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目前的實力絕對殺不了這些人,即便是加上絕影、刀鋒和十八死騎也不行,因為大國國都有帝級強者坐鎮,這是大6上的常識,連小孩子都知道。
但是,我還有核武器!而核武器的威力絕對是禁咒級的,我就不信這還炸不掉一個國都!
雖然帝級強者都可以施放禁咒,但是除了神級強者,從未聽說過有人可以硬扛禁咒,能施放禁咒不代表也能防住,捱上禁咒一樣得玩完。當然,禁咒有很多種,並非只有攻擊性禁咒,防禦類、加持類、治療類等等等等,都有各自的禁咒。所以,除非那些帝級高手提前動防禦禁咒,才有可能撐過核武器的打擊。
更加美妙的是,核武器可沒有魔法波動,更加不存在吟唱咒語消耗時間的問題,防不勝防!
唯一令我難以下定決心的是,如果一旦我使用了核武器,城市中所有的人都會跟著陪葬。自從第一次開始殺人後,我對於殺人已經不在乎了,但是,讓我殺掉幾百上千萬無辜的人,我……
唉,難怪人家說慈不掌兵,儘管我殺了不少人,但還是不能漠視那麼多無辜的生命,還是不夠狠哪……
除非……有了!我想到辦法了,呵呵,先這麼著,然後再這麼著,就可以毫無顧及的射核武器了……
……
第一天。
路人甲:「聽說了麼,昨天晚上出大事了!全城有幾百家的孩子都被偷走了!」
路人乙:「什麼!?你怎麼知道的?」
路人甲:「我有內幕啊,告訴你,我兄弟的媳婦的二嬸的大舅的鄰居的……是城衛,就是他告訴我的,可怕啊!那些丟孩子的人家,牆上都用鮮血留下字了,你猜寫的什麼?」
路人乙:「廢話!我知道還問你。」
路人甲左右看看,小聲說道:「我可就告訴你一個人,你可別外傳啊。」
「嗯,你說。」
路人甲用陰森森的語氣說道:「牆上寫的是,‘你家小孩子很可愛,我帶他玩兩天。’」
「就這?有什麼可怕的?」
「笨蛋!牆上的血是誰的?」
「天哪!太可怕了!」
……
「聽說了麼?昨晚出大事了!全城好幾千家的孩子都被吃了!」
……
「我可就告訴你一個人,你別說出去啊。」
「放心,我嘴巴一向很緊。」
「牆上寫的是,‘你家小孩子很好吃,我帶回去吃兩天。’」
……
「……昨晚全城有十幾萬小孩被惡魔煮吧煮吧吃了,慘哪……」
……
「那個十米高十米寬的怪物說,一個小孩不夠吃啊……」
……
「太可怕了,昨晚全城有十幾萬老太太都被吃了!」
「不對吧,我聽說是小孩被吃了。」
「切,你不懂,先是小孩,可後來那怪物說,‘光吃小孩子沒搖頭,還是就著點老太太一塊吃比較有咬頭。’」
……
沒錯,這就是我想出的辦法。但這僅僅是第一步,先我真的偷了幾十個小孩,也在牆上用豬血寫下了留言,我選擇的目標都是尋常百姓,對於達官貴人一個沒動,畢竟我想疏散的主要是百姓。而且百姓家的孩子丟了,以我對目前異界的社會制度來看,那些官員才不會管呢。
然後,我又用「幻象術」改變自己的樣貌,在普通百姓中四處造謠,同時也花錢僱了一些坯子流氓一塊造謠,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全城都開始謠言滾滾,人心惶惶。因為謠言假中有真,而我又是在每一個百姓聚集區都做了几案,所以真實性很高。
唯一令我沒想到的是,光明教會的那幫神棍竟然利用這次機會,到處傳道,收買人心……錯了,是收錢。這幫混蛋,竟然賣什麼狗屁驅魔水,大賺了一筆,靠!老子出工出力出錢,結果讓他們賺錢,氣死我了,你們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