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貨6 第十七章 金眼狼

托爾烈搖頭:「問題就出在這裡,太久就會失去狼性,狼性會被壓抑在心裡,這樣一來,這頭狼要不就徹底變成了狗,要不就會在某一天突然發狂,甚至會攻擊自己的主人。所以,在公狼成年之後,都會故意放出狗群與其廝殺,能活下來的,就可以成為狼牧的種子。」

托爾烈說到這兒,思緒又回到自己十歲那年的夏季。他被父親盧爾烈領著,騎著一匹馬來到了距離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後盧爾烈摸了摸他的頭之後,便離開了。

十歲的托爾烈知道,自己必須要在三天之內,在山上找到一處狼窩,然後從裡邊挑選並抱走一隻狼崽,因為他的乾糧只有三天,同時還得防範母狼的襲擊。

好在母狼懷孕之後都會逐漸遠離狼群,找個合適的地方產下狼崽,等狼崽斷奶並能夠自由活動之後,再帶自己的孩子們返回狼群。

所以,盧爾烈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必須卡在狼崽斷奶後和即將離開母狼窩返回狼群之間,錯過了這個時間,那就只能等到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爾烈半睜著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我運氣好極了,我根本沒有費勁,就在山腳下看到了一隻從狼窩中爬出來的狼崽,那隻狼崽還是三眼狼,你們知道什麼叫三眼狼嗎?」

眾人搖頭,刑術終於抬眼看著托爾烈,看著托爾烈伸手指著自己的額頭:「就是在狼頭的這個位置,有一塊白色或者金黃色的斑點,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是金眼狼。金眼狼被認為是草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後,一般來說,都可以靠著自己的兇狠奪得狼群頭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貴……」

托爾烈在看到那隻金眼狼崽之後,高興得瘋了,上前就抱著那隻狼崽飛奔下山,拍馬就往部落中趕,完全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程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氣味。

狼的嗅覺非常靈敏,特別是母狼的,一旦發現幼狼丟失,特別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會不顧一切地覓著氣味去尋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將會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尋求支援。

所以,當托爾烈抱著金眼狼回到部落的時候,盧爾烈發現金眼狼和他都沒有消除氣味,於是立即下令讓所有人全副武裝、嚴陣以待。因為他很清楚,不久之後,狼群就會撲向部落,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會搶回那隻幼年的金眼狼。

整個部落的人一夜未睡,守在部落各處。雖然盧爾烈知道這樣會中計,但也沒有任何辦法。狼群是很聰明的,如果他們不派出大量的人來守衛部落,那麼狼群將會在凌晨時分對部落發起進攻,但如果他們死守一夜,狼群就會在附近休息,派出斥候觀察著部落,一旦發現部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會立即召集狼群發動襲擊。

所以,當時整個烏拉爾汗部落完全陷入了被動,無論怎樣,都免不了一場血腥的廝殺。

與人作戰,至少還能留下些部落火種,但與狼作戰,那些口食血腥的畜生一定會趕盡殺絕。

最終,盧爾烈將金眼狼抱給托爾烈,對他說:「這是你闖下的禍,你應該自己去解決,不能牽連部落其他人。」

托爾烈很清楚父親的意思,是讓他將這隻金眼狼送回狼群,但是這樣做,有五成的機率會送命,因為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是在百年前了。

托爾烈的母親跪地懇求盧爾烈不要讓兒子去,哪怕讓她去也行,但盧爾烈卻冷漠地說:「是他抱走的金眼狼,是他沒有消除氣味,所以,應該讓他去彌補自己的錯誤,他在山腳下留下了他的氣味,狼群發現並不是他送回的金眼狼,還是會採取行動的……即便是,他被狼群咬死,也就死他一個人。」

