跟這位上百歲的老太太閒聊了幾句,她很和氣。我告訴她我當年上的也是這所學校,我哥哥、弟弟也是。她問我現在在哪兒上學,我說是潘西,她說潘西是所很好的學校。就算我想,我也沒有氣力更正她。再說,既然她認為潘西是所很好的學校,就讓她那麼認為好了,你也會很不願意告訴一位百歲上下的老人什麼新東西的,說了她也聽不進去。這樣過了一會兒我就走了,好笑的是,她向我嚷了句:「祝你好運!」像我離開潘西時斯潘塞老先生對我那樣。天哪,我真不喜歡別人在我離開時向我嚷「祝你好運!」叫人沮喪。

下樓時,我走的是另外一道樓梯,又看到牆上寫有「操你」兩個字。我想把它擦掉,可這次是用小刀什麼的刻在牆上,擦不掉,真是沒治了。就算你有一百萬年時間來擦「操你」這兩個字,可是你連這世界上的一半也擦不完,不可能。

我望望課間休息處那兒的鐘,才十一點四十分,到和菲比丫頭見面,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消磨,可我只是向博物館走去,也沒別的地方可去。我想搭便車去西部前,也許可以在某個電話間停一下,給簡·加拉格爾這妞兒打個電話,可是我沒心情,頭一個原因就是我甚至不能肯定她是不是已經放假到家了,所以我只是到了博物館,在那裡轉悠。

在博物館等菲比時——我就站在大門裡面——兩個小孩兒走到我跟前,問我知不知道木乃伊在哪兒。那個小孩兒,就是問我話的小孩兒,褲釦沒扣。我跟他說了,他就邊跟我說話邊扣上了——他竟然懶得跑到柱子後面那種地方扣上,逗死我了。我本來要笑出來,可是我害怕會再有想嘔吐的感覺,所以沒笑。「木乃伊在哪兒,哥們兒?」他又問了一遍,「你知道嗎?」

我跟他們瞎扯了一會兒。「木乃伊?是什麼?」我問那個小孩兒。

「你知道,木乃伊——那些死人,就是埋在風墓裡的。」

風墓,逗死我了,他指的是墳墓。

「你們怎麼不上學?」我問。

「今天沒課。」那個一直說話的小孩兒說。他在撒謊,我百分之百肯定,這個小混蛋。反正菲比還沒來,我也沒什麼事,就幫他們找放木乃伊的地方。乖乖,我以前知道準確的位置,但是我幾年沒來過這座博物館了。

「你們對木乃伊很感興趣嗎?」我說。

「對。」

「你的朋友不會說話嗎?」我問他。

「他不是我朋友,是我弟弟。」

「他不會說話嗎?」我看著另外那個一句話也沒說過的小孩兒。「你根本不會說話嗎?」我問他。

「會。」他說,「我不想說。」

到最後,我們找到放木乃伊的地方走了進去。

「你知不知道埃及人是怎樣埋死人的?」我問那個小孩兒。

「不知道。」

「好吧,你應該知道,很有趣。他們把死人的臉用布裹起來,那些布用神秘的化學物質處理過,這樣,死人就能在墳墓裡埋上幾千年,他們的臉卻不會腐爛還是怎麼樣。除了埃及人,誰也不知道他們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就算現代科學也做不到。」

要到達放木乃伊的地方,就得穿過一條很窄的走廊,兩邊全是從法老墳墓裡搞來的石頭。那裡很瘮人,看得出,跟我在一起的那兩個棒小子不是太喜歡。他們緊緊挨著我,根本不說話的那個小孩兒幾乎是一直拽著我的袖子。「咱們走吧,」他對他哥說,「我已經看過了。嗨,走吧。」他轉身就跑掉了。

「他的膽量比耗子還小。」另一個說,「再見。」他也跑掉了。

那樣一來,墳墓裡就只剩下我一個人。說起來,我還有點兒喜歡那樣呢。那兒很不錯,很安靜。你永遠猜不到這時我突然在牆上看到了什麼,又是「操你」這兩個字,是用紅粉筆或者別的什麼寫的,就在牆上裝了玻璃部分的下面,在石頭下面。

