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節

麒麟殿。

尚書令田疇和大司馬府長史陳衛把三位大人引進了尚書檯。

「大司馬呢?」太傅楊彪見徐榮沒有親自出迎,心裡有些不安。這個時候徐榮的態度至關重要,如果他也完全倒向了李瑋一方,事情就再也沒有迴旋餘地了。

「大司馬三天三夜沒睡了,他太累了……」陳衛躬身解釋道,「剛才和我們議事的時候,不知不覺睡著了。如果三位大人不介意,就讓他稍稍睡上片刻吧。」

陳衛的話還沒說完,就聽到不遠處的書房內傳來一聲響,接著就聽到尚書趙行驚慌失措的叫聲,「大司馬……大司馬你怎麼了?」

田疇等人駭然心驚,飛步衝進書房。書房內堆滿了奏章、文卷,幾乎無處下腳。徐榮正在趙行、司馬朗、王凌等人的攙扶下搖搖晃晃地站起來,看到楊彪、荀攸和陳群后,非常尷尬地笑了笑,「失禮了,失禮了……剛才聽到三位大人說話,準備出門相迎,誰知手腳麻痺不聽使喚,竟然摔倒了。失禮,失禮……」

「你要注意休息,不要這樣拼命,如果你倒下去了,我們還能指望誰?」楊彪看到徐榮沒事,如負釋重地嘆了口氣,一語雙關地說道。

徐榮不置可否地笑笑,伸手請三人坐下,「請你們來,是想商量一下修改《刑律》的事。」

「修改《刑律》?」楊彪、荀攸和陳群互相看看,頓時明白了徐榮的意思。看來,徐榮還是站在了李瑋一邊,要以整肅吏治為名強行推行改制了,至於修改《刑律》,不過是朝廷做出的一種妥協姿態而已,並不能改善門閥世家們當前所面臨的困境。

本朝立國後,因為約法三章太疏太寬,無法有效制裁違法犯罪,於是丞相蕭何重修律法,制定了《九章律》。《九章律》承襲秦制,在源於李悝《法經》的「六律」(盜、賊、囚、捕、雜、具)基礎上又增加了戶、興、廄三篇。《九章律》是以刑律為主體的法律,是大漢律法的核心。

後來太常卿叔孫通參照古代和秦代的禮儀又制定了旨在維護皇帝尊嚴和權威的《傍章律》十八篇。孝武皇帝年間,御史大夫張湯制定了關於宮廷警衛方面的《越宮律》,太中大夫趙禹制定了關於朝賀方面的《朝律》,亦名《朝會正見律》。另外還有《大樂律》、《祠令》、《祀令》等律令。

這四部律法一共六十篇,也就是所謂的大漢律法。

丞相李瑋要修改的就是《九章律》,其中主要修改內容是刑罰、重罪十條和出錢負罪(觸犯刑律的人繳納若干金錢或穀物以獲取免除刑罰的辦法。)

本朝律法承襲秦朝,刑罰和大秦朝的相差無幾,包括死刑、徒刑和恥辱刑。

死刑很殘忍,有戮、磔(碎屍)、腰斬、梟首、棄市、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等等。本朝孝文皇帝前元十三年(西元前167年),曾經發生了緹縈上書救父一事,孝文皇帝以此為契機,修改了刑律。當時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馮敬等大臣共同議定了修改方案,把肉刑改為打板子。原來被判砍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被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不久,孝文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了肉刑,接著又廢除了連坐刑(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

廢除肉刑看上去是件好事,但實際執行起來弊端很多。有些犯人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子後,馬上就死了,這樣一來,無形當中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孝景皇帝朝,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弊端才稍稍有所緩解。

重罪十條就是反逆、大逆、叛、降、惡逆、不道、不敬、不孝、不義、內亂,這是朝廷嚴厲打擊的物件,犯此十罪者,殺無赦。

出錢負罪制從本朝初年就開始了,朝廷出售免刑權,繼而取得財政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朝廷聚斂財富的一種特殊手段。

本朝四百年來,西北兩疆戰亂不止,不得不大量用兵、修建長城和邊塞要隘,軍資開支極其龐大。為了增加賦稅,朝廷想盡了辦法,實施了各種措施,而贖罪收入就是增收的一種辦法,佔據了賦稅收入很大一部分。孝惠皇帝元年(西元前194年),朝廷曾下旨,民若有罪,入贖六萬錢可免死罪,而孝武皇帝在天漢四年(西元前97年)也曾下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則可減死一等。光武皇帝中興之後,朝廷財賦一度緊張,贖罪範圍大大擴大。建武中元二年(西元57年)朝廷下旨,從死刑到最輕的刑罪都可以入縑免刑。

出錢贖罪,對朝廷來說是聚斂財賦,對有錢人來說可以免除刑罰,但對貧窮者來說,卻是不公平。本朝有名的大儒司馬遷就因為無錢贖罪,遭受了宮刑,所以說,出錢贖罪在本質上是一個弊政。

這次李瑋修改刑律的力度非常大。

他首先精簡了法律條文,並將法經中的具律改為刑名,置於律首,然後又在刑名後增加了法例律,豐富了刑名總則的內容,同時又對刑律部分重新做了編排和擴充。新刑律不但充分體現了刑寬、禁減的原則,在很大程度上也維護了皇權和相權,保護了新政諸策,尤其對土地兼併和賦稅制度給予了特殊的重視。

