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馬大隊的遭遇

他老婆比較愚鈍,生活能力差,一個人家務活都不會做,他怕殺死父母后,被公安局抓著,老婆和兩個女兒無法生活。為了不讓老婆孩子以後生活痛苦,所以先後將老婆和孩子殺死,然後再打算去殺其父母。

2006年11月18日,吃過晚飯,他趁老婆不在家將兩個女兒相繼勒死,然後找了把鐵鍬,在自家責任田裡掩埋。由於冬天土太硬,不太好挖,埋完小女兒之後乾脆把大女兒屍體放進行李箱,連夜扔到拋屍路段。

他當時很瘋狂,根本不擔心被抓,回去後對剛回家的老婆說孩子都被他殺了。他老婆問怎麼回事,他說他先把兩個孩子殺死,這樣他就不用考慮孩子的事,就可以去殺父母。他老婆腦子不太好,沒報警,只說他心太狠,沒說別的。

他認為他老婆沒有生活能力,離開他根本沒法生活,又起了殺妻之心。正好那天他老婆感冒了,就把安眠藥碾碎放在感冒膠囊裡拿給他老婆吃了三顆,然後趁其熟睡時將其殺害分屍……」

聽完介紹,趙振興冷冷地說:「瘋子,要不是及時抓到他,連他父母都可能遭毒手。」

韓均放下手機,凝重地說:「親情泯滅、道德喪失、人與人之間關係麻木……這個案子背後折射出太多危險訊號。如果當時有人調解家庭關係,或許不會發生這樣的慘劇。如果當時有人留心,專案組也不至於把認屍公告貼得到處都是卻一無所獲。

另外嫌犯在殺害了自己兩個女兒之後,不但沒有逃跑,反而告訴了他老婆。但他老婆除了說他心太狠以外,居然什麼沒做。客觀上縱容了嫌犯的囂張氣焰,同時給她自己埋下殺身之禍。」

很簡單的一個案子。因為沒群眾提供線索拖成積案,差點釀成更大的悲劇。

有嫌犯個人的問題,有社會問題,也有政府公信力的問題,這個話題太沉重,趙振興故作輕鬆地說:「不管怎麼樣,首戰告捷是不爭的事實,十五個小時破獲一起死亡三人的惡性命案,並將兇手抓捕歸案。可以說給第二輪清查開了一個好頭。」

「趙廳長,有句話怎麼說的,臺上幾分鐘,臺下十年功。我們稱不上十年,但在此之前做過很多功課。如果把七合分局專案組的前期工作算上,那這起命案的破獲週期不是15個小時,也不是15天,而是十個月甚至更長。」

很多案子只要發現一條有價值的線索,破起來會很快。所以很大一部分現發命案都是案發之後24小時破獲的。

趙振興沒再表揚,緊盯著他雙眼意味深長地說:「韓處長,這輪清查的最後一起積案,全國公安系統幾乎無人不知。殘忍殺害刑警隊長的父母。這是對我們公安機關的挑釁啊!」

兩個被害人屍體早火化了,韓均真不知道能不能幫不上,但這個案子正如趙振興所說影響太惡劣。簡直是在打江省公安的臉,彭副省長為此專門打過三次電話。

「鄧科長。刑警隊長父母被害的案子誰負責?」

「張主任和姜科長,另外馬宏峰大隊長已調到鄰縣擔任治安大隊長。據張主任說他的境況很不妙。因為父母和親戚的事,被搞得心力憔悴、苦不堪言。」

韓均一臉疑惑地問:「親戚的事?」

鄧南晴很同情即將見面的馬宏峰,調出一份材料介紹道:「下午兩點,張主任和姜科長剛趕到縣局,就有一對中年夫婦去找馬大隊,縣局幹警趕緊通知他躲。打聽之後才知道,女的是馬大隊的表兄妹,調過去這四年每隔一兩個月夫妻倆就去局裡一次,見一次哭一次,見一次罵一次。」

趙振興同樣被搞糊塗了,百思不得其解地問:「為什麼罵?」

「事情要從七年前說起,馬大隊當時擔任本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鎮上發生一起命案,一名20歲不到的男子被人一刀捅中心臟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嫌犯在民警到達現場前已經逃離,馬大隊率領刑警趕到現場,與派出所民警一起立即展開走訪調查,確認犯罪嫌疑人逃到該鎮的一片荒灘裡,立即組織幹警和黨員幹部進行圍捕。