這就是全部麻煩所在,你永遠找不到一個不錯而且安靜的地方,因為不存在。可能你以為有,但是你到了那裡後,趁你不注意,有人會溜進來,在你眼皮底下寫上「操你」兩個字,不信你什麼時候試試。我甚至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死掉,他們會把我塞進一個墳墓,還立個碑,上面刻著「霍爾頓·考爾菲爾德」,還有我哪年出生,哪年死的,然後就在下面,會有「操你」這兩個字。說實話,我對這件事有把握。

從放木乃伊的地方出來後,我不得不上廁所。說實話,我有點拉肚子。拉肚子我倒不太擔心,可是還發生了別的事。我從廁所出來,快到大門口時,我可以說暈倒了。但我還算幸運,我是說摔到地上可能會讓我送命,但我只是側著身子摔了下來。說來有趣,暈倒後,我感覺好了些,真的。我手臂上有點兒小傷,就是摔到的地方,不過感覺沒他媽那麼暈了。

那時是十二點十分左右,所以我回去站在門口等菲比丫頭。我想那可能是見她的最後一面,我是說和家裡人的最後一面。我琢磨我很可能還會再見到他們,但幾年內不會。我琢磨我可能在三十五歲左右回家,那是假如得知家裡的誰快死了,想見我最後一面,那會是讓我離開小屋回家的唯一原因。我甚至開始想象我回家時,會是怎樣的場面。我知道我媽會緊張得要命,會哭起來,求我待在家裡,別回我的小屋,但我還是要走。我會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讓她平靜下來,然後到客廳的另一邊掏出煙盒,點著一根菸,冷靜得要命。我會讓他們什麼時候想的話就去看我,可是我也不堅持要他們去。我會讓菲比丫頭在夏天,還有聖誕節、復活節放假時過去看我。還有d.b.,要是他想在一個舒適安靜的地方寫作,我會讓他去我那裡過一陣子,不過他不能在我的小屋裡寫電影劇本,只能寫短篇小說和書。我要定下一條規矩,就是不管誰來看我,都不許做虛偽的事,誰要做就別待。

突然,我看到存物處的鐘已經一點二十五。我開始害怕學校裡那個老太太有可能讓另外一個女士別把我的紙條交給菲比丫頭,開始害怕她叫她把紙條燒掉還是怎麼樣。想到這裡把我他媽嚇壞了,我真的想在開路前見上菲比丫頭一面,我是說,我還拿著她的過節錢呢。

終於,我看到她了,是透過門的玻璃部分看到她的。之所以能看到,是因為她戴著我的破獵帽——大約十英里外都能看到她。

我走出門口,開始順著石階往下走去接她。我不理解的是,她帶了一隻大手提箱。她正在穿過第五大道,拖著只破大手提箱,幾乎拖不動。走近後,我發現那是我的舊手提箱,就是在伍頓中學上學時用過的那個。我想不通她究竟幹嗎要帶著。「嗨。」她走近時說。因為那隻破手提箱,她累得幾乎上氣不接下氣。

「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我說,「這隻手提箱裡到底他媽的裝了什麼?我什麼也不需要,我就這麼走了,連放在火車站的那兩隻手提箱也不帶。裡面到底他媽的裝了什麼?」

她放下手提箱。「我的衣服,」她說,「我要跟你一起走,行嗎?好不好?」

「什麼?」我說。她那樣說差點兒讓我摔了個跟頭,真的,我可以向上帝發誓。我有點兒頭暈,我覺得我又要暈過去了還是怎麼樣。

「我拿著東西從後面的電梯下來的,好不讓查倫看到。箱子不重,我只裝了兩身衣服、軟幫鞋、內衣、襪子,還有些別的東西。你拎一下,不重,拎一下嘛……我不能跟你一塊兒走嗎?霍爾頓?不行嗎?求你了。」

「不行,閉嘴。」

我覺得我快要徹底暈倒了,我是說我原意不是讓她閉嘴,可是我覺得我要再次暈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