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挑戰頭狼

「你怎麼不說話啊?」張藝湊過來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撿抓著脖子上的繩,明明自己還大張藝一歲,可膽子不行。「我叫宋撿,我瞎。」

「啊?你看不見啊?」張藝還不相信,這麼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見東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撿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裡,這是幾?」

宋撿搖搖頭,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難自己。「你看見我哥了嗎?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誰啊?」張藝真的不知道,營地裡同齡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見到宋撿。

可是等宋撿的哥哥走進帳篷時,張藝一下就認出來了。這個人是狼養大的,經常來爸爸的大帳篷裡,學開槍,也和叔叔們商量天氣的事。

爸爸媽媽說,因為他靠狼養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誰也沒告訴過自己,這個人還有個弟弟。

張藝平時只在營地中心玩兒,是最安全的地方,當然不會去營地邊緣。

少年看到張藝蹲在宋撿旁邊的時候,立刻不太高興了。

很久沒有像這樣,像狼一樣不高興。彷彿自己的地盤被人佔領,該是自己吃的肉,被別人吃了。他在努力學習當人,用各種平穩的情緒假象騙過所有人,知道現在絕對不能表現出來,可臉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誰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來自低位狼的挑戰。

自己藏起來養大的小狗,被看見了。

羅小蘭看見少年進來,親親熱熱地叫他過去。「來,我最近做了幾身新衣服,我家小藝還小,穿不了,給你正合適。」

說完就把新衣服拿過來,貼著少年的身高比對。才十六歲,可是已經快趕上自己丈夫高了,羅小蘭的心思很簡單,做母親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兒。

出於一點母愛的私心,怕女兒找到不能幹的男人。在荒漠裡,只有最能幹的男人才能保護家庭,像少年這種,又會開槍,又會打獵,還會看天氣。

就算他和狼親密,也不算什麼缺點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撿了。他認識張藝,是張牧的兒子,和宋撿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傷了。」

「啊?是眼睛受傷嗎?」張藝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認識宋撿。

「小狼哥你回來了。」宋撿立刻爬過來,「你別走,我和他不認識。」

「不走,我剛才出去……」少年沒好意思說自己出去是解決身體不舒服了,「我給你上藥吧。」

「小狼哥?」張藝還在旁邊好奇地坐著,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撿哥……你們上什麼藥啊?」

少年煩得要死,可張藝是領頭人的兒子,自己和宋撿又暫住在人家帳篷裡,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嚨咬穿。「他燒傷了,你不要離他太近。」

「小藝,回來。」羅小蘭從女兒的隔間出來,用眼神告訴她,這個少年很好。

張靈很溫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兒,也很容易害羞,是個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兩眼,就紅著臉把母親推了出來。「你別管,我自己的事你別管…

…」

「小撿哥你別害怕,我去睡覺了,你受傷抹藥就會好。我爸爸是營地裡最厲害的人,他什麼藥都有。」張藝還勸了勸,才跑開。

等他一走,宋撿趕緊抓著小狼哥鑽毯子,就連上藥都在毯子底下,連頭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讓他露出來,抱著宋撿,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頭髮是不是燒了?難看不?」宋撿摸得出來,頭髮少了一塊,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燒了。」少年揉宋撿的頭頂,「不難看。」

「火真可怕,以後我再也不摸了。」宋撿後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鬧彆扭,「哥,我今天特別害怕,可是我沒哭,是不是長大了,勇敢了?」

少年輕輕啃著宋撿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彆著急,咱倆的帳篷以後比張牧的還大。」宋撿又把裙子撩起來,很單純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興。

少年摟著宋撿笑了笑。「小狗。」

宋撿小聲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檢查小帳篷,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什麼都沒留下,可是在燒焦的廢墟灰塵裡,有一盞煤油燈。

玻璃已經碎掉,但金屬燈罩還在,儘管都燒變形了。

他再回到張牧的帳篷裡,陪著宋撿,給他換藥,還要時不時留意那個張藝。

想齜牙驅趕他。

張藝總喜歡來找宋撿,還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給宋撿的。這種行為,在少年眼裡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時,就這樣。

張藝把宋撿當作示好物件,他想要接近宋撿。

等到晚上,宋撿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藥,迷迷糊糊睡著了。他昨晚幾乎沒睡,就在少年懷裡做噩夢,被大火嚇壞。

少年給他蓋好被子,拿著槍和短刀,去營地邊緣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餵養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幾隻睜開了眼睛。狼群剛剛飽餐一頓,正在休息。可當少年走近時,慵懶的頭狼站了起來。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來,彷彿群體間有所感應,少年是來挑戰頭狼的權威。

少年停在距離幾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脫光了衣服。他像小時候,用四肢著地,摘掉了人類最厲害的槍和短刀,用他的身體和原始力量向頭狼挑戰。

幾十雙綠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