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雖然被法官呵斥了,但是能喊出這一句「異議」,賀晨覺得很爽。

於是繼續聽原告的起訴書。

「……在1月26日除夕,被告人賀晨以搬運工的名義在其dmfun網站上釋出了一部名為《咒怨》的漫畫,內容講述的是一個被詛咒的房子。其漫畫中房子完全抄襲我家的房子,導致租客們看了漫畫之後,受到驚嚇,紛紛搬離,周圍鄰居們也受到影響。其惡劣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憑賀晨的腦袋如何去想,也沒想到竟然是因為房子的原因!

可是,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畫內容,以及他們在自家從各個角度拍攝的實物照片做對比。法院仔細確認之後,將物證交給賀晨。

二層小洋房,是過去老住宅區的獨院,栽著樹木花草。咋一看,簡直就是從漫畫裡跳出來的一樣。

「……臥槽,怎麼會這樣?《咒怨》不是島國的嗎?難道他們是來華夏取景的?」賀晨低聲吐槽。

隨後,一股蛋蛋的憂傷襲來。任憑他千算萬算,也沒有算到這樣的情況——華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棟一模一樣的房子!

可是電視電影中外景那麼多,如果各個都需要索賠的話,那都市類的豈不是徹底完蛋了?

「法官!我反對,房屋的外形構造又沒有版權和專利。電影電視中也經常出現這樣城市的畫面,難道人人都得去告電影劇組嗎?」

賀晨以電影電視的例子作為例證,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

這樣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見到,沒有先例,感覺非常為難,幾個人討論來討論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動搖。那群原告呼天喊地,莊嚴肅穆的法院頓時響起一陣陣慟哭。

「我滴青天大老爺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為他有錢,就將我們趕盡殺絕啊!老人需要養,孩子要上學,我們一家可就靠這些房子收租來養活了!可是這殺千刀的故意弄出我們這房子的漫畫,將租客全部都給嚇跑了。現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賣也沒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開鍋了啊!」

說的是聲情並茂,催人淚下,可惜這裡沒有導演,否則一定會將這群人招進劇組。

「你,你。」賀菲菲氣得小臉煞白,那群有獨院的、收租的,在賀晨崛起之前。可比他們家富裕多了,說揭不開鍋,鬼才信。

要知道這兩年評選最賺錢最舒適的職業,就連號稱鐵飯碗的公務員都只能屈居第二,無人能與「房東」這個新生職業爭鋒!

「為什麼就不能說你們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畫呢?」

賀菲菲天真的話語引來對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維護你哥的心情,我們理解。但是也不能睜眼說瞎話吧?我們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時你哥怕還是還沒出生吧?」

法官也忍俊不禁,搖搖頭。

這鐵證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過對於這種民事訴訟。能調解就調解,除非兩方都不退步,才會依法辦事。

賀晨很憋屈,這次他真的是無緣無故躺槍了;

也很為難,賠錢倒是無所謂,可是讓他下架《咒怨》,絕無可能!

可是不賠錢,對人家的影響確實蠻大的,雖然不信他們會揭不開鍋,可是他確實影響到了人家的收入。

俗話說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賀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霉——他.媽.的,這房子怎麼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話,賀晨還有無數的理由去矇混。但是在他長大的平安市裡,是人都不會相信那一模一樣,好似專門拍照下來作為背景的房屋會是賀晨憑空虛構的。

難道,要將《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純屬多此一舉,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後會不會又撞車。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b了。

話說,這是因為阻礙了別人的利益才會被告。如果是能給別人打廣告的,別說告賀晨了,怕是會爭著搶著給賀晨來送錢!

這隻能說是「純屬巧合」,而賀晨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難道就沒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讓他們滿意的方法嗎?

賀晨忽然靈機一動!

ps:不知道寫在這裡大家能不能看到……

《大劍》迪神復活,吊炸天,不枉等了這麼多年。

《夢幻西遊2》動畫竟然出來了,雖然劇情有點幼稚,但是很符合夢幻西遊的q版特色,其他都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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