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會和大粉單獨聊天、影片,乃至見面,具體有沒有發生不和諧的事,大家心裡都有數。
麥麥今年二十四歲,青春美貌,正鉚足勁往上鑽,巴結大粉很積極。
按照朋友的說法,「一晚上都黏在張哥旁邊」。
警方召張峰過來詢問。
一開始,大家都很客氣,反倒是張少爺派頭大,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對,麥麥那天和我一塊兒,最後一次見她?忘了,早上吧可能。」
警察客氣地讓他禮貌點。
經過友好交流,張峰稍微正經了些,交代:別墅的生日聚會通宵,但他待到11點多就走了,趕下半場,麥麥和他一塊兒去了自己的公寓。
公寓裡,大家又high了段時間(他說的是和朋友一起唱歌),然後做了成年男女必然會做的事。
早上醒來,麥麥還在睡,他有事先走了。
至於她什麼時候走的,去了哪裡,不好意思,不清楚,不瞭解。
「又不是女朋友。」張峰吊兒郎當地說,「我可以走了嗎?」
警方當然要核實他的說辭。
公寓的停車場有監控,週五凌晨12點不到,拍到了張峰的車子。然後早上7點40分,他從大門走出,上了朋友的車。
季風敏感地問:「怎麼不自己開車?」
張峰瞥他一眼,懶洋洋道:「昨天有人吐我車裡了,不想開,不行?」
季風笑笑:「還以為你肯定不止一輛車呢。」
「又不都在那裡。」張峰反問,「你問這個幹什麼?」
季風不動聲色:「隨便問問,你很在意?」
這話一齣,張峰自然不敢再追問,屈指敲著椅子扶手,問:「能走了嗎?我忙著呢,別浪費我時間。」
「不要著急,還有一些事想和你證實。」警方當然不肯放他走。
但接下來,事情就有點不妙了。
張峰7點40分離開,然後就去了朋友家,和一群人玩鬧到下午3點多,接著直奔機場,在外面玩了兩天才回來。
而停在公寓門口的一輛跑車,行車記錄儀拍到了麥麥8點10分離開的畫面。
跑車是王談的。
他昨天也在公寓。
警方找他談話。
王談說:「昨晚上喝多了,鬧了沒一會兒就睡著了。早晨醒了肚子餓,我就趕緊走了,沒留意那個女孩去了哪兒。」
警方說:「你的行車記錄儀是怎麼回事?」
王談:「我的車就停在門口,聽說你們在找那女孩,我就看看昨天有沒有拍到什麼,一翻就翻到了。」
季風翻著手上的資料:「行車記錄儀是8點8分開始錄影,你那個時候發車?」
王談點頭。
「然後往大門的方向開,正好拍到觀光電梯裡的麥麥?」他問,「怎麼張峰的車停下面,你的停上面?」
王談說:「地下車庫就兩個車位,一個停了老張自己的車,還有一個借給朋友停了。警官,停上面有問題?」
季風敷衍:「問問。」
王談提供的行車記錄儀很完整,8點8分開始路線,一路錄到9點45分,到達目的地——王談父親的公司。
接下來一整天,王談都在公司裡忙碌,晚上陪父親應酬,就住在會所,所有人都能作證,他在次日上午9點才離開。
季風問:「去公寓的就你們三?」
王談:「還有一個。」
第三人叫田墨,也是張峰的鐵桿之一,當晚由他開車載其他人去的公寓。
田墨說:「那天我睡挺早的,2點就躺下了。」
季風:「沒唱歌?」
「什麼唱歌。」田墨意外地實誠,「就是玩,玩什麼你們也猜得到,不過我沒參與,網紅我不喜歡。」
「你什麼時候離開的?」
「6點。」田墨回答,「有問題嗎?」
季風:「這麼早?」
他聳聳肩:「習慣了,趕飛機。」
是的,這一點也很容易證明。7點多,田墨就在機場值機,8點上飛機,飛去北京,10點多降落,昨天才回來。
換言之,與麥麥共處一室的三個男性,都比她早離開公寓。
最後一個王談,行車記錄儀8點10分拍到她還活著,接下來,他們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
而麥麥自此後,消失得無影無蹤。
季風看看錶,現在已經是下午6點鐘了。他想想,給簡靜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王其並沒有牽扯其中。
簡靜問:「他的親朋好友呢?」
真敏銳,他想,說:「有個兄弟在。」
「詳細說說。」她道,「別拿不能對外透露來忽悠我,我可不算外人,怎麼都算個目擊者。」
季風反問:「你之前為什麼覺得,頭是最後一個找到的?」
簡靜:「分屍肯定有目的啊。」她說,「是不是誰有不在場證明?」
季風拿出香菸盒,想想又把煙塞了回去,下定決心:「三個都有。」
他簡明扼要地說明白了時間線。
她「噢」了聲,非常鎮定:「有空嗎?去公寓看看,我已經知道怎麼回事了,不過兇手是三個人裡的哪一個,我還要再看看。」
季風吃驚:「現在?」
「我沒有時間了。」她嘆氣,「6個小時內,我必須知道誰是兇手,嘖,要不要玩點刺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