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墨時琛這樣的人,他即便是失憶了,這點能力還是在的。
她也的確有底氣輕鄙和優越。
因為論美色,論學歷,論家世,幾乎論方方面面,她都能以絕對的優勢碾壓在漁村長大的李千蕊。
墨時琛眯起了眼睛,勾著唇角陰陰柔柔的淡聲道,「你不該這樣說,溫小姐,第一,她早就是我心裡未婚的妻子,任何人在我面前說她半個字的不是,我都不喜歡,第二,她受槍傷去了半條命,是替我擋的子彈,如果真的死了,就是為我死的,即便他日我恢復了記憶,想起了再多的過去,都不會再忘掉她。」
還愛他麼。
從在巴黎收到訊息,直接飛過來到現在,這漫長的十幾個小時裡,她沒有想過這樣的問題。
其實五年,足以忘記一個人了。
哦,好像有時候也不太夠,就像墨時謙忘不掉池歡,再恨也鋪著愛的底色。
她知道他活著的時候,只有充盈渾身的喜悅。
她還很愛他嗎?
在他「活著」的時候,就已經差不多把她的愛消磨殆盡,將她的少女心磨礪得又冷又硬,憊懶得再難起波瀾。
除了他「死」的時候,她被傷慟的絕望包裹。
他「活」了,她仍然驚喜得不能自已。
這些年她想起他,並沒什麼刻骨銘心的感覺,只是大段大段時間出神發呆。
除了生死這等大事,她覺得自己對他的其他事情,早已經看得很淡了,可這句這句話,還是如一根冰冷的尖針,紮在了她心口最柔軟的地方。
真是過分啊。
這個男人好像永遠都覺得,她是可以被肆無忌憚傷害的物件。
那些窒息的情緒都被她沉入心底,溫薏修剪得整齊的指甲刺入手心,臉上卻泛出了微微的笑,涼涼的道,「你心裡未婚的妻子可真多啊,不巧,你上次跟我說了以後,還是灰頭土臉的娶了我。」
墨時琛唇上牽出更冷漠的弧度,「看來,你從前就是很不招人喜歡的樣子。」
「你自己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能配我這樣不招人喜歡的,都是因為我十年前眼神不好,」
溫薏看著他這一身「破爛」,卻仍然俊美不減半分的臉,蜷起手指轉過了身,重新面向深藍的大海,面上恢復了她這些年一貫的溫淡,「abel。」
她這一聲,門外立即走進來一個高大的外國男人,是她的保鏢。
他走到墨時琛的身後,恭敬的道,「溫小姐,您有什麼吩咐。」
她淡淡的道,「去商場買一套衣服給你們大公子,然後安排最好的醫生,準備給他做一個全身檢查。」
「是。」
保鏢接話,安靜的退了出去。
墨時琛看著她的背影,眯著眼睛冷聲道,「你什麼意思?」
「義務,」她沒回頭,眼睛似遠處的深海,眸面平靜無瀾,深處是誰都探不到的暗湧,「我叫溫薏,七年前嫁給你,這段日子我會照顧你,你現在失憶了不記得我,沒關係,但你應該對我好一點,因為你出事之前,一直後悔曾經對我不夠好,希望能彌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