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驛站、驛路、主要橋樑、碼頭、官署、官倉、義倉等,由佔領軍管理。
五、佔領軍對貿易及匯兌施行管理,尤其防止重要資源流入敵佔區。
六、原則上佔領軍應儘量使用當地原有貨幣或使用當地百姓認可的實物進行交換。緊急情況下可使用流通券支付,但是要說清兌換原則,並且上報企劃院使用數額和地點,以便未來進行兌換回收。佔領軍自身亦可在物資充裕時自行回收。
七、除明政府官衙所有的財產、明確列入「逆賊」的家產和實施武裝抵抗的敵對分子之外,一般縉紳、商人、地主和普通百姓的財產均得以保護,不準隨意沒收。現地調達按價付款。
八、在與縉紳、宗族族長、大商人等地方實力派接觸時,應指導他們與我實行的軍事管制進行合作,對不願合作者應採取適當措施保障其不干擾我方行動。
九、嚴格軍隊紀律,從嚴處置各種違紀案件。對當地民眾可以實施適當救濟。增強百姓對元老院的好感。
十、軍事管制機構將逐漸由政府設定的新機構予以合併、調整或接管。
民政部門對地方政權的接管是有一套完整的預案的,由於歸化民的民政幹部數量對於整個廣東來說是杯水車薪,所以政務院在制定具體接管計劃的時候採取的分割槽分段進行社會改造工作。
將廣東全省分為若干個區域,首先是對核心區域進行社會改造,核心區域即明朝廣州府所轄的十五縣一州。這一區域將進行全面的社會改造,完全「脫胎換骨」。建立起目前在臨高實行的近代化行政架構和社會結構;用可靠的歸化民幹部取代原有胥吏階層――除少數人可以教育留用之外,全部予以清洗。
其次是綏靖區。一般為經濟發達、戰略藥店或者交通樞紐所在州縣。這一區域首先建立較為完善的縣級機構,重點改造縣內的城鎮,採取城市逐步輻射農村的漸進式改造。待到時機成熟之後再進行激進式社會改造。
最後是治安區,包括所有非核心區、非綏靖區的州縣。對這些州縣暫時採取維持現狀政策。延續過去明朝官府的政權不下鄉模式,將行政重點放在鎮壓武力反叛,徵收賦稅,徵發勞動力和獲取當地資源上,對當地的社會秩序不作觸動。
在治安區,應充分利用原來的統治機構和行政人員。不妨充分任用那些願意投靠元老院,聲譽較好的舊官吏和地方縉紳,亦可任命其擔任縣長等主要行政職務,作為過渡性政策。
但是在核心區和綏靖區,對舊官吏和縉紳的任用,必須持謹慎態度,一般也不允許任命其擔任重要領導職務。
接管廣東所需歸化民幹部數量,按照tg在解放戰爭末期開始全面接管國民黨統治區,建立新政權前夕的估計,500個縣所需的中央局、區黨委、地委、縣委、區委等五級及大城市的各項幹部5.3萬人左右。相對應的1.6億人口,大約是每3000人一名幹部,一個縣配置不到100人。
現在政務院大致也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配置的。由於17世紀的人口比20世紀要少得多,而且元老院的地方行政體系採取將路-縣-鄉(鎮)兩級體制,不再配置當中的府或者「地、市」一級,所需的幹部人數還要更少一些。
核心區域廣州府有15縣1州,按一個縣100名幹部計算,就需要1600人。其餘各縣視情況亦需要配備10~30名幹部。全廣東的7州75縣粗略計算下來大約需要地方幹部4000人。
抽調4000名地方幹部,對元老院來說壓力略大。tg在全國勝利前已經建立了數百個縣的地方政權,擁有大量的地方幹部。只要每縣抽調一部分就能滿足大部分需求,而且還可以接受舊職員和從國統區學生中招募新幹部。元老院雖然在海南全島都建立了縣一級政權,但是海南的縣大多人口極少,大部分縣人口不過萬人,行政事務極其有限,幹部配置自然也少。全島除臨高、瓊山、儋州、文昌幾個人口大縣之外,大多數縣能調出的地方幹部非常少。幸而臨高的中央部委辦各機關職員人數相當龐大,可以調出一部分充實地方幹部。
至於接受舊職員,胥吏階層是一個完全墮落腐朽的特殊階層,大部分元老對他們是非常不放心的,而且他們的地方行政技能除了少數之外,與元老院的現代地方行政制度格格不入,可以說是完全無用。大明也沒有受過近代中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供招收,舊知識分子即稀少,其知識體系又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對補充幹部隊伍意義不大。
為了籌措這些幹部,除了從各縣、中央機關和國有企業中調出歸化民幹部1200人之外,再從芳草地學園高小學生中選擇年齡較大者300人安排即刻畢業,調入各機關充當行政實習生,作為北上幹部培養。
面向社會招收持有初小文憑或者持有乙、丙種文憑的男女500人,實施行政速成培訓。如果無法招募到足夠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則放寬到文盲亦可報名,但是必須在二十五週歲以下。
將陸海軍中年齡較大、軍事素質較差、體能欠佳的人員全部做退役處理,充實到地方幹部隊伍中充當武裝幹部,以備呼叫。這批人員大約有四五百人。
另外,原為廣州站工作的當地工作人員亦可轉為當地幹部,這部分大約有二三百人。
綜合算下來,大致可為兩廣攻略準備3000名左右的幹部。基本可以滿足第一階段的核心區和綏靖區的幹部配置需求。(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