新的刑律把刑罰設為五等,分別是笞、杖、徒、流、死五刑,並減輕罪罰力度,徹底廢除了重罪連坐以及黥,劓、斬左右趾等肉刑。過去孝文皇帝廢除連坐和肉刑,只是針對重罪十條以外的罪犯。這次李弘一改到底,徹底廢除了。

重罪十條改為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其定義和過去相比,有某些不同,但就是這些定義的差別,可以讓很多人逃離殺無赦的懲罰。

出錢贖罪制在朝廷第一次改制的時候廢除了,因為其弊端太大,也不符合「亂世當用重典」的原則,現在李瑋又把它恢復了,而且其贖罪的範圍非常大,從最輕的「杖十」到死刑,都可以出錢贖罪。這樣既增加了朝廷的賦稅收入,又緩和了各階層、各勢力之間的矛盾,同時也符合「與民修養」的國策,短期內對社稷穩定還是非常有利的。

另外,李瑋在「出錢贖罪制」的基礎上還增加了一個「官當制」,允許官吏以官爵折抵罪刑,不過,李瑋尤嫌不足,他依據周代的「八辟」制,別出心裁地創造了一個「八議制」,規定大漢有八種人犯罪必須交由皇帝親自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但犯了十條重罪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官當」和「八議」制對門閥世家、官僚士人極其有利,當然了,對北疆系的文武大吏也同樣有利。很明顯,李瑋這是在為自己預留退路。

李瑋修改《九章律》,目的不言而喻,就是對門閥富豪們做出妥協。

黃猗的案子牽連甚廣,如果繼續追究下去,很可能演變成「謀反、謀大逆」,一旦此案的性質被定為「謀反、謀大逆」,那麼所有受牽連的人都要掉腦袋。在目前這種情況下,門閥富豪們肯定要妥協,要退讓,但問題是,必須給他們一個能接受的退讓底線,這個底線就是保住腦袋,保住財富。

依據新刑律,所有的罪犯都構不成「重罪」,包括主犯黃猗、麴忠在內,他們都可以出錢贖罪,可以「官當」,有些人甚至還能依據「八議」制度免除所有的懲罰,比如受到牽連的太傅楊彪大人,只要長公主和天子不予追究,他還是可以繼續擔任太傅一職。

楊彪、荀攸和陳群仔細看完李瑋的《刑律》修改草案後,頓時鬆了一口氣。僥倖,僥倖,這位氣勢洶洶的丞相大人總算手下留情,沒有象上次一樣,揮起屠刀一殺到底。

「怎麼樣?」徐榮慢條斯理的問道,「諸位大人可有什麼意見?」

「丞相大人乃天縱之材,我們望塵莫及,提不出來什麼更好的建議。」楊彪笑道,「我想問問大司馬,朝廷此次整肅吏治,要到什麼時候為止?」

徐榮笑笑,從身後拿出一卷文卷,放到了楊彪面前,「丞相大人打算對九品官人法做出修改。這是他的奏疏,請你們看看。」

三個人都愣住了,望著案几上的竹簡,半天沒說話。李瑋這是什麼意思?他不打算實施「墾田戍邊」之策了?

「九品中正制的選拔辦法來源於察舉制,雖然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察舉選拔制度的弊端,但實施時間久了,類似於察舉制的弊端還是會出現,不能從根本上保證朝廷對人才的需要,所以……」徐榮看看三人,神色平靜地說道,「丞相大人有意把試經選拔做為本朝的主要選拔制度,把九品中正製做為輔助選拔制度。」

本朝的試經選拔一直是輔助選拔制度,現在李瑋突然要把它改為主要選拔制度,玄機何在?

楊彪等人一時沒有抓到關鍵,各自凝神沉思。

「新經兼採了今古文經學兩家之長,它的優勢顯而易見,做為官學,它的地位不可動搖。」徐榮緩緩說道,「那麼,今古文經學是不是就此走向衰落,直至消失呢?當然不可能,這一點是今古文經學兩派儒士們的共識。」

「新經之所以能出現,得益於今古文經學長達兩百多年的爭論。從過去的歷史來看,今古文經學兩派之間有四次聲勢浩大的論辯,每一次論辯都促進了經學的發展,而最後一次論辯,就是碩儒何休大師和鴻儒鄭玄大師之間的論辯,直接導致了新經的出現並開始廣為傳播。」徐榮手捋長鬚,微微笑道,「經學要想發展,就要有爭論,有了爭論,各學派才能進步。比如今年長安的經學大論辯,就促使新經學派開始重注典籍,剔除各經註疏中的讖緯,而古文經學派因為從論辯中吸收了新經的很多優點,也開始重注典籍。今文經學派痛定思痛,各地大儒名士聚集在洛陽的東觀、蘭臺等地,翻出收藏了幾百年的各家典籍註疏,日夜商討研習,聽說最近已經決定重正經義、簡省章句了。」

「這說明什麼?」徐榮停了一下,繼續說道,「說明新經也好,今古文經學也好,它們將互相依存,互相融合、互相進步,誰都不會認輸,誰也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