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同樣的差事,若是在顧延章手中只需要三十人,半日便能做完,換一個官員,則是需要六十人,一整天,也未必足夠。
李伯簡手上事情太多,他雖是邕州通判,可在治政方面卻沒有太大的才幹,位高如他已是如此,其餘分派到此處的下級官員,又會能幹到哪裡去?
說一句難聽的,便是李伯簡本人全力來管,也未必不會出紕漏,更何況是下頭那些從前只負責一小塊事務的官吏來協調。
顧延章能做好,是因為他看事看問題乃是從全城出發,熟悉一應情況,也有經驗,有能力。
一樣是安排去東門處送軍械,他會知道東門守城一日,兵卒定有傷亡,隨即令此隊民伕帶上擔架、騾車,他又知道今日負責做飯的乃是某街某巷的婦人,便令民伕完成前項差事後,問清守城人數,回程時順路報於街巷中統管伙食的相關人等。
可換一個官員,送軍械只是送軍械,撤傷兵只是撤傷兵,送飯食也只是送飯食,三處並不相干,自然要分派三撥人馬去做。
同樣的事情,在顧延章看來,是畫一個上弧形,做一筆,可在接手的官員看來,卻是寫一個「山」字,做三筆。
這並不能責怪接手的官員,他們便是有心,也沒有機會接觸到全城的情況,或是有機會接觸到了,卻沒有那個意識將所有情況整合起來,統一分派。
李伯簡十分無奈。
他從前以為自己手中的政務已是繁雜到了極致,可接手這一塊後勤、巡尉之事後,才發現顧延章手中的活,不但不比自己原本負責的少,想要做好,反而更難。
哪怕知道此時交趾攻城正急,決不能不能把顧延章從城門處討回來,李伯簡也已經生出衝動,從州衙當中好好尋出一個得用的,將那一位替換下來。
城門自然要守,可後勤之事與守城相比,卻是一般重要啊!
飯都吃不上的時候,如何還能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