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點47分,兩個正處級副局長,一個副處級正局長,一個正處級副處長,再次坐到一起。
十分鐘前,正在淩河鎮驗屍的齊科長傳來一個好訊息,在被害人棺中發現兩根疑似男子的毛髮。由於時間過得太久,他建議送裝置更先進、技術更精湛的省廳刑偵局刑事技術中心做dna檢驗。
韓大處長對12年前的姦殺案顯然比去年的6.26案更重視,毫無「輕重緩急」這個概念。
通報完情況,就一臉嚴肅地說:「楊局、邱局、劉局,現在雖然不知道齊科長的發現到底有沒有價值,但我認為必須去查證。我建議立即採集當年出過現場的幹警,參與驗屍的法醫,參與收斂被害人的鄉幹部和村幹部的dna樣本,一併送省廳檢驗。
如果不是被害人的,也不是他們的,那麼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的,也就意味著我們可以展開全面排查,可以將已逍遙法外12年的兇手繩之以法,可以讓死者之冤得雪,可以給死者父母一個遲來的交代,可以讓這起本不應該拖這麼久的強-姦殺人案真相大白!」
楊忠旺副局長級別跟他一樣都是正處,實權甚至比他不知道大多少,但楊副局長只能代表省廳刑偵局,代表不了省廳。
他這個「八零么」組長就不同了,省廳賦予了他偵破積案和督導市縣公安局偵破積案的許可權,直接對廳黨委負責,至少在積案這個問題上他可以代表省廳。
他最後那幾個「可以」意味深長,既對「之前沒查到、之後沒去查」表示失望,同時又對海東縣局把那麼重要的命案物證搞丟了表示強烈不滿。
證物丟失不關劉光延的事,就算追責也只能追究前任局長的責任,但現在有線索不去查那就成「不作為」了。
6.26案久拖不破,如果再幹不出點樣子,怎麼跟上上下下交代?
12年前那起姦殺案,本地人作案確定無疑,只要能找到物證就能查到兇手。與其總這麼被動,不如豁出去賭一把。
劉光延退無可退,跟市局邱副局長對視一眼,斬釘截鐵地說道:「韓處長,正如你昨晚所說,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就要去查。散會之後我立即組織人手去取樣。本人找不到,找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一定要查它個水落石出。」
省廳只能有一個聲音,不管對他不顧全大局、不知道輕重緩急有多麼不滿,楊忠旺依然舉手道:「我沒意見。」
案子沒破,沒底氣,市局邱副局長揉了揉臉,低聲道:「我也沒意見。」
韓均想要的可不止這些,從包裡拿出一疊剛列印好的資料,趁熱打鐵地說:「邱局、劉局,如果現在開始取樣,估計6點前應該能完成。路上4個半小時,檢驗4個半小時,也就是說明天上午8點前就能有訊息。為了快偵快破,快點給死者和死者父母一個交代,我制定了一套偵查方案,真誠地希望能夠得到二位支援。」
邱副局長接過資料,不緩不慢地說:「韓處長,你說這話就見外了,你們‘八零么’是來幫我們偵破積案的,我們當然要全力支援。」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這那裡是什麼偵查方案,分明是一套聲勢浩大的心理戰預案。
要地方黨委政府配合,要投入大量的警力財力,甚至要調動檢察院、法院、司法局、電臺、電視臺和醫院等單位。如果按預案實施,聲勢和陣容堪比嚴打,而且一搞就是三天。
邱副局長傻眼了,劉局長愣了好一會兒才欲言又止地苦笑道:「韓處長,這……這……這真不是一件小事,我要向政法委彙報,估計政法委林書記也要向縣委傅書記請示。」
要花很多錢,又涉及那麼多黨政機關,他們確實做不了主。
韓均早有準備,探頭看了看樓下,笑道:「劉局,我知道局裡經費緊張,所以跟王一平先生的公子和夫人在電話裡溝通了一下,他們非常理解縣局的難處,打算給縣局慷慨捐贈200萬辦案經費。至於縣委和政法委那邊,他們會去做工作,相信您剛才說的縣委傅書記和政法委林書記,一定會支援我們的。」
不一會兒,一個五十多歲穿著很講究的女士和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在夏莫青陪同下走了進來。
王家大公子不無好奇地看了韓均一眼,從懷裡掏出一張支票:「劉局,這是我們的一點心意,家父的事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