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終審的判決

穆刺史沒想到這程悅安懂事只是表象,其實是個喝生水長大的槓頭!簡直沒事找事,又死不聽勸。周望川這什麼眼光啊!

穆刺史不必給他一個小縣令面子,當下肅然道:「那姚氏子就不是一條命嗎?程縣令未免太偏頗。」

程平站起來謝罪,卻只謝態度的罪,對判決結果閉口不提。

穆刺史徹底放棄勸這油鹽不進的,就這德行,周望川和陸允明都是混慣官場的,想來也不會怪我,讓他吃個教訓也好。

穆刺史打著官腔兒道:「此案本官再斟酌,程縣令沒有他事,先退下吧。」

程平叉手,恭敬地退下。

趙主簿與端著茶盞的穆刺史對視一眼,便也跟著施禮退下。

程平想著穆刺史對自己「程縣令——悅安——程縣令」這稱呼上的一波三折,在心裡幽幽地嘆口氣,以後不好混啊……

至於魏氏案,程平對穆刺史的判決結果已經不抱什麼期望了,只能指望刑部那幫人有個有同情心的。

青苗稅到京的時候,泗州本季大案卷宗也送到了刑部。

一審二審判決結果不一樣……刑部侍郎笑一下,挺長時間沒見過這種愣頭青了,再看縣令的名字——「程平」,好像有點熟。這不是前陣子戶部小出了一下風頭那個主事?好像聖人親點了他一個外放官,看來是放到泗州去了。

刑部侍郎再認真看一遍卷宗,「教化」二字讓他想起前陣子今上剛寫的教化詩以及這位皇帝年輕時候的「俠義事」,再考慮到程平是陸誠之舉薦外放的,而泗州刺史卻是鄧黨……刑部侍郎是徹底犯了難。思索再三,最後本著「有法可依」的精神,到底判了魏氏絞刑。

然而這事卻不知怎麼被御史知道了。御史林薔扛出《禮記》,「兄弟之仇,不反兵」,認為魏氏為妹妹報仇符合「禮」的要求,所以她雖然犯了法,卻可以法外開恩,所謂「居禮者不以法傷義」。

另一位嶽御史卻持相反論調,並彈劾米南縣令程平不依法判案。

另一位官員則又引申到泗州教化和治安問題上來,認為這是泗州刺史失責。

眼看要擴大化,皇帝及時摁住,才沒讓這件事立時膨脹起來。

皇帝與陸允明對面坐著,想到早間那差點又冒頭的「黨爭事」,皺眉道:「這個程平,是真能找事兒。朕當時怎麼點了這麼個傻氣的刺兒頭!」

陸允明笑笑:「或許是因為在傻氣上,聖人還看到他一點俠氣。聖人早年總想著當個俠客,‘言必行,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1,又嘗誦李太白《俠客行》,點他倒也不奇怪。」

皇帝笑起來,「……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眼中露出感慨,「朕若不是生在帝王家,一定是個俠客。」

陸允明笑著喝口茶。

皇帝本覺得程平還是不適合當親民官,聽陸允明說起年輕的時候,又有些釋然,年輕心熱是好事!

「罷了,這小子既是朕的門生,朕總要給他兜著。」

在皇帝又在朝堂上發表了一番懲惡揚善、教化百姓的高論之後,魏氏殺夫案也有了終審判決——免死刑,徒三年。

作者有話要說:

1《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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