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一章 來歷不明

「尊真人上諭,」董毅見他使出掌控,也是微微一怔,聞言才笑眯眯地點點頭,然後拽著田上人就走了。

走出老遠之後,田翰沉著臉低聲發問,「陳真人這是啥意思……給我下馬威?」

董毅很不屑地看他一眼,眼神中流露出四個大字——憑你也配?

不過,他終究是要開發新專案的,也懶得跟對方計較,只是笑著回答,「陳真人的意思是,咱們可以搞了,但是有一點……不能壞了陳真人的名聲,你懂吧?」

「這個我太懂了,」田翰笑眯眯地點點頭,他總算反應過來了,陳太忠想要掙錢,根本用不著這麼費事,想給他下馬威,更不用這麼麻煩,「你說這個攤位費,該設定多少才好?」

兩人對商業都有一定的理解,很快就商定——五個中靈。

五個中靈不算少,但也絕對不多,在風黃界,一個初階靈仙賣苦力的話——比如說幫人修建院牆之類的,一天掙十來個中靈是綽綽有餘。

當然,擺攤就不一樣了,一天都未必賣得出東西去,在道治的城市擺攤,一天也不過十塊靈石的管理費,最繁華的地方,也了不得二十靈石。

所以他們定的這個價格,真不算低了。

然而這並不是對擺攤者的唯一要求,他們還規定了上限,銷售超過五十上靈的話,要按實際銷售額,抽取百分之五的佣金。

換句話說,交易額達到管理費的千倍之上,就要按實際銷售額抽佣金了。

打個比方說,地球界的早市,五塊錢一個攤位,隨便賣東西,可是超過五千塊,這就得按百分之五納稅——賣六千塊,要交三百的稅。

這規矩絕對不算苛刻,比地球界的稿酬扣稅寬鬆多了,不過難點真的就在於監管。

田翰自告奮勇負責監管,董毅想一想,給他兩成的分紅,並授予他臨機處置的權力——二級天仙雖然比他修為高很多,但是別人想跑,田上人不動手的話,未必攔得住。

可是一動手,必然會遭到陳太忠的懲治。

董毅又將這個授權,稟告陳真人,請示自己是否越界了,陳太忠根本連眼皮都不帶抬一下,就當沒聽見。

這就是默許了,事實上,陳太忠心裡有點好奇:也不知道這董毅,能將這攤子做到多大?

攤子的興旺,遠勝陳太忠的想像,十來天之後,這裡就形成了一個小型的集市,擺攤的足有三、四十個,每天的人流量,超過了一千。

有人說了,這點流量也算多?別說,這點流量還真的不算少了,須知這裡可是戰場,周邊方圓萬里,修者數量也不過幾千人,換句話說,每天的流量,相當於萬里方圓之內的修者,每隔幾天就要來一趟。

來一趟就算買不到什麼東西,能借機休整一下,也算不錯。

很快地,董毅擁有了第二個天仙手下,三四十個攤位,每天總有六七個攤位,交易額能超過五十上靈的,光收取管理費,就能收二十來個上靈。

當然,最受歡迎的,還是大宗交易。

不過隨著來的修者數量的增多,有些修者就藉著「不得動手」的禁令,私下交易貴重物品——這樣一來,能免去半成的佣金,也不怕對方強買強賣。

這個漏洞,很快被董毅發現了,他一時間大怒,要兩個天仙手下拿下交易的雙方——那兩邊有鑑於陳真人的惡名,不敢反抗,只能乖乖束手就縛。

然後,問題就又擺到陳太忠面前了,「買賣來歷不明的物品?」

這種問題,其實董毅也能處理——就像此前他處理的一些問題一樣,但是對他來說,不管自己能不能處理,得報於陳真人知道。

陳太忠喜歡的,也是董毅這種態度,他不介意讓對方做主,但是就像他對軍中弓修郭保宗一樣:我可以讓你做主,但是你目中沒有我,自行其是的話,這是不行的。

董毅把問題報了上來,而這個問題有點複雜,他沒有報上處理意見。

陳太忠想一想,「這種情況多嗎?」

「太多了,」董毅很乾脆地回答,「若是可以買賣來歷不明的物品,咱們的交易額,起碼要擴大三到五倍。」

所謂來歷不明的物品,其實換句話說……就是來歷很明的物品,比如說,有印記的戰器和法寶,高門大戶的功法。

持有這些東西的人,跟物品來歷不搭調,這就叫來歷不明,擱在風黃界,這種東西只能在黑市賣,一旦被查住,就是天大的風險。

「滾蛋,」陳太忠笑著回答,「那是你的交易額,跟我有屁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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