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彩虹!

第三百一十一章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彩虹!

ps:這一章王某花了很多心思,所以用的時間比較長,更新晚了。不過這是我寫作至今最滿意的一章,至於大家滿意不滿意我就不管了,反正我自己是感動了,呵呵,可能是太入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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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的瘋狂讓我有些不適應,難道這就是天皇巨星的魅力?可是從d隨身聽到現在還不到一個月,怎麼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了?

此時我們已經被眾人重重包圍了,一個個眼珠子瞪得賊大,血衝的臉上通紅一片,情緒何止是激動,有些人甚至是癲狂了!靠!當初搞荊棘麋鹿也沒這麼邪門啊!

而被人群擠在我身邊的孟聽雨看出了我的疑惑,在喧鬧聲中,滿眼小星星的對我解釋了眼前這一幕的原因。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隨著我d隨身聽的熱賣,讓各國上流社會颳起了異常音樂風暴!不錯,這世界沒有電視廣播之類的媒體,網際網路就更不存在了。但是正因如此,人與人的交際才更頻繁,尤其是豪門貴族間,三天一大會,兩天一小會。按照孟聽雨的說法,形容豪門貴族的生活其實就倆字應酬。

於是乎,每次聚會的必備節目,就是播放自在妹妹的音樂專輯。本身自在妹妹的歌聲殺傷力就極其強悍!再加上這些免費的炒作,以上流社會標榜品味的性格,自在妹妹想不名聲大噪才怪,事實上,自在妹妹在上流社會中明顯比我有人緣的多,雖然人們表面上都叫我天才鍊金大師,但是背地裡對我的評價非常差,比如大奸商啦,比如血管裡流淌的都是金幣啦,比如除了銅臭我身上沒別的味啦……當然,鑑於這是孟聽雨說的,我堅信,這裡有很大水分!

然而,只憑借這些,也僅僅是名聲大噪而已。受孟聽雨的啟,我徹底明白了真正讓自在成為級偶像巨星的原因,倆字無敵!

沒有錯,在異界,雖然也有音樂和歌手,先在這裡玩音樂的人是少數,畢竟在強者為尊的世界裡,從事作曲演唱等音樂事業並非主流,而且這些人有個先天不足傳播。他們能夠讓人們知道的方法一種,演出,哪怕是巡迴演出,也無法讓人們經常聆聽他們的音樂作品。可是自在不同,呵呵,有d隨身聽,她的歌聲可以一次又一次的讓人們欣賞,這樣的後果有多可怕?

呵呵,我看過一篇關於心理暗示的報道,七十年代在美國有一部電影,院方在膠片中,每隔一段固定的距離加上一格飲料食品的照片,在快播放中人們並不能察覺到這些照片的存在,但是影片放完後,影院的飲料、食品銷售量竟然突破以往數倍!這就是心理暗示的力量!

再有就是音樂風格了,自在選擇的都是當今最流行的歌曲,就娛樂事業來說,地球要遠異界。畢竟在那裡搞音樂已經成為一種非常有前途的事業,資訊時代的來臨讓地球人把音樂創作推上了巔峰!

在這種不公平競爭下,自在成為所謂的天籟歌神並非偶然,乃必然也!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這麼瘋狂,至少我就現有四五十個人站在外圍驚詫莫名的看著這一切。想來這些人要麼是沒聽過自在的歌聲,要麼就是接觸自在的音樂時日不多。比如,其中就有一臉莫名其妙的墨行空。

我抽空掃了一眼「窮死」親王和「鋼蛋」,他們倒是沒有趁這機會逃跑,也沒辦法跑,怎麼說這裡是王宮!只不過這兩位神情沮喪到了極點,估計他們也明白自在妹妹不是好惹的。想想也是,畢竟他們也是貴族,不可能對上流社會在流行什麼一點不清楚。

「天籟歌神!求求您了,給我籤個名吧……」

「天籟歌神!請原諒我的無知吧,我知道錯了……」

「天籟歌神……」

面對這前後顛覆性的反差,自在妹妹已經不知所措了,無助的緊緊偎依在我懷裡,嬌軀戰抖的厲害。

「哥哥,我該怎麼辦?」自在揚起小臉求助道。

「管他們去死!」我冷哼道:「小人!十足的小人!」

「霍兄弟!你這麼說話就不厚道了!」福克斯憤怒的吼道:「我什麼時候得罪你了!?自在妹妹,福克斯哥哥可沒有讓你受過委屈吧?呵呵,好妹子,給哥哥籤個名吧。」3

我汗,這傢伙也是個粉絲啊。

斯坦福太子也興奮的道:「就是就是,好妹子,斯坦福哥哥也沒得罪你吧?簽名簽名,就簽在我的長劍上……」

汗……有一個。

可是還沒完,萬騎家族那兄妹倆也癲狂的又叫又挑,典型的青少年追星族形象。

至於俺的賭神美眉倒是沒有著急,不過她用卡通式星星眼可憐巴巴的望著我,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不給簽名我就哭!

而孟聽雨早被我硬拉著要她解釋給鬧翻了:「有完沒完你!不要妨礙我跟自在妹妹交流感情,否則別怪我給你下黑手!」

狂汗……我徹底無語了。

我們這些人中,相對正常的也只有我、咪咪、樂樂、莉蘿和雅尼絲(大失誤,竟然把血族美女忘寫了,愛慕騷瑞。)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