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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破舊的福特車在馬路上飛馳著,撞飛喪屍,血漿潑灑在風擋上,所以車的雨刷一直是開著的。
車內,六個人,以及五十多把武器,手槍與自動步槍居多,當然也有散彈槍,不過只拿了兩把,老邁克喜歡散彈槍,與那整個槍械店而言,只拿了幾十把武器顯然是不多,但也是沒辦法,他們無法拿太多的武器。
除了這些槍以外,車上的座位上和地面上有許多不是很大的黑色小袋子,裡面裝的都是子彈,他們拿了非常多的子彈,種類也非常多,然而子彈的重量並不高,拿九毫米子彈為例,重量一般都在十二克到十八克左右,重量的起伏是由於不同子彈所採用的材質以及發射藥量都有不同,但也不會相差太大,那麼也就是說一千顆子彈的重量也才十幾公斤而已,這對一個人來說,只要不是長時間負重,根本就算不上負擔。
而一把中型手槍的實際射擊壽命都在6000發到10000發之間,基本上都高於射擊壽命的兩三倍,自動步槍的射擊壽命更高,多在10000發到20000發之間,也就是說除非他們拿上幾百上千公斤的子彈,否則理論上是不可能把所有槍都打廢的,之所以多拿槍,是因為只要是槍就有一定的故障率,雖然很低,但不得不防,好應對突發事件。
「聽……槍聲!就在前面。」唐吉坐在車內中排座位上,手中擺弄著一把柯爾特2000手槍,外面喪屍跟隨著嘶吼著,他隱約能聽到一聲不大的槍聲,槍聲在市區傳輸的距離本就有限,能橫跨一個多街區已經是極限,再加上汽車行駛中本身的聲音以及外面的嘶吼聲,所以想聽遠方的槍聲很不容易。
「是槍聲,很多!」坐在唐吉身邊的傑森放下了手中的那把世界最著名的步槍ak47,側耳聽了一下點頭道。
「應該在榆樹大街那邊,我們要經過那裡,要不要繞過去?」前排的老邁克突然說道,最後又加了一句:「車裡油不多了!」
「直接開過去!」唐吉放下了手中的柯爾特2000說道,緊接著又拿起了一把m16突擊步槍,這種步槍從前槍店內拿了很多,與ak47一樣,m16也是一款在世界上聲名遠揚的輕型武器,是一款小口徑的突擊步槍,在唐吉看來,用大口徑步槍打喪屍完全是一種浪費,喪屍又不知道找掩體躲避,一顆口徑5.56毫米的子彈與一顆口徑12.7毫米的子彈擊中喪屍頭部,都能打死喪屍,而12.7毫米的子彈明顯要比5.56毫米的子彈要重得多。
雖然用大口徑輕武器打喪屍真的很浪費,但唐吉還是在槍店內拿了一把口徑12.7毫米的狙擊步槍,是在狙擊步槍市場上佔有統治地位,被譽為全世界最好的一款狙擊步槍,巴雷特m82a1狙擊步槍,有狙擊之王之稱。
狙擊步槍的各式子彈唐吉拿了一百多顆,他拿這把槍自然不可能是因為自己的惡趣味或者什麼收藏愛好,完全是有其他用途。
……
榆樹大街,北十字路口,一輛福特車從另一條街道上急行而來。
「槍聲引來好多喪屍。」唐吉眉頭微皺望向窗外唸叨著,說完這句話後,車子剛好要穿過十字路口,到對面那一條大街上去,唐吉卻突然大叫著拍打老邁克的座椅靠背:「停停停,那個人我認識,停車!」
唐吉看到了,看到了羅比,但因為喪屍的成片吼叫掩蓋了汽車的行使的聲音,所以羅比並沒有注意到距離自己僅有兩百米的十字路跑出了一輛福特車。
「我操!都趴下,捂住耳朵!」唐吉本想讓老邁克開車衝進去,卻突然大叫了一聲。
轟隆!早咖啡店門口停著的汽車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