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暖被發現的地方是垃圾場,和照片中亂糟糟的場景不同,這裡已經完全看不出以前的樣子了。
現在是一個大商場,離培訓中心大概三條街的距離,開車不到五分鐘,騎電動三輪的話,十分鐘應該也能到。
沿著這條街往南走,再拐個彎,就到了之前乘坐武紅林車的中介。三輪車用時也是十來分鐘,八點五十的時間點,非常符合殺人的動線。
再回到培訓中心,老闆回來了。
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全然沒想到有人會來問十多年前的事。
不過,來者是美女,還是名人,老闆熱情地接待了她。
「簡老師,我看過你的書,這是在取材?」他自以為掌握了真相,訝異道,「沒想到你的案子都是有原型的啊。」
這倒真沒錯。
簡靜笑笑:「你還記得當年的事嗎?」
「記得,畢竟是我認識的人,哪能忘啊。」老闆確實對李小暖印象深刻,「死掉的那姑娘是叫……叫李小暖對吧,人瘦瘦的,長得很漂亮,笑起來臉上有兩個酒窩。」
他陷入回憶:「07年,我剛湊了筆錢,決定開補習班,招的是小學生,就想把教室弄得漂亮點,所以專門找人畫教室的背景牆。那姑娘是美院的,給我看過她的練習稿,畫得不錯,收費也便宜,就定下了。
「那幾天,我忙著搞裝修,直接給她鑰匙,我就偶爾過來看下。別說,小姑娘幹活挺認真的,中午就隨便吃兩口餅乾,飯都不吃,我心裡過意不去,在店裡放了零食,讓她別客氣。她還怪不好意思的,說自己經常這樣,所以胃很不好,已經習慣了……你說,她爹媽知道孩子這麼不愛惜身體,得多心疼啊……唉……
「說實話,這事我想起來還後悔,沒想到她就這麼讓人害了,早知道,我肯定讓她早點回學校去,才二十歲的姑娘啊。」
老闆情感充沛,才說沒幾句便開始長吁短嘆。
簡靜打斷她:「能和我說說以前你們這兒,周圍都是什麼地方嗎?」
「07年這一片才剛建起來,我們這條街的鋪子是最先出來的,便宜得很,我一口氣買了三間,才幾十萬,現在一個門面就要一百多萬,位置還不好。」
但凡是男人,總有個壞毛病:愛在漂亮姑娘面前賣弄。
老闆亦不能例外,不斷強調自己的先見之明:「我裝得早,當時街上開的店不多,我記得就一家打遊戲的網咖最火,然後是電影院、漢堡店,街角那兒有家搞批發的服裝店,週末小姑娘們愛來買衣服,其他都是待租的。」
他露出得意之色:「這些人眼光就不行了,買鋪子等著租出去,要幾年才能回本啊?像我,三年就掙回來了。」
簡靜問:「那到晚上,是不是街上就沒什麼人了?」
老闆慢慢點頭,還說:「冬天天黑得早,七八點鐘,這條街上就幾家燈亮著,其他地方都黑黢黢的,公交也不多,地鐵更是沒通。」
她頷首,又問:「你最後見到李小暖的那天,她穿著什麼衣服?」
老闆想也不想:「紅大衣,怪好看的。」頓住,又感慨,「聽說被燒過?衣服也都燒沒了?作孽啊,不知道是哪個沒人性的畜生。」
她心底便有數了。
「謝謝您,打擾了。」
從培訓中心出來,簡靜心中疑竇叢生。
李小暖的行為太奇怪了。
試想想,冷清無人的新區,路上都沒幾家亮著燈,一個女孩子怎麼可能毫無防備地上黑車?
室友的口供很明確,畫畫的那幾天,李小暖八九點鐘出去,六七點回,可見她有意趕末班車回來。
假設李小暖真的一時忘了時間,她第一件事也不該是去漢堡店買東西。
何況,買漢堡的時間是17點30分。
檔案袋裡有季理明抄的公交時間表。城西的末班公交是17點50分,雖然不到美院,卻會路過市中心。
簡靜代入自己,一定會選先坐上公交,到市中心換乘時,再買東西填肚子。
尤其漢堡店的售價不便宜,影印的收銀小票顯示,一份漢堡、一份炸酥魚、一份可樂,價格為28元。
07年的28塊。
李小暖的家境也不富裕,不然也不會兼職接單。
買了漢堡,再坐黑車,這得多少錢?所以,李小暖在快要過末班車的點上,卻沒有急著趕車,反而買了漢堡,只有另一種解釋。
她不用擔心回學校的問題。
有人會送她。
誰呢?嫌疑最大的是老闆。
遇害時,李小暖已經畫了一星期的畫,和老闆較為熟悉。老闆還說自己會拿零食給她,可見雙方有信任基礎。
如果他說順利,李小暖是非常有可能上他車的。
然而,警方並未錯過這個可能。
準確地說,李小暖遇害後,第一個調查的就是他。
可老闆有不在場證明,他跑去和教育機構的人吃飯了。18點開場,吃到21點多才結束,餐館的老闆和服務員,以及飯局的其他人都可以作證。
季理明的筆記是這麼寫的:
偏僻地方,孤身一人,願意上車,熟人(?)
老闆(xx餐館,不在場證明)
同學(?沒聽說)
其他熟人(?)
張佩如口供,包車?
是的,警方當時認為,李小暖在那種環境下,坐黑車的可能雖然不高,但假設是熟悉的司機,也許她就會放鬆警惕了。
離培訓中心大概二十分鐘的車程(三輪車),就是地鐵站。
李小暖完全有可能想坐黑車去地鐵站,正好以前搭過武紅林的車,認得他,所以才會上車。
這個猜想有理有據,簡靜也抓不到漏洞。
但她沒有季家父子的職業標準,非要有證據證明武紅林不是兇手。
她目前的調查基於一個原則:武紅林不是兇手,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