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4日,某市人民法院。
「為嚴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依據《華國刑法》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江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二院或者直接向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故意殺人罪?
被告席上的江楠猛地抬起頭,原本平靜無波的臉上『露』出一抹嘲諷的笑。
呵,果然有人動了手腳。明明是過失殺人變成了故意殺人!權勢果然是個好東西!
憤然地朝原告席上看去,吳纖纖臉上得意的笑一閃而過,繼而轉變成讓人憐憫的哀傷神『色』,雙手扶在面前的桌上,聲俱淚下。
「媽,你看到了嗎?殺人兇手終於得到了懲罰,媽,你可以安息了……」神情悲傷讓人動容,「你這個殺人犯,你也是爹生娘養的,你怎麼這麼狠毒,你怎麼能殺那樣善良的一個無辜老人?你這個殺人犯,罪有應得,你不得好死!」滿是淚水的臉讓人又憐又愛。
「妹妹,別難過了,她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媽媽死也可以瞑目了!」吳洪宇輕摟吳纖纖的肩一邊安慰著一邊朝被告席上看去,面前的女人並沒有想象中的那樣驚慌失措,甚至一點悔意也沒有,嘴角反倒噙著一抹嘲諷與解脫,讓他心生怒火又不明所以。
難道她真的不怕死?明知道被冤枉了也不辯解?
善良?無辜?
江楠的嘴角咧開,甚至想笑出來,這兩個詞用在那個惡毒的女人身上才是諷刺吧?
獄警押著戴著*遮蔽的關鍵字*的江楠往法院門外走,剛開啟大門,旁邊的記者蜂擁而上,無數的閃光燈亮了起來,數不清的麥克風伸到了江楠的面前。
她下意識把雙手拿起擋在面前。
「江楠,請問你會提出上訴嗎?」有記者問。
「對這個判決你服不服,沒有異議嗎?」
「請問這裡面有沒有隱情?你覺得法院的判決公正嗎?」
「你為什麼不請律師為你辯護?」
「是不是受到了什麼壓力?」
各種問題如『潮』水般接踵而來,江楠只是默不做聲,無名無勢無後臺,說再多也改變不了死刑這個事實。不過好在,自己替母親報了仇!
「讓一讓,讓一讓!」獄警對這現象早已見怪不怪,鎮定自若地拉著江楠就要往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