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節 挺進支隊

要對「戰犯」進行起訴是法學俱樂部的幾個人提出來的。當然背後的主謀是馬甲。

儘管法學俱樂部把持的仲裁庭不遺餘力地推行「依法治國」的思路,大量的制訂――或者不如說抄襲――各種法規發條,同時積極宣傳、鼓勵老百姓打官司。但是目前為止,他們的司法業務還是很少。

對於不過十來萬人口的臨高來說,除了東門市的簡易法庭有較多的治安和商業上的小案子可以業務吃飽之外,另外三個法庭冷冷清清,一週也輪不到一次案子。法官們除了跟著編撰法律法條之外基本上就無事可做。經常被各部門借調去幹行政或者其他事情。

無事可做是一種危險的訊號,馬甲對此感到擔心。而且人員借調太多之後,慢慢得人心就會散掉。

得給一點刺激,讓他們有點活幹!馬甲心想。但是仲裁庭的業務量是沒法憑空變出來得。仲裁庭裡最忙碌的部門顯然是政治保衛總局,但是這個部門本質上是獨立的,他不願也不能去插手。

司法系統缺少重要的,能夠吸引人眼球的行動。澄邁大捷之後馬甲的全部思路就轉到了「戰犯」問題上了。

對於很多元老來說,「戰犯」問題本身就是脫褲子放屁的無聊行為――人都抓到了,要殺要剮要暴菊都得悉聽尊便,審戰犯也有什麼意義?再者又按照哪部法律、哪個條約呢?弄到最後無非又是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一場戲而已。

但是馬甲的主張在元老院還是得到了大多數元老的支援。「一切依法律辦事」有時候雖然失之於矯情、僵化,乃至可笑,但比起少數人口含天憲隨便可以抓人來說是進步得多的制度。

馬甲的「審戰犯」的事情就這麼決定下來了。組建了特別戰犯法庭,指定了起訴檢察官和辯護律師。

當然了,從公平性角度來說這是很荒謬的――本時空沒有任何國際條約,也沒有國際法。大明政府也從來沒有了結、承認、簽署、參加任何這一類的玩意。

所謂的「戰犯審判」,無非是穿越集團要將新得社會秩序強加到這個時空的一種做法。但是這個思路在法學俱樂部內部也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真得按照舊時空的國際法和國際條約,穿越集團在和官兵的作戰中犯下的戰爭罪行一點不少。袁秋實在戰俘營絞死幾十名俘虜,大規模的奴役俘虜……這些事情,要說觸犯了「戰爭罪」也是夠得上格的。所以一部分持有反對意見的元老認為搞什麼「戰犯」純粹是自找麻煩,自縛手腳。

在這樣的置疑下,元老院常委會召開了一次聽證會,就「戰犯審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進行了一次聽證。

聽證的目的當然不是談「是否公平」,而是「是否合理」。

「所謂戰爭罪,」馬甲在元老院的常委會聽證會上用一句話就打消了元老們的顧慮,「這是失敗者才會有的罪名。」

馬甲同時還闡述:對「戰犯」進行審判,並非簡單的恐嚇、報復之類,更多得是佔據道德制高點,宣揚本方的「正義性」。這在意識形態領域是非常要緊的事情。

於是戰犯審判便大張旗鼓的幹了起來。

這時候執委會和元老院的注意力已經轉向了其他地方。確切的說,是轉向了整個海南島。

佔領海南全島的計劃,在魏愛文的建議下變成了「夏季覺醒」――春季覺醒的結果太糟糕,遭到了許多人一致的反對,作為讓步就應景式的改成了「夏季」。

在總參的調整下,閱兵之後休整數日的陸軍開始執行「夏季覺醒」計劃。

「夏醒」動用的兵力四個營,分為東西兩個挺進支隊。

西支隊以步兵第三營為基幹,加強若干炮、工、輜和醫護隊,目標是佔據儋州,將臨高政權的控制區「紫區」擴大到儋州-昌化邊界。

東支隊的目標大得多,按照總參的計劃第一期擴張要向東完成佔領澄邁、瓊山、定安和文昌四個縣。以步兵第一營、第五營、第六營為基幹組成。

這四個縣和臨高一樣,是官府在海南統治的基礎,開發早,人口多,統治基礎也較為深厚。拿下這幾個縣,也等於宣告了大明統治在臨高的徹底崩潰。

至於南部的州縣,人口稀少,一個縣的在籍的男女老幼不過幾千人,很多縣的縣令長期空缺無人擔任,大明的統治完全是象徵性的。什麼時候摘取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