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醫生舔舔嘴唇,略調整坐姿,隱約透出不安:「是這樣的,據護士說,昨天晚上監護儀報警,把大家都嚇到了,臥室裡進進出出,一些藥瓶……被打碎了。」
簡靜笑了:「包括嗎啡?」
陶醫生點點頭。
「損失量大概是多少?」
陶醫生又鎮定起來:「這很好算。鹽酸嗎啡注射液是紅處方,我這邊只留下了一盒注射液,一盒10支,每支1毫升,10毫克,當天我用過一支,護士在他臨睡前也用過一支,還剩下兩支完好,損失是60毫克。」
簡靜頷首,嗎啡的致死量是200-500毫克,遠不到標準。但60毫克的嗎啡就可以引起成人急性中毒,更莫論病入膏肓的董事長。
尤其是……「據我所知,嗎啡可能會導致呼吸抑制。」她道。
「是的,但機率很低,也容易緩解。我也準備了納洛酮,假如患者出現類似的問題,也很容易解決。」
簡靜明白了。
「家屬都知道患者在注射嗎啡嗎?」
「當然,只有家屬知情並同意才能用。」
很好,又是慣例的誰都有嫌疑,誰都排除不了。
「昨天晚上是哪個護士留下來照看董事長?」
「俞護士。」
「我想和她談談。」
俞護士四十歲,面貌端正,做過十多年的公立醫院護士。後來辭職,專門給有錢人做一對一的看護。
她說話很有條理:「這兩天,我就住在病人套間的次臥裡,有什麼動靜,我都會看一看。昨天晚上三點二十分鐘,監護儀突然警報,我馬上趕到他的房間,當時心跳已經停止,我馬上給他做心臟復甦和除顫,搶救了十五分鐘,還是沒能救過來。」
「你認為,這種情況屬於正常範圍嗎?」
她停頓了一會兒,斟字酌句:「以患者的情況,什麼時候過世都不奇怪。」
做慣文字工作,簡靜對詞彙的選擇十分敏感,盯著她的眼睛問:「不奇怪,但也不能算正常,對嗎?」
「怎麼講呢。」俞護士為難地皺眉,「每個病人的情況都不一樣,快速惡化也很常見,我實在沒有辦法告訴你‘是’或者‘不是’。」
「那我換個問題。」她道,「請你把昨天晚上的情況,和我仔細說一遍。」
俞護士的眉頭微微鬆開,陷入回憶。
「昨天下午,我給病人打了一針,他睡了一會兒,精神好多了。吃過晚飯,他和蔡律師聊了會兒。十點左右,我遵照醫囑給病人打了第二針,他很快睡著了。十點半,我回到房間,大概十一點左右入睡,三點二十,被警報吵醒。」
「和蔡律師見面是幾點?」
「七點左右,具體時間我不清楚。」
「後面還有人和他見過面嗎?」
「有,事實上——」俞護士微妙的頓了一頓,「好像每個人都來過。」
簡靜:「好像?」
俞護士:「我並沒有一直待在房間裡,他們要談的事比較私人,我想我不適合留下來。」
簡靜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暫時不細問,反而道:「十一點以後,有人進過房間嗎?」
俞護士擰眉,眼角的細紋裡藏滿主人的困惑:「我……不確定。」
「您只要說出記得的事就行了。」簡靜道。
「當時我迷迷糊糊的,可能是做夢,或者聽錯了。」
簡靜再三向她保證,這只是隨便聊聊,並不是警方錄口供,不需要她負責。
俞護士這才吞吞吐吐吐地說:「我聽到門開的聲音,過了會兒,有什麼東西碰了一下,當時我想,可能是董事長翻了個身,後來也沒別的動靜了。我當時沒放心上,畢竟病人戴著監護儀,假如心跳停止,馬上會有警報。」
「您還記得別的什麼事嗎?」
她搖頭。
「那就到這裡吧。」簡靜合上了本子,「蔡律師還在嗎?請你把他叫過來,我有事想問他。」
蔡律師沒走,但他的嘴巴實在太緊了。
簡靜問:「昨天晚上七點鐘,你和董事長聊了什麼?」
蔡律師答:「這是客戶的隱私,無可奉告。」
簡靜又問:「聽說,董事長在昨天晚上,決定要修改遺囑?」
蔡律師推推眼鏡,謹慎道:「這個說法不準確,董事長的要求是今天上午商談遺囑的事,具體的內容,誰也不知道。」
「您應該明白。」簡靜前傾身體,注視他的雙眼,「假如僅僅如此,不會造成目前的疑慮。我想所有人都懷疑,董事長的死和遺囑的更改有關。」
蔡律師沉默。
她道:「我想知道,董事長的遺囑是怎麼回事?」
「這麼說吧,我為江家服務很多年了,董事長在十幾年前就開始立遺囑,這些年他身體漸漸變差,對遺囑也就更加上心,修改過很多次,最後一份遺囑是兩個月前定下的。」
「有誰知道這最後一份遺囑?」
「我和另一名見證人,但我發誓,沒有向任何人提及過遺囑的內容。」蔡律師說。
「董事長是怎麼告訴其他人遺囑的事的?」
蔡律師說:「三天前,他對所有人宣佈了兩件事:第一,他立了一份遺囑,委託執行人是我,第二,他死後,只有所有子女對他的死亡均無疑義,遺囑才能被公佈並執行。」
「沒有提到過內容?」
「至少明面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