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章 蝴蝶的翅膀(十一)

安慶與同時代的其他中國城市一樣,都缺乏樓房。人民黨在長江沿岸的幾大城市都修建了新式住宅區,不僅充分利用了城市空間,增加了城市居民的容量,興建的城市上下水系統以及供電系統,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如果不牽扯土地所有權問題的話,這可真的是一件極大的好事。

「這些娘們真的是翻天了!若不是人民黨在這裡一味縱容,哪裡會有這等事情!」士紳們紛紛表達著自己的不滿情緒。

「這些女人在外面拋頭『露』面,這還有羞恥麼?」

「一群女人自己居住,這算什麼事情?這是什麼風氣?!」

更多針對具體問題的抱怨指責在政協會場裡面越來越多的出現,從女『性』工作到女『性』放腳,從女『性』上學到女『性』住房。再後來就是女『性』幹部、女『性』武警、女『性』警察,所有火力集中在女『性』解放這件事上。[

陳獨秀不想摻這趟渾水,這群「老爺」的德行他也清楚,真的面對一群舉著掃把衝殺過來的女人,他們第一反應絕對不是迎頭而上,而是扭頭就跑。

不過陳獨秀的思路還沒有來得及展開,就聽見有人大聲說道:「要我說,蔡先生在浙西也沒有太大錯。規矩就是規矩。就看咱們安慶,浙西那邊大約和咱們安慶是差不多的,不管管行麼?」

這話立刻得到了一眾人的支援。當然,沒人敢說殺人是對的。沒人愛殺人,地主士紳和人民黨在這點上都是一樣的。地主士紳喜歡用殺人來恐嚇別人,但是真的讓他們動手殺人,他們一定會假手於別人。人民黨這次以刑法來判決蔡元培,就是堵住了這條道路。

安慶政協的這些人都看過與浙西審判有關的新聞和戲曲,人民黨不以是否親自動手為標準,而是區分主犯從犯,主犯量刑從重,從犯揭發同夥的犯罪行為後可以獲得減刑。這可是壞了滿清時代的規矩。滿清時代雖然也講「殺人償命」,可償命的往往不是主謀,那些實際動手殺人的傢伙往往是替罪羊。如果主謀背景強硬,弄幾個倒霉鬼來充數,給個交代就行了。

然而浙西大審判則明確告訴百姓,誰策劃殺人誰就得以死贖罪。安慶士紳當然知道人民黨說到做到,他們才不肯以身試法。不用多講什麼,這些政協的傢伙態度是空前的一致,「我看那新聞裡面也說的清楚,好多壞事都是下頭的人藉著蔡先生的名頭乾的。這怎麼能把罪責給倒蔡先生頭上去?人民黨也知道蔡先生沒有親手殺過一個人,就靠這來判處蔡先生死刑,這的確是大大的不公。我們應當聯名上書,為蔡先生求情!」

一個白鬍子的政協委員激憤的說道:「蔡先生對陳克有過大恩,當年若不是蔡先生鼎力相助,陳克到了上海怎麼可能有人相助。我聽說還是蔡先生盡力遊說,嚴復才收了陳克做弟子。現在陳克得勢後,就對蔡先生痛下毒手,這……這還是人麼?」

這話立刻就得到了更多人的支援,陳克所作所為簡直就是欺師滅祖麼!這在文人士紳眼中,這才是真的必須明正典刑實施死刑的大罪。

在群情激憤中,也有人不安起來,「這麼說是不是稍微有些過了?」

立刻有人怒氣衝衝的反駁道:「怕什麼?言論自由了!我等一不**,二不釋出仇恨『性』煽動言論。就事論事的說幾句話就犯法了?人民黨做得,咱們就說不得?」

激動計程車紳中立刻有人用更大的聲音喊道:「正是如此!他們人民黨不是要**制麼!天天吆喝的憲法裡頭不也要保護言論自由麼?他們若是要因為咱們說了什麼就抓人,就來抓我好了!我倒要看看人民黨到底在法庭上怎麼判我!」

「正是!」「正是!」

一片贊同聲中,安徽政協裡面洋溢著保衛人民黨憲法賦予給解放區人民的言論自由的氣氛。每個人挺胸抬頭,表情或堅定,或悲壯,真真有憲法衛士的風骨。

陳獨秀當然不知道「歪樓」這個網路名詞,不過他的感受和那些試圖認真討論帖子,但是發現整個討論早已經離題萬里的回帖人一樣。而且最神奇的是,這個帖子經過一番討論後,總會看似莫名其妙的又跳回主貼討論的內容。

不管怎麼抨擊人民黨,對人民黨的政策有何種不滿,最後士紳們都以「蔡元培不該死」為收尾。對人民黨的每一種不滿,最後都轉化成蔡元培不該死的理由。

這討論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除了不敢否認蔡元培親自下達殺人命令這個事實之外,在士紳們看來,蔡元培所作所為都是有理由的,甚至是有非常正確的理由。蔡元培以「整頓秩序,肅清『亂』象」的出發點很好,把事情搞糟的則是下面那些執行者。若事情能如蔡元培所預期的執行下去,就絕對不會弄成後來的慘狀。

除了給蔡元培已經幹過的事情進行分析辯護之外。還有一些士紳又對往事提出了種種假設。「若是浙西那邊沒有那麼激進,做事多餘地方上協商,怎麼會把蔡元培先生給『逼』到不得不動用肅反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