死一人,活數百,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交易了。

當托爾烈抱著金眼狼從大帳之中走出來的時候,他看到狼首部的戰士們全副武裝地跪在地上,懇求盧爾烈收回成命,但盧爾烈只是安坐在大帳之中,根本沒有走出來再看托爾烈一眼。

托爾烈告別滿眼淚花、哭得死去活來的母親,抱著那隻金眼狼,騎著自己那匹馬,朝著狗群嚎叫的方向慢慢跑去——狗的鼻子很靈,能在很遠的地方聞到狼群的氣味。所以,狗群朝著哪個方向叫,狼群就在哪個方向。

托爾烈騎著馬,跑了不過一里地,就看到了那隻站在小河邊的成年金眼狼,也就是狼群之首,懷中這隻幼狼的父親。

雖然托爾烈沒有看到其他狼,但也知道,那些狼肯定就埋伏在周圍,一旦發生狀況,就會從四面八方衝出來。

狼群選擇在河邊,一來是因為它們需要水,二來如果出現意外,要撤退的話,河水也可以掩蓋它們留下來的氣味。

所以,在烏拉爾汗部落有句話——寧與人殺,不與狼咬。

狼的狡猾,讓它們在草原上稱霸了多年。而在這裡生活的人類,只是自以為征服了草原而已。

狼族的首領就那樣站在河邊,凝視著下馬抱著金眼狼幼崽慢慢走近的托爾烈,沒有發出任何恐怖的聲音,也沒有挪動自己的身軀。

「我當時很害怕,真的很害怕。」托爾烈又喝了一口酒,彷彿自己的靈魂已經穿越回了十歲那年的自己體內,「我在離那隻狼還有五六米的地方,把幼狼放了下來。」

說著,托爾烈放下了自己的酒壺,就好像手中的酒壺就是那隻幼狼一樣:「然後,我站在那兒一動不敢動,就那麼看著等著,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是在等那隻狼將幼狼叼走呢,還是在等著它一口咬破我的喉嚨?我腦子中一片空白,我後來回想起來,覺得,也許人知道自己將死的時候,就是那種感覺吧。」

馬菲忙問:「後來呢?」

「後來發生了一件讓我至今都覺得驚奇的事情……」托爾烈長噓一口氣,「那隻幼狼朝著自己的父親跑了幾步,就在快靠近父親身前的時候,低低地叫了一聲,緊接著便掉頭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頭看著我,我也看著它,我們倆就那麼對視著,一直到它的父親轉身跳過小河離開,我才意識到,我可能獲救了。」

「啊?」馬菲疑惑道,「怎麼會這樣?」

托爾烈搖頭:「當時我不知道,我也很疑惑,我一直站在那兒等,等著看,那頭狼離開後,其他的狼從四面八方鑽出來,跟隨著它離開的場景。可是,我沒有看到。就彷彿是,那天只有它一隻狼尾隨我回到部落一樣。」

托爾烈就那樣帶著金眼狼回來了,這次他沒有忘記清洗身上的氣味,當他與金眼狼平安返回部落之後,整個部落沸騰了,就連狼首部的狼頭也向他下跪,用這種方式來表示對他永遠臣服,當然,如果後來他沒有成為俗化者的話。

不過在幾天之後,托爾烈與狼首部的戰士一起外出學習狩獵技巧時,又來到了當初他抱回那隻金眼狼的山腳下。那裡卻是遍地狼屍,有五六十隻成年狼死在了那裡,而在山腳下那塊巨大的岩石頂端,托爾烈發現了金眼狼的父親,也就是那天並沒有為難他的頭狼。

「它已經死了,遍體鱗傷,身上沒有一塊皮毛是好的。」托爾烈將壺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光,「要不是我看到它額頭上的那塊金斑,我都認不出它來。」

刑術問:「它被其他的狼群襲擊了嗎?」

「不,不是。」托爾烈搖頭,「我詢問狼首部的狼頭時,才知道,這不是兩個狼群之間的戰鬥,而是狼群內部的廝殺,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一場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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