那片荒灘很大,又連線一望無際的玉米地,幾十個小組拉網式搜查了十幾個小時都沒能抓捕到嫌犯,就在這時嫌犯的爺爺找到他,才知道嫌犯是他表外甥,局領導要求他做工作勸嫌犯自首,爭取寬大。」

韓均追問道:「後來呢?」

鄧南晴暗歎了一口氣,接著介紹道:「當時他和局領導一起專門諮詢過法官,當時案情基本明瞭,起因是死者一週前在電影院被嫌疑人毆打,死亡當天他帶幾個人在街上攔住嫌疑人想要報復,嫌疑人一看對方人多勢眾就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一刀捅在死者心臟位置。其餘人不敢阻攔,只得任其逃離,將傷者送到醫院時只剩一口氣,醫生無力迴天傷者死亡。

法官聽完案情介紹又查閱了不少案例,對他們說根據這些情況,如果嫌犯自首應該不會判死刑。畢竟是對方尋釁在前,犯罪嫌疑人又只是刺一刀就逃離,沒有明顯要殺死對方的主觀故意,定性的話也只能是故意傷害致死。」

趙振興反應過來,一臉苦笑著問:「他給人打保票了?」

「不是他,是局裡。當時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和他一起反覆查閱刑法的有關條文和司法解釋,覺得判死刑可能性很小,於是給嫌疑人家屬做工作,反覆強調只有自首才有一線生路。家屬肯定相信他這個親戚,不知道通過什麼渠道聯絡到嫌疑人,陪同嫌疑人於第四天下午向公安局自首。

縣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院起訴,自首情節也得到了認定,可是幾個月後中院做出的判決卻是死刑。雖然家屬和嫌疑人提起了上訴,但上一級高院仍維持原判。期間他多次去被害人家中做工作,想請他們出具一份諒解書,可嫌疑人家裡經濟條件不佳,最後沒成功,一年後執行死刑。

馬大隊傻眼了,家裡親戚朋友都質疑責罵,搞得連老家都不敢回,覺得很慚愧很不解,這個案子怎麼就不能判死緩?而且這個案子之後,很多幹警很不敢再去勸重罪的疑犯自首,怕重蹈覆轍。」

韓均輕嘆道:「什麼事都被他遇上了,他運氣不是一點兩點差。」

鄧南青微微點了下頭,一臉同情地補充道:「表外甥被他送進去判了死刑,親戚朋友罵;父母被害卻破不了案,報不了仇,知道的人罵他無能;兩個哥哥在縣城的生意做得比較大,父母遇害時經濟條件也不錯,家庭成員比較有錢,很多仇富的老百姓罵他活該,說是他的報應。

張主任和姜科長向他了解情況,他說要不是想隨時瞭解父母被殺案的偵查進展,他早辭職不幹了。走到哪兒被罵到哪兒,換作我,我也幹不下去。四年了,他能堅持到今天簡直是奇蹟。」

警察永遠是幫警察的,不管中國還是美國。

這個案子不能拖,韓均坐到會議桌邊面無表情地說:「介紹案情。」

「是!」

沙志會調出早準備好的材料,簡明扼要地介紹道:「2010年9月21日,縣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一對夫婦在家中遇害,同時強調63歲的男被害人馬得貴和61歲的女被害人張靈芝是刑警大隊長的父母。

案件發生後,引起了省、市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省廳迅速抽調刑偵專家組成專案組奔赴東湖鎮。經法醫鑑定,男被害人被砍13刀,而女被害人是被勒死的,死亡時間大約在頭一天晚上11點左右。

按照專案組部署,縣公安局在兩個月內,重點查詢東湖及周圍鄉鎮,尋找一切可疑人員,但是把全縣翻了個底朝天,甚至為徵集線索大範圍釋出懸賞公告,承諾對於提供線索破案者重獎10萬,也沒獲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隨後,專案組把現場提取的疑似嫌犯指紋與指紋庫裡的前科人員進行比對,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搜尋,但一直沒任何進展。馬大隊也隨之而調離開刑偵部門,調到鄰縣公安局擔任治安大隊長。」

ps:今天有點忙,就不分章了,五千多字大章,各位兄弟姐妹將就著看,明天恢復正常更新。i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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