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自己睡在那個房間呀。」麥麥尷尬又緊張地解釋,「我也不知道怎麼在這裡。」
程凜面色不變,一邊飛速思考如何解釋這件事情。
他也沒想到麥麥只是晚上無意識變回了貓,早上竟然又變回來了。
此人倒打一耙,說:「可能你夢遊。」
麥麥中計了,坐起來,認可道:「可能是的,我不是故意的。」被子順著身體滑下去,露出他的上半身。麥麥做貓時通體小麥色,為人的肌膚倒是很白皙。只是鎖骨的地方有黑色的小痣。
程凜僵硬地扭過頭,指門外:「……去穿衣服。」
麥麥把自己掉在被窩裡的衣服都重新穿起來,心道好奇怪,怎麼會不僅沒穿衣服,還跑到了程凜的床上。他很懊悔,要是沒睡那麼熟就好了。
接下來務必不可再讓悲劇重演,萬一程凜真生氣不要它了就糟糕了。
臨出門,程凜換鞋,餘光看到麥麥的拖鞋靠近。貓像每個早晨一樣,準備歡送他去上班。
程凜直起身,盯著麥麥看了會。
現在他已經完全相信人是貓,貓是人。認命了。知道自己早上態度又差勁了點,心裡發虛,不知道怎麼彌補。
麥麥和他對視,顯得有些疑惑,又好像期盼他對自己說點什麼。
程凜內心嘆氣,手撐著門框,語氣放軟說:「在家乖點啊,別一天到晚看手機。」跟囑咐小孩似的。
麥麥高興地答應下來,送走程凜,繼續研究他的智慧手機。
程凜教得還算耐心,又考慮麥不怎麼識字,還重點教授了文字和語音相互轉換的功能。這個偉大的功能幫助了麥麥能夠獨立理解頁面上詞句的意思,就是稍微費了些時間。
因為程凜不怎麼愛回訊息,麥麥又漸漸習慣了他外出打獵就會與自己基本斷聯的生活,一邊在家自娛自樂,一邊專心攻克他唯一的課題。
下午,麥麥吃完三文魚波奇飯,坐在沙發上開啟手機,繼續在網上搜尋:如何讓主人重新喜歡自己?
主人的概念來源於寵物醫院,每次醫生、護士都指著程凜介紹說這是麥麥的主人。
而主人另一種較為情色的詮釋方式麥麥也無從得知,因此他認為如此稱呼並無不妥。反正搜「怎麼樣讓程凜重新喜歡自己」是行不通的,他已經試過了。
這個問題還是給了全年齡向的網際網路不小的考驗。
因為沒什麼能精準匹配的答案,大資料自動顯示了類似的提問。
麥麥隨便點進去一個,請語言把整個頁面的字唸了遍:
「好問百科——使用者清風徐來——」
好不容易唸到乾貨了,這位使用者說:「如何讓一個人重新愛上你?很簡單!你得先有事業!無論女人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強!你有了事業,你去拼搏,自然就會綻放出自信的光芒!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事業啊!
麥麥一分析覺得很有道理,人好像都得上班,程凜也天天上班。上班就是打獵,打獵了生活才有物質基礎。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現在他變成人了,恐怕也該上班才對。這個邏輯是通暢的。
麥麥又艱難地搜了些「貓能做什麼工作」、「不需要文憑的工作」、「如何快速找到工作」、「找工作要準備什麼」之類的問題。心裡很有頭緒了,一一記下來,準備下次問問程凜什麼時候讓他出去上班。
麥麥做完功課高高興興看電視,等到晚上程凜回家,開啟門,他畢恭畢敬:「麥麥參見陛下!」
程凜差點把自己的摩托頭盔甩出去,被麥麥穩穩接住了:「小的替您放!」
「你今天看什麼電視劇了?」程凜問。
「霸道皇爺俏公公。」麥麥回答。他認為這麼諂媚的手法是值得學習的。巴結主子和主人無甚差別。
程凜噎了噎,說:「你看的什麼……電視上演的都是假的,別模仿了。」他決定等會人為施行審查制度,篩選一下麥麥可以看的電視劇,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
麥麥「哦」了聲,把他的頭盔放到架子上。
程凜摘外套,總隱隱覺得自己少了件衣服,但他衣服確實也不少,或許是記錯了也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