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1章 避風港條款

「那……」

拉希達猜他也知道,但這本來就是自己過來的藉口,不意外。

「別管這些破事,現在紐約嘻哈圈處於動盪時期,等形勢穩定下來再說吧。」

宋亞不在意的擺擺手,beef吸引眼球啊,鬧得最兇的那幾個唱片也賣得最好,正相關,他除了警告jazzy別和nas鬧得太過之外,其他都不在意,沒那個精力,再說也早已超脫了。

「好吧。」拉希達嘟起嘴。

「海登,晚上帶拉希達去派對玩玩吧。」宋亞暗示送客。

「時尚圈的派對?」

拉希達不肯這麼簡單就被打發走。

「呵呵。」被她這麼問,宋亞和海登都笑了起來,「不,體育圈的,準確來說是足球圈的,法國時尚圈有點刻意無視我。」

和古馳簽約後,法國人的陰陽怪氣沒了,但時尚圈並沒就一百八十度轉而接納,宋亞雖然人在法國,但雙方互動很少。

「你會去嗎?」

「我沒時間。」宋亞指指手裡的檔案,「沒事,我會讓海登帶你在法國好好玩玩。」

「噢。」

她眼淚差點當場流下來,「我訂不到這家酒店的房間……」

「海登。」

宋亞擺手讓海登搞定,然後繼續和律師研判檔案,大體來說,數字千年法案對阿美利加音樂網站的關鍵內容都在一個叫線上版權侵權責任限制法的法條裡,該法條會給osp,也就是線上服務提供商們,比如阿美利加音樂網站提供一個豁免侵權責任的避風港條款。

「著作權人提供的證明檔案符合法律要求時,osp仍不採取措施刪除資訊或者阻止他人再次訪問,此時的osp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只要我們事後及時刪除侵權內容,那就可以被納入避風港的免責範圍了對吧?」

宋亞沒注意拉希達一步三回頭哀怨離開的關門聲,挑出具體條文問。

「是的,所以這一條非常重要,網際網路業無論如何必須將其納入數字千年法案,否則都會被告死。」

pge律師點頭,「網路行為人多以匿名或不真實的身份出現,當著作權人無法找到真正侵權者時,經常會轉而以提供網路服務的osp為物件請求賠償,因為他們的身份是確定的且容易找到,比如環球唱片……呃現在叫環球音樂了,訴阿美利加音樂網站一案。」

「然後下面還有一條,當osp接到傳票時,必須向辦案機關提供侵權使用者的身份資訊……」

宋亞繼續請教。

「這個沒問題,我們提供我們知道的就行,比如使用者的賬號、登陸ip,不會有太大爭議。」律師解釋。

「所以……我們的操作空間很大?」

宋亞反覆研究,「著作權人提供的證明檔案符合法律要求……也就是說著作權人必須拿出確鑿的侵權證據,這是一件很繁瑣的工作,然後他們忙活一通,我們這邊的責任僅僅是應要求刪除一些使用者上傳的資料而已,對嗎?」

「是的,所以說這一條對網際網路業非常重要,大量前期工作都被甩給了著作權人一方,而網路使用者是海量的,行為是難以預測的,最後實際效果如何……我想你可以想象得出來。」

「哈哈!」

你證明確實侵權了我就點點滑鼠刪掉,但不提證明侵權這件事本身很麻煩,網路上的匿名使用者我刪了又發,發了我又重新索要證明刪掉,能活生生把你累死,宋亞思索後樂了,「是不是有點像打地鼠?」

「很精準的比喻。」律師恭維。

同一時間,加拿大蒙特利爾。

「德銀的錢我拿了有什麼問題?」

回來看父親的小布朗夫曼在書房裡激動地大喊大叫,「他們不是那個二戰時趕走猶太創始人,對猶太人做過惡的德銀了,戰後的新德銀和歷史上的舊怨無關!而且兩德統一時美林幫就插手了進去,德銀的七人委員會里有兩個名額屬於米國金融界!美林幫的艾迪臣米切爾現在是他們的全球金融部門總裁,手下五十名美林幫成員裡有很多猶太人,生意就是生意,他們甚至被允許收購摩根建富!那我借點錢算什麼!?」

「別人可以,唯獨布朗夫曼家族不行!」

老布朗夫曼被氣了個倒仰,「德銀和瑞銀關係很密切,你明白這其中的關係嗎?我是全球猶太裔大會主席,正在帶大家向瑞士人追討……」

「你忙你的事業,我經營我的西格拉姆環球,我們之前說好的。」

小布朗夫曼不爽的打斷,「一邊是無聊的所謂好名聲,一邊是幾百億的生意,這有什麼難以抉擇的。」

老布朗夫曼痛苦的閉上眼睛,他知道現在自己必須講點策略用點手段了,哪怕面前是自己最喜歡最信任的兒子,「ok,我們不聊這個,你打算明年將西格拉姆環球整體上市對嗎?」

「是的,我和美林都談妥了。」

一提起這個小布朗夫曼就雙眼放光,「父親,我們明年就會成為紐交所的超級明星,等著看好了,五百億,我認為西格拉姆環球值這個價錢。」

「ok,很好,那麼ipo風險呢?你覺得目前最大的潛在風險是什麼?」老頭考較。

「數字千年法案,網際網路業想塞進來一個什麼破避風港條款,我正在帶領唱片業和好萊塢狙擊。」小布朗夫曼回答。

「如果狙擊失敗呢?」

「我不會失敗。」

「好吧好吧,那其他對ipo不利的細節呢?為什麼你沒聽我的哄好旗下那位超級印鈔機……」

「誰?」

「那個不發專的黑人明星……」

「別老拿那種小事來指責我!」

小布朗夫曼頓時暴跳如雷,「我知道怎麼經營唱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