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激辯 二】二三合

張先生,請問你是做什麼工作的主控官孫玉清開始引導證人作證。

哦,你們都知道啦,我是麗友賓館的管理員。

據警方調查,麗友賓館經常會有客人開房,尋找佳麗,做不道德的易行為,是不是

哎,你是明知故問啦,旺角的賓館哪家不是這樣做的啦

也就是了孫玉清笑道:那麼作為麗友賓館的管理員,你是否認識常年以馬伕為職業的死者呢

當然認識了,他經常帶佳麗來嘛。

在2013年3月13日凌晨,死者黃光明帶了幾位佳麗來

哦,他先後帶來兩個啊。一個是叫美美的小姑娘,一個是成年人,叫水妹的。

哦,水妹她現在是否在法庭上孫玉清道:你能否指認出來呢

吶,就是她了。張水指了下站在犯人欄內的秦水妹。

在死者從麗友賓館801號房間的窗戶墜樓之前,你看到了什麼孫玉清指著秦水妹大聲道:你是不是看到被告和死者發生激烈爭吵,然後兩人先後走進了801號房間

是啊,當時我看得很清楚。張水點頭道。

那你能不能回憶一下,被告和死者進入801號房間後多久,發生了死者墜樓的事情

大概五六分鐘吧......張水回憶了一下:然後就聽到801號房間內傳出慘叫聲,我推門去看,發現死者已經不見了,而被告正非常驚慌的站在窗戶前。

非常驚慌孫玉清笑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形容秦水妹呢,能否說說理由

那還用說嗎當時房間裡只有她和死者,還有別的馬伕手下的一名佳麗,不過那名佳麗吸了很多毒啊,恐怕站都站不穩了。那顯然是她推死者下樓的啦;死者黃光明我認識,那傢伙不知道有多怕死,他總不會自殺的嘛。顯然就是秦水妹推他下樓啦,他們進房間前就吵過的嘛。她殺了人,當然會驚慌了。

我反對舉手反對的是楊彩,站起來的卻是周易。在香江的法庭上,正式大律師才有舉手反對的權利,不過陳述反對理由時,卻可以由見習大律師來,當然任何後果都由正式大律師來承擔。

周易站起身道:我反對主控官引導證人做出過於主觀的判斷

反對有效。主審法官微微點頭。對陪審團道:剛才控方證人張水的主觀判斷內容,不需要作為陪審團斷案的依據,各位也無需記憶或者記錄。

張先生,請問你今年多大了輪到辯方盤問證人時,站起身來詢問的又是周易,主審法官微微皺了下眉,看了楊彩兩眼,卻沒說什麼。

我今年46週歲了。呃,證人資料上不是有麼

當然。我看過資料,只不過是再次請您確認一下。周易笑道:請問在您46歲的人生中,有沒有遇到過非常恐怖或者難以處理的事情,讓您驚慌失措呢

那當然有了啊張水一愣。沒明白周易為什麼要這樣問。

哦,有啊那您當時是不是也殺了人呢

沒有,我沒殺過人你胡說什麼我......我反對。

哦既然你驚慌不等於殺了人,那你憑什麼認為案發時被告人露出驚慌的表情。就是她將死者推下樓難道不可以是她看到黃光明跳樓自殺而驚慌,又或者是看到第三者將死者推下樓而驚慌呢您只不過看到她當時流露出驚慌的表情,就判斷是她殺了人。是不是過於武斷呢

......張水低下頭去:是,是我有點武斷了。

謝謝,我沒有其它問題了。周易對陪審團微微一笑。有時陪審團被控辯雙方或者證人影響,這種影響不是法官的一句指引就能打消的,所以他必須要追問到讓張水親口承認自己的判斷錯誤,才能完全放心。

這也是為什麼在香江的法庭上,一些檢控或者律師明知道自己提出的問題會被對方反對,並會被法官宣佈反對有效,卻還是要堅持發問,甚至在對方提出反對後還要迅速問完,這就是一種影響陪審團的技巧。而在不需要陪審團的裁判署和地區法院,就沒有律師會這樣做了。

第二名控方證人就是那位註冊會計師,在孫玉清的引導下,他做出的證言與警方提供的謄本相比,沒有任何的矛盾之處,而且更詳盡了一些,比如在死者黃光明墜樓的同時,他非常清楚的看到秦水妹當時是從窗戶內探身出來,而且右手還向前伸出。

案發時間雖然是凌晨,但旺角卻是有名的九龍不夜城,夜晚的燈火亮如白晝,他絕對可以看到這一切,而且周易用精神力探查過,確定他並沒有撒謊。但是沒有撒謊也不等於他的判斷就是正確的,找出他判斷的錯誤之處,就是辯方律師的責任了。

如果結合他的證言,陪審團有很大的可能會認為秦香玲謀殺黃光明成立。畢竟陪審員都是與法律圈無關的人員,不能期望他們像法官或者律師一樣做出精確的判斷。這也是普通法系最有趣的地方,陪審員都是白紙,就看律師們怎麼描繪了。

林先生,您是一名註冊會計師,專業人士,平時工作壓力很大,所以才會經常失眠,是不是

是。證人林先生點了點頭。

您患上失眠症有多久了

大概......三年吧。提起這件事,林會計師搖了搖頭。

居然有三年這麼久周易點頭道:在這三年內,您白天必須要工作,晚上卻又失眠,也就是說,您的休息無法保證,長期處於精神不振,判斷力嚴重降低的情況之下。是不是

當然不是了,我有吃藥,而且我一直保持了專業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