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那個年月(17)五更

「要不是有譜,我能叫他這麼折騰。」連長說著,就拿了四爺留下的手續,「看見沒,手續給我放下了,叫我替他辦了。我都成了他的辦事員了。」「只要能弄來馬。別說成了人家的辦事員,就是當牛做馬也願意。否則,開春了,全連都得當牛馬使喚。」指導員放鬆了肩膀,「我這心裡都輕鬆不少。」

直到上了火車,林雨桐才問四爺,「真能把戶口遷到靠山屯啊?」

「能!」四爺嘆了一聲,「只要他們肯放人,就能遷。以前呢,都想著回城。想著把戶口遷回城裡。這卻是不好辦。但要在農村,不管是靠山屯,還是山東老家。其實都行。有願意接收的地方就行。其實山東老家最好,回去村裡人都是族人。也有人照顧。但咱們現在沒功夫去山東開證明啊。就只能落在靠山屯。就是在村裡幹農活,也比在內蒙被狼攆著強多了吧。再說了,有李隊長照看,不會有什麼重活。咱們又在跟前,反倒更放心。」

還真是這個道理。

人都有定向思維,遷戶口要是不遷往城市,那跟在農村,有什麼區別的。

可如今這麼一說,雖然同樣是農村,但是安全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好吧。她承認,這人跟人的腦子還真是有差別的。

輾轉了三天,才算是到了內蒙。等趕到醫院的時候,又過了兩天。

印薇已經醒了,但傷口並沒有癒合的跡象。她也是醒來後才知道當年年幼的弟弟來信了。給寄來的糧票也幫了大忙,要不然,這幾天在醫院真是得餓著了。

但是不管怎麼想也沒想到,這個弟弟竟然接到訊息以後親自趕來了。她靠在床上有些手足無措。對於她來說,這個已經長成青年的小夥子,太陌生了。

她來這裡已經七年了。七年沒離開過,沒見過任何親人。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人相處了。

「大姐!」四爺先叫了一聲。

「噯!」印薇比劃了一下,「我要來內蒙以前,還去你們學校去偷偷看你了,那時候,你才這麼高……」她失笑道,「要是在外面碰上,我都不敢認。」

四爺笑著點點頭,「我認得大姐就行。我是在大姐背上長大的,忘了誰也忘不了大姐啊。」

他在來的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那些印臻腦子裡久遠的記憶一下子就衝了出來。印臻除了記掛父親,記掛最多的就是這個姐姐了。那時候的孩子都是大的看小的。生下印臻的時候,印薇都七八歲了。正好看孩子。大人上班,可不就是這個姐姐帶著他長大。兩三歲的時候,這姐姐上學都帶著他。覺得託兒所的那些阿姨不好,老偷著掐孩子。

其實看著他父親的面子,沒人敢那麼對待他。只不過是這個大姐不放心罷了。這一背,都背到六七歲大。嬌慣的他不願意走路,就想著叫姐姐揹著他走。

「現在大姐背不動你了。」印薇擦了把眼淚。這弟弟不是一個媽生的,卻也是自己一手帶大的。

「換我背大姐了。」四爺有些感慨。他跟姐妹們沒親近過,如今有了印臻的記憶,才覺得他欠了這個大姐良多。「大姐放心,這次我接你回去。」

說著,就站起身來,看了林雨桐一眼,才出去了。

林雨桐先看了印薇的傷,才低聲道:「這傷我能治,用不了幾天就好。但是大姐還得忍耐幾天,等胤禛把事情辦好了,咱們再治。」

「因傷回城?」印薇愕然的道,「父親的問題不解決,沒法回城的。」

「不回城,跟我們去東北。」林雨桐小聲道,「那邊已經安排妥當了。只要這邊放人,咱們就走。」

印薇看了看不見癒合的傷口,「傷口不好,他們就不敢強留下我?」

「對!」林雨桐點點頭,「我們倆如今算是兵團的人。以前插隊的靠山屯,是個不錯的地方。支書隊長跟自家人沒啥區別。你去了就知道的。乾點力所能及的農活,總比現在輕省。」

印薇點點頭,「不管在哪,有個親人也好啊。我十七歲離開家,到現在沒見一個親人的面了。」

林雨桐就笑道:「那明年,咱們一起去看看印叔叔。」

「能見?」印薇抓住林雨桐的手問。

林雨桐點點頭:「能見。」

兩人絮絮叨叨的說話,四爺回了的時候都是晚上了。

「成了。」四爺跟兩個人道,「再等兩天,等兵團接馬的人一到,咱們就走。」

好利索!

第二天,兩人動身,去了印薇插隊的地方,取她的行李。

結果真是騎馬走了一天都毫無人煙。

四爺的蒙語說的跟母語似得,林雨桐也能聽懂,簡單用語也會說。因此跟當地人交流半點問題都沒有。一路順暢方便。

印薇的行李實在說不多,一床被褥,兩包衣服。完了。

在臨走以前,四爺又給雲南山東和勞改農場各拍了一份電報,告知他們,印薇被他接走了。以後不用往內蒙寄錢寄東西。

「大姐,我揹你。」四爺彎下腰,輕聲道。

印薇的手搭在四爺的背上,一下一下的摩挲,這個當年被她背在背上的孩子,已經能揹她了嗎?

眼淚如同決堤的水,滾滾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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