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手電筒脫銷(下)

我的媽呀,它這度也忒誇張了,比瞬移差點有限,還真是絕影啊!我吞嚥了一口唾沫,估計跟它單挑的結果很可能是被秒殺,默瞬移也是要花時間滴,儘管只有半秒不到……

有了阿雅,專賣店的一切準備工作很快搞定了,開張營業!

藉著電子錶的火爆勢頭,手電筒專賣店再次引起轟動,天才鍊金大師霍悠賢的又一力作——行動式魔力手燈,簡稱魔燈。

因為要將聲勢造大,所以三座城市的開業時間間隔了幾天,不過羅納爾多城和鬱金香城的開業儀式我這正主兒沒到場,保持點神秘感更能勾起別人的好奇心,但勇士城咱得去,那幫傭兵哥們可說了來捧場,我要不到就太失禮了。

本來我定的價位是每個手電筒1o枚金幣,電池每個1枚銀幣,電子錶電池每個1oo枚金幣。我定購的手電筒成本價是一元錢,轉手的賣價夠高了吧,整一千倍啊!

但未曾想銷售勢頭兇猛,來買的人太多了,甚至還有人幾百上千的買,我就奇怪了,手電筒嘛,用的著買這麼多嗎?

後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成批購買的不只是傭兵,貴族、軍方、城守來買的也不少,這玩意用在巡邏上太方便了。

我和阿雅商量了一下,決定隔天漲價,翻一倍!但仍然是擋不住人們的熱情,靠!送錢我還不要,接著漲價!

最後手電筒漲到1oo金幣一個,脫銷了!僅僅五天而已,沒貨了,我趕緊從地球又訂了十萬個手電筒。

不是不想多買,實在是人民幣花沒了,我又不能經常的賣金沙,出手多了,人家能不懷疑麼,有幾個金店老闆都問我好幾次了:「哥們兒,是不是挖著金礦了?」

兔子不吃窩邊草,我比兔子還笨!是時候開啟全國黃金市場了!

憑藉「瞬間移動」的作用範圍,我一天能跑遍半個中華國。

行動前先把裝備準備好,現在咱可不是當初收拾花哥時的窮鬼了,有錢!我買了幾十種魔法卷軸,總價值有五百多萬吧,嘎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抽出一張卷軸,我掃了一眼卷軸背面,低聲讀道:「六級卷軸‘中級隱身術’,售價6ooo金幣,可使目標物件隱身一小時,王級以下職業無法現,暗夜魔法工會出品,無效退款,三月保換,歡迎惠顧,來人來函……靠,連保質期都有,就差防偽標誌和條形碼了。」

加持!接著是1oooo金幣的七級卷軸「飛翔術」,加持!然後我釋放空間魔法「瞬間移動」,目標,向南!

我沿著鐵路頻繁的施放著瞬移,到了一個城市,甭管是大中小型,直奔金店而去,找個沒人的地方散去「隱身術」,然後進店交易黃金。

如此反覆,我一個城市一個城市的傾銷著黃金,跟賣大米似的,魔力耗盡就穿過「世界之門」進異界,冥想充電後再回來接著瞬移。

累!真累!腰痠背痛腿抽筋!

不過看看戒指裡的鈔票,腰不酸了,背不疼了,腿也不抽筋了,一口氣我能上五樓了!

ps:書友所說的bug問題,在「第二章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下)」有詳細解釋,並非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