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李永薰毫不遲疑的說。
「不想回家?」柯雲問道。
「想。可是首長會放我回去嗎?」李永薰很清楚,自己看到了不該看的事情,澳洲人現留她一條小命已經是格外寬厚了,不管是殺是放,都不用把自己扣這裡大半年,還花了如此多的功夫。
柯雲笑了起來:和首長說得一樣,這小妮子很聰明。
「我想去行人司當差――和姐姐一樣。」
柯雲沒有說話。
如何處置李永薰她被擒之後不久就已經決定下來了。正當她昏天黑地的寫自述的時候,政治保衛局裡仔細研究了她的情況。
為簡便安全的,當然是秘密處決:李永薰不是什麼要緊人物,作為情報來源也很有限。因而政治保衛局的初步意見是處決。
不過,考慮到臨高的性別比例,直接殺死一個青春年少的女性未免暴殄天物。何況她與元老院也沒什麼勢不兩立的仇恨。她是個識字的人――這就很有用了,再者至少也可以用來解決一個歸化民的婚姻問題。
當然,就這麼釋放是不行的――畢竟她目睹了綁架高巡按的行動。就地安置似乎是個合適的安排。只要安排歸化民集中的地方,給她打上「控制使用」的標籤,自然有十人團對她進行監控。過個幾年形勢變了之後,這樣的監控也就用不著了。
對李永薰進行「就地安置」就這麼決定下來了。當柯雲將李永薰非常羨慕自己的工作,曾經的理想是當錦衣衛這個情況彙報上去之後,對她的具體工作有了終的安排。
李永薰出身錦衣衛家庭,對江湖門道瞭解很多,據其自述和廣州站的彙報中都提到她善於「用刑拷問」,據說還是家傳手藝。這立刻引起了周洞天的興趣。由於這方面的工作屬於是「髒活」,元老大多不願沾手,不論是政治保衛總局還是國家警察,這方面的需求只能通過留用衙役來解決。這些人並不能讓周洞天滿意――暮氣太重,年齡太大,又有積習。只能作為暫時的工具,不能成為有用的一代人才。
李永薰年齡小,有家傳,下得了手,要緊的是她對「奉公」很是熱衷,有自覺性。從這幾點考慮,倒是一個可造之材。
於是討論下來,鑑於她的政治鑑定太低,大明社會關係複雜,不能安排到政治保衛總局,而是安排到國家警察工作。
由於國家警察也是相當要害的強力部門,李詠薰的職務要即便於控制,又能隨時發揮專長。冉耀再三考慮之後,將她安排到戶籍處工作。
戶籍處本身工作繁重,需要大量人力,安排這個女性佔多數的部門不顯山露水,戶籍處大多又是文案工作,便於監控。而且戶籍處的工作是十小時的正常日班,夜間便可以用來「借調加班」。(未完待續)第三百二十二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