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同性戀被世人接受的最大障礙是什麼?
對歐美國家和中東國家的人來說,應該是信仰。教義規定同性戀有罪,一些激進分子甚至會把同性戀者燒死、打死。
對中國人來說,則是數千年加固起來的對「傳宗接代」的本能。
就像中國的古代,斷袖分桃非但不會讓人詬病,反而算是雅事——但有一樣,你自去斷你的袖分你的桃,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了年齡,照樣要娶妻嫁人,然後老老實實地生孩子傳宗接代。
這樣看的話,到了現代社會,其實同性戀們在中國的處境反而更好一點,畢竟科技發展,試管嬰兒之類完全可以代替自然繁衍,大不了去卵子庫找個健康卵子,有了後代,是不是家長就不反對了?
可有一點大家別忘了,在中國,代孕在合法範圍內,需要滿足的條件是非常多的——看它的定義就知道了,代孕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喪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將其卵子(或代孕志願方卵子)與丈夫的精子結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願方子宮完成整個孕育過程並順利生產的行為。
也就是說,同性戀者根本不可能通過合法途徑,來實現擁有一個孩子這回事。
所以要麼你乾脆領養,要麼就走非法途徑,要麼乾脆去國外做。
第一種不行,大部分國人都對血緣問題太執著了。第二種行是行,有風險。第三種,代表著所花費的金錢將非常龐大,沒有經濟基礎的戀人還是不要考慮了。
而就是因為這樣對傳宗接代極其病態的堅持,國內才產生了不計其數的同妻群體。娶個老婆,應付家中父母,生孩子都不用付昂貴的代孕費用,安全又可靠,還不會被周圍鄰居指指點點。等生完孩子,要麼離婚,要麼把妻子擺家裡自己照樣出去玩——這些人渣們倒是活的滋潤了,但他們也將另一部分潔身自好的同性戀者拖累進了臭泥裡,以至於這個群體在普通人眼裡更加聲名狼藉,甚至直接和「艾滋病」等同。
那個所謂的「直接推動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愛情故事」,經過三百年的流傳,被不斷的美化,其性質大概和「梁山伯與祝英臺」「薛平貴與王寶釧」「牛郎和織女」類似,後世的人只注意到了其中的浪漫悽美,於是背後的真實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那麼單純,還是根本就齷齪不堪……很少有人去想。
故事的開始,自然是兩個男人相愛了,互相扶持,一個是從政的,一個是搞藝術的,這樣遮遮掩掩過了幾年,搞藝術的那個父母比較開明,接受了兒子的性向,但從政的那個則死活不能說服父母。既然從政,父母就是非常有能量的那種,使了許多手段,硬的像是用前途威脅,軟的則是祖父彌留時,拖著一口氣不咽非要他答應娶妻生子……然而因為太相愛了,他們倆還是相互扶持走下來,這樣到了三十多歲。
從政的那邊,父母終於妥協了,說你是咱們家獨苗,怎麼也得給我們生個兒子。於是他終於也妥協了,答應找代孕生子。可他沒想到的是,父母偷偷做了手腳,最後找的代孕媽媽,並不是開始那個專業機構的普通人,而是和他從小一個大院長大的、父親直系下屬的獨女,等到肚子裡孩子有六個月了,馬上登堂入室,稱捨不得孩子,不想讓他在一個不完整的家裡長大……這時候父母也勸他,說從政想做出點成績來的話,沒有妻子是根本不成的,哪怕讓她充個門面呢?你們也是打小一起長大的,跟兄妹一樣,她也一直不想嫁人,乾脆假結婚吧?
妥協這種事,一旦開了個口子,就再也剎不住車。
搞藝術的那個,其實真的非常優秀,在全國範圍內,都是盛譽有加。他單純而熾烈,決絕而執著……十年的相愛相守啊!卻只能看著愛人從一開始的抗拒,慢慢變得整天把孩子的名字掛在嘴邊,他並沒有背叛愛人,可眼看著那邊宛若一家三口,自己才彷彿是插足的那個,心裡該是多麼煎熬?
離開捨不得,不離開又無法忍,到最後,他釋放了全部感情,畫了最後的一副作品——內容就是愛人和他,兩個人執手相望,微笑著交換戒指,那是一場夢中的婚禮,是現實中對方根本無法給與自己的婚禮。
應該是怕擔心畫出愛人的臉,影響他的事業,那副作品只有從政的那個人的一個背影,所有的愛意都是從肢體動作上表現出來的。
那副作品,被無數人奉為神作——哪怕完全不懂繪畫的人,站在畫前,明明是那樣祥和美好的畫面,可卻根本忍不住要潸然淚下。
寓畫於情,以情動人。
那副作品完成後,他就在家裡服藥自殺了。
如果結局是從政的那個一場傷心,或也跟著自殺,這個故事可能還沒那麼震撼。
但真正的結局卻是,從政的那個幾乎是喪心病狂的殺了自己的妻兒,然後直接去自首,並在入獄的當天,也跟著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