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夫妻之間

過了第一眼驚嚇的階段,馮琅再細看妻子,依稀又能辨出她年輕時的模樣了。只是她白天容色有些憔悴,衣裳穿的灰撲撲的,又沒有打扮而已,所以看起來有點顯老。她興許是察覺到馮琅刺眼的目光了,晚上竟然又特意打扮了一點,塗抹了一點脂粉,還瞄了眉毛和紅唇。

馮琅看到她的妝容,心裡驀地刺了一下。

他曉得她是個剛強又倔強的人,任何時候都不肯認輸低頭的,然而再剛強,她也是個女人。見到了久別重逢的丈夫,表面上假裝沒感情,然而卻悄悄地給自己塗上脂粉,換上首飾新衣。

不想讓他覺得自己丑陋。

油燈光下,她拿著一隻小鏡子,手捏著鑷子拔眉毛。桌上放著一盒用銀盒盛的香粉,她手取了一點香粉塗抹在眉毛上,一根一根拔除。她天生的眉毛太濃了,總有點像男人似的,丈夫在的時候,她經常這樣拔眉毛。丈夫離去,她就十多年沒有再拔過了,任其長成雜草。

馮琅注視著她,心中一點一滴的回想起新婚時的恩愛甜蜜,越看她,越感覺熟悉了,舊時的心情全都回來了。

她毛髮很旺盛,眉毛濃,手臂上汗毛也重。當年馮琅很愛取笑她,她為此很不高興,但其實馮琅只是嘴上笑,因為喜歡看她被自己取笑後生氣煩惱的樣子。在他心裡,她是他第一個真心愛上的女人,真正想過要度過一生的人。

也沒有為什麼,只是時間正好。他那會二十多歲,富貴風流過了,年少輕狂過了,少年的浮躁過去,經歷了家變慘禍,人成熟了,開始重起家人,重起夫妻感情來。他十多歲就娶妻,其實那時並不懂愛情,只是放浪胡玩。正是因為重視過這段婚姻,所以回到平城後他才會一直思念對方,常常感到愧疚。

他認為自己是重感情的,也是有愛情的。然而這世上有許多事,都是身不由己。他有愛情,但愛情畢竟不是人生的全部,總有東西會比它更重要。

他是隨遇而安的人,不是離了誰就不能活。所以遺憾也就遺憾罷了,日子總要繼續,迎娶新的妻子,體驗新的女人,他也能感覺到愉悅和滿足。他是享受的,並不感到痛苦或不爽,未來只會更好。只是在那偶爾的閒暇時候,會回想一下往事,有種別樣的心情。

就像他當初成婚的時候想不到自己會離開她,而今,他也想不到會再見到他。

叱目蓮對身邊這個白胖了一圈的丈夫沒好臉色。馮琅盯著她看,試圖跟她搭話,她愛理不理,只照鏡子。

她已經看透他是個什麼人了。

她該恨他,打他殺他的,只是看到他第一眼,她感到陌生。他胖了,發福了,他已經不是她當年心目中那個男人了。愛情在那一瞬間煙消雲散,連帶著恨意也同時消失了。這麼多年,她心中一直恨的,興許只是想象中的那個男人。眼前這個倒像是個半陌生半熟悉又有點噁心的中年白胖子,那感覺相當的不舒服。

至於為何還是會打扮呢,興許是因為他體內終究還是住著她的丈夫。

「你怎麼不改嫁,我還以為你改嫁了。」馮琅望著她側影,有些慚愧地微笑說:「你明知道我不會回來了,你改嫁了我也不會怪你,只會高興。不想耽誤你一輩子。」

她嘆道:「我傻唄。」

馮琅道:「跟我回平城去吧。」

叱目蓮說:「不去。」

馮琅說:「怎麼這麼斬釘截鐵。我對你是有真感情的,咱們好不容易再重逢,你隨我去平城,咱們還和從前一樣。」

叱目蓮說:「算了,咱們已經分開這麼多年了,就算當年有真感情,你都能拋下妻兒離開。隔了十多年,咱們的感情還能比當年更深嗎?隨便你花言巧語,我是不會同你走的,除非你願意留下來,否則咱們緣分盡了。」

馮琅苦笑,嘆道:「你總是這樣有主意,我說服不了你。」

他問道:「那當年呢?如果我當年讓你跟我一起去平城,你會去嗎?」

他默默道:「其實當年我一直想帶你跟我一起走。」

叱目蓮說:「不去。」

馮琅說:「還是這樣斬釘截鐵。」

叱目蓮說:「魏國的地方,那麼遙遠,我又沒有親人,人生地不熟的,受了欺負都沒人給我撐腰。我不去。在這裡,至少是自己家,再怎麼著也不會受人的氣。我是不會離開柔然的。」

馮琅知道她會這樣說,就只是嘆氣:「你寧願在這裡守活寡,都不肯跟我走嗎?」

叱目蓮站起來,轉過身看他:「你哪來的自信?現在戰爭勝負未定,你以為你想走就能走了嗎?馮琅,你現在是魏軍的人質,你當你是回故地探親來了?大汗是不會放你走的,除非拓拔皇帝能攻到我柔然的王帳來,否則你就老實待著吧,不要總痴心妄想。別以為大汗現在給你幾分好顏色就是拿你當自己人,說不定明天他就砍了你的腦袋送給魏國皇帝。還有,不要想著逃跑,否則你真的會沒命的,我對你已經夠留情了。」

馮琅說:「皇帝陛下一定會勝,到時候你們都是他的俘虜,去不去平城由得了你們嗎?到時候你們一個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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