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觀摩的全是行家,看了兩天,聽了一些介紹,得出「801」清查積案一般只需要七天完全合理的結論。
因為陳年舊案不是現發命案,該想到的能想到的、該查的能查的,案件發生後專案組已經想到並查過了。
「801」在清查之前對專案組工作進行分析,尋找之前的偵查有無遺漏,根據分析出來的種種可能性制定清查方案,然後在省廳的支援和案發地公安局的全力協助下展開清查。
破案只需要一條線索或確定一個正確方向,在擁有足夠資源的情況下,能不能查出眉目7天時間足夠了。
能破再好不過,破不了沒必要再浪費資源。
一是他們要負責清查全省積案,二是繼續呆在那兒也不會有什麼作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是傻子,早點鳴金收兵把精力放在其它積案上才是正道,可以說「案件不破、專案不撤」不適用於「801」。
過去兩天已破獲四起,可以預料到今明兩天將是積案陸續告破的「高峰期」,週五或許能破一兩起,但週六、週日基本上不再會有什麼大動靜。
即將到來,觀摩組成員起得特別早,在餐廳匆匆吃完早飯,就很有默契地全部來到公安廳指揮中心大廳。
£◇長£◇風£◇文£來得太早,董副廳長和韋樂山等領導全在前面大樓裡開會,指揮中心值班主任急忙起身彙報道:「報告各位領導,今日凌晨3點42分,如中縣‘2011.10.29案’取得突破性進展。我積案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夏莫青副主任和積案初查科幹警肖雲飛同志。在韓均副巡視員指導下通過被害人衣物上的一塊黑斑,順利查清被害人身份。併成功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
什麼事都可以作假,唯獨命案偵查不能弄虛作假。否則就是冤假錯案。
sh市局王總隊長這兩天研究過所有案卷,將信將疑地問:「無名屍身份查清了?」
「查清了。」
吳副主任示意值班人員調出一份材料,側身看著大屏不無激動地介紹道:「這塊黑斑當時沒引起如中縣局專案組注意,韓副巡視員發現這一遺漏,當即命令清查指揮部送檢,檢驗發現該黑斑成分為墨汁。
專案組在三年前的偵查中,已基本排除死者為本地人的可能性。韓副巡視員大膽假設被害人可能是做佛事的假和尚或假道士,因為只有他們才經常接觸墨汁。根據這一推測,清查指揮部立即組織警力連夜走訪詢問在如中招搖撞騙的假宗教人士。
走訪中發現三年前有一個體貌特徵與被害人相似的假和尚。然後拿被害人衣物給他們認,果然有人認出來了。專案組當時沒查到情有可原,畢竟這個群體晝伏夜出,根本不看當地報紙和電視新聞,也就不可能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
破無名屍案要比普通積案難多了。
曹維清想了想,突然問:「被害人失蹤三年,家屬沒報案,沒去找?」
「報告曹處長,被害人情況比較特殊。他在南河老家有妻兒,去如中縣之後又與一個同為南河籍的女子姘居。他們是幾個人一起出來的,並且不往家寄錢,這種事很難隱瞞。遇害後。他妻子以為他跟那個姘居女子跑了,與其姘居的女子又以為被甩回老家了,兩邊都沒人問。」
一個刑偵總隊長問道:「同鄉呢。他不是好幾個人一起出來的嗎?」
吳副主任一邊招呼值班人員給領導們倒水,一邊微笑著解釋道:「這就跟作案動機有關了。由於如中農村封建迷信比較嚴重,喪事習慣大操大辦。剛開始去的人少。個個都有佛事做,倒也相安無事。
後來一傳十、十傳百,去的人越來越多,為搶生意發生過幾次聚眾鬥毆。地方政府尤其宗教部門發現太亂,決定規範喪事中的佛事活動,像招標一樣劃區劃片,一幫人負責一個鄉鎮,不允許跑來跑去。
在這一過程中,嫌犯那一幫與被害人這一幫發生矛盾,把跟被害人一起去的同鄉相繼打跑了,可以說是一種‘欺行霸市’。被害人不服氣,仍留在如中準備跟他們競標,兩個嫌犯痛下殺手,於2011年3月27日晚11時許,在被害人做完佛事回去的途中將其殺害,並將屍體塞進馬路邊的一輛報廢轎車後備箱裡。」
農村不是城市,他們所從事的不是正當職業,又不是本地人,連屍體都是半年後才發現的,這種案子當時沒查清確實情有可原。
王總隊微微點了下頭,坐下笑問道:「嫌犯應該仍在如中,肯定已經落網咖?」
「落網了,事實上早在查清被害人身份之前,夏莫青同志就以招搖撞騙將其拘捕。被害人身份查清後,立即組織審訊。由於是二人作案,其中一個沒動刀的嫌犯,一看到預審人員出示的被害人照片,就一五一十的交代了。」
曹維清禁不住笑道:「從確定方向到兇手落網,前後不到12個小時,而且沒搞那麼大動靜,這個案子破得乾淨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