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節 不結案的結案

「這是範本。」柯雲指了下桌子上的一本小冊子,「先看一遍,就知道怎麼寫了。」

「本姑娘不認字!不寫!」

「你最好是認字,」柯雲冷笑了一聲,「不然就我請人來幫你寫……」

「我寫,我寫,」李永薰當然知道對方是什麼意思,立馬服軟了,「不要人幫。」

李永薰在政治保衛總局學習班裡埋頭寫材料的時候,林銘卻躲在三水縣的一處客棧中苦思冥想該如何上報高舜欽失蹤案的查緝結果。

高巡按的失蹤案在廣州成了一樁徹頭徹尾的無頭懸案。林銘在澳門搜尋一無所獲之後,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到廣州――為了避免在廣州受到太多的外界影響,他以查案為名再一次到了三水縣,然後就在當地待了下來。

此時他心裡已經認定髡賊是高舜欽失蹤的幕後真兇,李永薰的失蹤十有八九也和高巡按案有關。但是目前廣州官場對澳洲人的態度是「和」,自己要是不識時務的跳出來說髡賊是黑手,就是給巡撫大人出難題――重要官員失陷臨高,廣東官場難道不聞不問?要出兵打仗那是自尋死路,別說廣東方面根本不敢出兵打仗,就算是把即將回廣州的髡目大商人郭東主抓起來交換肉票李巡撫也不敢――那就得準備第二次被火燒五羊驛了。

自己真要如此上報,就把李逢節和廣東官場都給得罪死了。

林銘咬牙切齒的想了半天,最後決定只好捏著鼻子順著廣東官場的意思說了。高巡按就只好委屈他為國盡忠了。好在迄今為止,一切查獲的證據都把他離開廣州後的路線指向北面,除了自己和被澳洲人抓去的李永薰之外,沒有人能提出是髡賊動手的確切線索。自己在濠鏡澳的大索只能算是因為「風聞」,澳洲人最多算「有嫌疑」。

至於小姨子那是不能不救的--要不自己老婆就不能答應。再說也不能就這麼便宜了外人!但是此事不能由官府出面,得自己親自出馬私下來辦。好在有錦衣衛這塊牌子在,在百戶所裡也素有人望,調動起官面上的資源還算不難。

林銘盤算定當,假模假式的安排人到處搜尋,大張旗鼓的派人趕赴南雄州查案。最終廣州方面給朝廷的奏摺就成了高巡按自行離衙,下落不明。據可靠線索,他應該已經離開廣東,進入江西境內。不過,廣東方面還在「盡力追查」云云。隨奏摺還附上了一大卷的辦案的文書材料。現在,除非朝廷另外指派專人來調查此事,否則這案子就等於是無限期的拖延下去了。至於朝廷會不會派專人來查,李逢節覺得不敢肯定,就算派來了也不見得能查出什麼子醜寅卯來。再者這幾年處處起火,遍地生煙,朝廷也未必有空來理會此事。

李逢節關照手下悄悄的給了林銘三千兩銀子作為酬謝,另外再致送一千兩作為他給手下人的賞錢。除了高巡按的家眷之外,大家都算是滿意了。

但是高巡按的家眷卻對此的結局強烈的不滿,因為高巡按會「棄官而走」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高家的內眷多次派人到巡撫衙門等處申訴,但是都被「正在嚴查」打發出來。從理論上說,只是上奏說明情況而已――高案並沒有正式的結案,李逢節就拿這個搪塞家眷。

「高家說要派人進京去告御狀。」李息覺對正在簽押房辦公的李逢節說道,他有些擔心,事情一旦鬧大了就難辦了――古今中外概無例外。而且高家也不是平頭屁民,有相當大的活動能量的。

李逢節不慌不忙道:「告御狀?婦人之見!高大人又不是咱爺們給抓去得。他們準備告誰去?告什麼罪名?」

「東翁說得是,只是高舜欽在京城裡頗有些朋友、同年,如果高家去運動他們……」

「無非是要我們‘再查具奏’。我們也沒停查此事啊。奏摺上可有一字說此事已結案的?」

「哪倒是沒有――」奏摺不是李逢節寫得,但是拜發前主要幕僚都參詳過。

「既沒有就是在查。他們還有什麼可說的?」李逢節一笑,重新拿起了書。

李息覺知道東翁老爺是「拖」字決,拖到他離任拉倒。

「東翁!雖說如此,高家還是要稍微撫慰才是啊。」李息覺最近一直和高家眷屬打交道,知道他們絕沒有這麼好打發――這不是給錢的問題。

「嗯。」李逢節考慮了下,「這事總得有人擔待,我看高府裡必然有幾個同黨。當初餘知府和我說過,高家有幾件事要他辦,他當時礙著高大人的面子沒敢答應下來。如今看來高大人一時半會也不會回廣東,你就告訴餘知府就替他們辦了吧――正好也算是查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