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海底淘寶

第四百九十章海底淘寶

李大嘴的話音方落,我便明白了,海底沉船!沒錯!一定是海底沉船!

靠,我忍不住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成天想著如何在地球這邊圈錢,咋把海底寶藏給忘了?這可都是無主之物啊!而且歷史上裝滿寶貝的沉船何其之多啊!全搞上來,嘎嘎,老子馬上就成為世界富了!

不過關於沉船寶藏的法律問題我並不是很瞭解,雖然法律管不著我,但是要是能合法的賣出去豈不是省了很多的麻煩。

所以我還是上網查閱了一下相關資料,結果讓我連吃數驚。

先吃驚的不是法律上的問題,而是關於國際上對於未經打撈的沉船數量的估測:「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全世界海洋中約有三百萬艘未被現的沉船……我的個天啊!三百完艘!財了財了……據估計,現今躺在世界各地海底的沉船財寶如果能夠被打撈出來,總價值將達到數……兆億美元!兆億!暈了,我暈了……」

真的是刺激的不輕,儘管我知道錢對自己來說早晚會變成一個數字而已,可是……數兆億!這個數字還是讓我眼皮一陣亂跳,太誇張了!

冷靜……冷靜……錢是啥?錢就是王八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視之如糞土……

想歸想,我這口水咋都止不住,算了,流去吧。

接著往下看,結果還真讓我長了不少見識。

「……文物市場上有個說法,叫做「一艘沉船十座墓」,因為一艘普通的中型商船上就能裝載1o萬件以上的瓷器,如此數量龐大的文物當然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越來越多的國家和私人公司把目光瞄準了千百年來‘睡’在海底的財寶上,全球性的‘沉船打撈熱’正在各海域不斷升溫……我靠,原來瞄準沉船的人還真不少啊。」

隨後,我又現了另一個讓我吃驚的事,各國對待這種海底寶藏掘的法律竟然各不相同,按照我以前想當然的想法,各國關於這方面應該差不多才對,結果確實大相徑庭。比如我國,那是絕對的嚴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任何水下文物,無論是源自中國、不明國家或任何其他已知的外國,只要它位處在中國的內水和領海,即應歸屬中國國家所有。

可是其他國家就千奇百怪了,比如國最高法院曾做出過一個判決,案情是m國一傢俬人公司現了8o2年在弗吉尼亞沿海沉沒的西班牙一船舶的遺骸,該公司要求法院判決沉船不屬於西班牙所有。結果,法院根據掌握的事實和法律判決該沉船歸屬西班牙,因為西班牙從未放棄過對此戰艦的所有權。

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國家甚至對打撈本國領海內海底文物的外國打撈者大開綠燈,頒了許多許可證。當然,條件是得了寶貝對半分。

不過看到聯合國頒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時,我現無論我怎麼幹,都是非法的,甚至是國際公海里的寶藏,也是不能隨便掘的,上面扣著一定很大的帽子哩全人類共同繼承財產!

全人類?靠,就算遵照法令,這玩意兒咋分?呵呵,難道統計一下人口數目,平均分錢?就算是建立博物館,那麼該建在那個國家?切,虛偽!看看我剛找的這條新聞吧,一艘沉船,引得三個國家爭奪歸屬權,鬧的沸沸揚揚。所以說啊,這些條文也就是做做樣子,還得看寶藏值多少錢,九千多公斤的黃金,一下讓三個國家都眼紅了。

最後,我決定不管這些公約之類的。畢竟現在那些打撈公司可是賺了個盆滿缽滿,他們根本就不鳥那些所謂的公約和法律。人家有招啊,找到位置以後,如果能偷著打撈就偷著撈,不行的話就談判,反正準確的經緯度掌握在人家手裡,你不分我一份兒,那好,打死我也不說!讓它們在海里繼續躺著吧。

所以幹著行,就是手快有手慢無的事。不過我雖然有魔法這個優勢,可說真的,海洋……你真***大啊!不知道要多久我才能把海里的寶藏都撈出來呢。不管了,撈一艘是一艘。

想到這,我收起電腦,問道:「李大嘴,你乾的不錯,老闆我有賞有伐,既然你立了大功。呶,張開嘴,賞你一滴生命泉水。」

「謝謝主人!」李大嘴美滋滋的張開了它的血盆大口,還好,丫的成天泡在水裡,沒有臭味了。

隨手彈了一滴生命泉水到它嘴裡,然後我穿上龍魂戰煞,騎到李大嘴背上,下潛而去。

有李大嘴這個水生魔獸就是不賴,它的度那叫一個快啊。至於海底強壓,有龍魂戰煞我幾乎感覺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