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部給歸化民警察制訂了詳細的工作流程和辦事手冊,許多東西都做了簡化,儘量做到通俗易懂,但是許可到「警察閣子」一看,駐在警的辦事水平只能用一塌糊塗來形容。相形之下,幾個派出所的警察業務素質要好得多了。看來還是要有元老帶著辦事才容易上正軌。
現在有一個本地計程車兵可以供差遣,比這一問三不知的警察要強多了。當下許可關照他帶路去打聽訊息。
安熙已經在縣衙監獄裡問來了「姦夫」的口供――不過按照馬甲的提議,還是按照現代法學理念,改叫「嫌疑人」合適。
至於「淫婦」――改叫「當事人」――馬甲關照暫時把她送到縣衙監獄「保護性拘留」起來――他深怕鬧出什麼有男方宗族搞出抓姦沉豬籠之類的把戲,到時候事情就鬧大了。
現在許可親自來蒐集倆人的通姦證據。法學會的辦案人員經過一番討論之後發現這案子還有點不好弄。他們查詢了下大明律和大誥的相關規定,發覺通姦問題,大明律的規定是除非是當場「拿奸」,人贓俱獲,否則是「非奸所捕獲勿論」,也就是說僅僅靠風聞或者事後得知,官府是不管得。
就算是當場拿獲,也不過是姦夫姦婦均「杖九十」,姦婦「從夫嫁賣,其夫願留者,聽。」只是限制不許嫁賣與姦夫。
從這一點看,大明律對通姦罪的實際執行力度並不大,甚至可以說是很輕微的。所謂的「嚴厲」不過是法律豁免了本夫「登時格殺」的罪行而已。而且事後殺害姦夫姦婦依然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我覺得這法學思想還算先進。」安熙評論道,「重證據。」
「先進是先進,但是我們的案子就難弄了。」許可想,這一來,按照大明律這「姦夫」就屁事都沒有了。水兵沒能「抓姦在床」,不過是「風聞」,說白了就是沒證據,按照大明律就是「勿論」的結果。這和最初他們定好的「破壞軍婚」的基調不合拍。
「沒事,他承認了。」安熙因為親自去找「嫌疑人」和「當事人」談過話,倆人承認:他們確實有通姦的事情,前後偷偷摸摸的來往了大概三四個月。
「口供當然好。但是我們要開創一個即重口供也要重旁證、物證的法學理念。」馬甲開口道,「古代社會的法學理念就是重口供,所以才會鬧出嚴刑拷打,屈打成招這套來得,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後世。我們的思路是,即要口供也要證據。」
搞現代的一套「零口供」辦案,在本時空是行不通的――穿越集團根本沒這個技術和專業能力。先進的理念必須有先進的基礎。不過,物證、旁證畢竟代表了先進性的方向,比起口供來對百姓更有說服力,馬甲希望通過這個案子把這個理念傳達出去。
許可由符富帶著,先去了嫌疑人的家。嫌疑人和水兵都算住在美洋村的東村,兩戶人家均是福建的射耕人出身。不過嫌疑人一家來得早,十幾年前就落戶在這裡了。
「我聽說他家的老頭子來得很早,在村裡給人扛活,幾年前死了。就留下三個兒子。這人原有二個兄弟,他娘應該還活著。」符富邊在前面帶路,邊說這家人的情況。
東村裡的道路已經鋪了碎石,村裡的街道也很乾淨,但是總體水平明顯沒有移民居住的西村來得好。許可想,這樣土著和移民不鬧矛盾才怪!他想著,隨口又問道:
「水兵一家的情況呢?」
「也是福建射耕人,扛活的……」
許可邊聽邊在腦子裡記。又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因為根據審訊記錄這嫌疑人是十八九歲的小夥子,而「當事人」已經年近四十了。雖然因為最近二年在東門市當售貨員,衣食無憂,相貌不算蒼老,但按照當時的標準也是半老的婦人了。這士兵說過這女人還生育過三四個孩子。從案卷的照片看根本沒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照宅男們的說法「根本硬不起來」。要不是安熙的親自去錄得口供,倆人均承認確有此事,許可甚至覺得很可能是嫉妒的丈夫在胡亂猜疑。
許可問道:「他是個小夥子,怎麼會和這個半老婦人打得火熱?」
符富乾笑了二聲:「首長,我們這裡一直就是男多女少。從大陸上過來的射耕人原本就是窮人,大多沒有帶老婆的;又沒有錢,想娶妻比登天還難――」
自己當年當家養小廝的時候,符不二經常拿符喜、符悅和符一金作為激勵他們努力幹活的籌碼――娶妻難是明代的海南各州縣的主要難題。
「是這樣。」許可點點頭。這樣就能說得通了。
他們一路走,一路身後已經跟上了一群孩童和無事的閒人。大家都聽說首長要去「審案」――這種通姦的案子一向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案件,大家都想看個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